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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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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簡單講就是故意的就對了.,衛生署除了哄抬物價賺藥價黑洞發國難財, 就是故意給台灣醫生快過期的藥物,目的就是要病人再跑去財團開的聯鎖藥商 拿藥,官商勾結,再貪污他一筆?? 怎麼疫情到了,老兄不想辦法防治疫情,整個腦筋都在想如何宰病人搞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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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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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叫民眾付完錢看完病 跟他說"你要自己去藥局買藥調劑" 你一定是瘋了 你可能2天內就被宣傳成沒醫德的醫生 目前基層診所的要求比你想的還簡單 1.克流感實報實銷 藥你健保局統一跟藥商買 我只在需要用藥的時後跟你申請 2.防護配備 要我採檢體、直接接觸病人 又不統一發放口罩、防護衣 是怎樣? 基層醫療人員都是不會生病的超人就是了? 如果上面2樣衛生署 健保局都做不到 那我們因應的方法也很簡單"轉診單開一開 請他到大醫院去就診" 這樣做會不會讓大醫院負擔不了則不甘我的事 在目前健保局只會出一張嘴 還會事後扣帳的情況下不碰這淌混水才是正確的決定 至於消除藥價差 你想都別想 目前連健保局都覺得藥價差是合理正常且對全民有利的情況下 你講的八成是夢話 引用:
目前藥品的採購流程根本無法解決藥價差的問題 原因很簡單 藥商願意以8-9折的價錢賣我藥是犯哪條法律? 而且是你自己健保局在請款的時候根本不看"進貨價" 只看"藥品、數量"及"健保價"來計算金額 (也就是說我良心發現想報實際的進貨價也沒辦法及於法無據) 事後卻把關於藥價差所有的責任往醫生身上推 這種推卸責任的態度真是令人做噁.... And 都跟你說我不是藥商了 還猜我是藥商業代 ![]() 醫療界可不是只有醫生、藥商 這2種分別而已 ![]() 而且我本科學的也不是化學之類的 而是電子 不然給個提示好了 "本公司是DJIA成立以來 唯一一家沒被剔除始終都在其榜單中的公司..." 此文章於 2009-09-04 08:47 P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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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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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絕對不可能的,真的這樣,健保局怎可能克流感進多少錢,就賣台灣醫生錢 一定要大賺藥價差的,會鬧出健保局把健保局總經理移送法辦的笑話 健保局就不能再用藥價差抹黑醫生轉移健保局貪污的注意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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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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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當然知道醫療界不是只有醫生和藥商,但是今天我們聊的這個話題,卻是只有這兩者才清楚其中的「眉角」∼ 會相信藥價差的存在,有鼓勵醫院和藥商議價的動機,可以幫助健保局壓低藥價的人,我只能說,請你去看看實施醫藥分業的英美體系國家,他們的學名藥藥價差,再來說,我們的醫院有在努力的議價∼ 沒有落實醫藥分業的議價,議的是醫院自己的成本價,而不是報給健保局看的健保價,別被唬了∼ 雖然你在醫療界當中,但是很多事情,不是聽醫生講的就是對的。今天藥價黑洞,在台灣是事實,不用我來舉證∼ 我之前說過,從藥品獲得超額利潤的,未必是基層的小醫師,反倒是那些醫界大頭,就算搞到醫院虧損,健保財務吃緊,只要能夠繼續維持現有的結構,他們就能繼續和藥商合作無間,收取好處。 不過藥商可不是笨蛋,這些「額外的成本」,其實最後還是回到藥價上面,別被什麼藥價差能夠鼓勵醫院和藥廠議價的鬼話了∼ 不讓醫師從開藥,進而賣藥獲取利潤,落實醫藥分業,再由獨立經營的藥局和藥廠議價,如此三方互相制衡的機制,才是真正消弭藥價黑洞的正解。 去年台灣健保的藥品給付,已經超過1200億了,總共的健保給付也不過三千多億,藥費佔的比例是偏高的∼ 而中間還有大額的藥價差存在,保守估計,至少三成是藥價差,把這藥價黑洞省下來,民眾是不用漲健保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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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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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健保汙2億 惡醫求刑30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8/10 04:18 署立台東醫院前精神科主任陳明哲涉嫌偽造病歷詐領健保並向藥商索取回扣,短短三年半,貪汙所得高達近二億元,昨天被台東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卅年,不法利得全數追繳。 檢方指出,陳明哲平均月薪約廿萬元,貪汙金額將近他工作九十年所得總和,創健保開辦以來,個人利用健保貪汙A錢的最高紀錄,惡性重大。陳明哲為漂白A來的黑錢,還要父母陳清雄、陳美代、妻子陳蕙君及兄長陳明志提供帳戶協助洗錢,幾乎是家族犯案。 但考量陳明哲父母及妻子犯後態度良好,請法官從輕量刑;陳明志因配合偵辦,讓檢方得以查扣陳明哲不法所得,因此不起訴;至於行賄的鴻汶、鼎泰兩家藥廠業者,將另案偵辦。 台東檢方三年前接獲檢舉,指陳明哲詐領健保及收取藥商回扣,除偽造病歷外,甚至還將縣府收容的遊民診斷為精神病患,讓這些人服用高單價抗憂鬱藥「KINLOFT」,再從中向藥商收取鉅額回扣。 檢方監聽到藥商與陳明哲討論回扣通話,四月搜索陳的住處及辦公室,查扣偽造病歷、門診紀錄與帳冊;六月底搜索陳明哲父母與他任北市警局督察的兄長陳明志住處,追回陳明哲購買的金條廿七公斤,並凍結存款四千三百萬元,還查封台北市、嘉義市陳明哲名下十二筆房產,價值逾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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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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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財務問題及因應對測
其中提到有關藥品費用支出的部分: 引用:
如果以加拿大做例子,他們門診的藥品是給付的,但是持處方箋到藥局調劑,他們的健保局是規定,一種要需收取一單位的調劑費,也就是醫師開越多種藥,病人要自費負擔的調劑費就越多,因此病人反而會要求希望,醫師開有用的藥就好,不要開太多種∼ 此文章於 2009-09-06 11:42 AM 被 johnnyh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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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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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醫療費用收據中的 診察費、藥事服務費、注射費、檢驗費、檢查費、處置手術費 都不是錢嗎 此文章於 2009-09-06 01:43 PM 被 elas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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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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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 ![]() ![]() 講這麼多 原來你是要介入山賊與土匪之間的利益糾紛 ![]() 會相信採用當初藥師界建議的單軌制(僅能在藥局拿藥)醫藥分業(目前是雙軌制 診所(自聘藥師)、藥局都能拿藥)就能完全的消除藥價差? 你一定是火星來的吧!! 我們分幾個方面談一下單軌制醫藥分業 對藥價差問題而言 醫生開學名藥a藥 我可不可以用我的"專業知識"建議病人改成對我較有利潤對病人同樣有效果的學名藥b? 專利藥A改成對我較有利潤對病人同樣有效果學名藥a? (醫院、診所這麼多 每家用的藥都不一樣 要怎麼備藥? 很簡單 備對我最有利潤的藥!!) 如果我是連鎖藥局老闆 那我一樣也是同樣有資格向藥商談比較便宜的"進貨價" (藥價差利潤獲取者從醫師改為藥師 這樣藥價差有消失嗎?) 對醫師而言 我開的藥到外面會不會被藥師亂改一通? 吃了有問題後病患會找先誰算帳? 對民眾而已(這應該是最大的反彈) 我到醫院看完病還要另外跑一趟到藥局拿藥 這會不會太麻煩? 為甚麼不能一次解決? 這樣分開真的有比較好? (你想挑戰民眾長年下來的看病習慣 簡直就是不可能的) 另外還有一堆雜七雜八的問題 ex:藥局如果趁機推銷成藥 病人有能力判斷嗎... 要談醫藥分業 請先拋除"醫師一定是壞人 藥師一定是好人"的二分法愚蠢觀念 OK?! ![]() 此文章於 2009-09-06 04:44 P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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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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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問你一個問題,你說的這些拒絕醫藥分業的理由,為什麼在英美體系下的OECD會員國,甚至是泰國還有韓國,都不成立呢?當先進國家都實施實實在在的醫藥分業,而台灣的醫院還在賣藥賺錢,請捫心自問,到底是站在醫師的立場看事情,還是全民的利益看事情∼
你要去捧醫師的LP,在醫院捧就可以了,他們會賞你一口飯吃,但連在PCDVD都不能作自己,只能說你很可憐∼ ![]()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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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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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分業本來就是企業界常用的手法,並未設定誰是好人或壞人,而是一件事要經過兩個人的手,出問題的機率就降低很多. 常見的如才會計與出納分家.像你這樣一定要醫生全包,維繫於薄弱的道德之上,眼前又有厚利誘惑,才是超級可笑的制度! ![]() 你說拿藥價差(回扣)何罪之有,又證明了那薄弱的道德並不存在.前面已有不少人說了被醫生不必要要求長期服藥的故事,你是故意看不到才說何罪之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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