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LW牛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24
引用:
作者A ROD
訴訟搞到三五年後 , 判決確定 , dell 敗訴 , 必須照標價出貨 ..

DELL : 林北剛好處理掉庫存 , 傳便便哩但裡 (在等你)
鄉民 :


這還不賴~"~
出清庫純

三年後用這價錢買 嗯嗯嗯 真是公道@"@
     
      
__________________
莫非定律: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錯,那就一定會出錯。
舊 2009-07-16, 10:44 A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W牛離線中  
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P&W
欺不欺騙顧客不是你認定的,而是由顧客認定的,旁觀者不過是人家吃米粉,你在喊熱而已,捐捐小錢救救乞丐誰都會,這樣有正義感快點去修理大惡之人,不需要在這裡跟我小鼻子小眼睛的,快點回去木星吧,地球很危險的,又顯得你的格局很低的∼∼



有沒有欺騙顧客也不是由顧客認定,是要由司法認定的。


原來一年捐款超過 20萬算是小錢哦,真是失敬失敬,原來你這麼有錢,20萬在你眼裡只是小錢,原來你經常救乞丐就花了 20萬哦,真是失敬,小弟沒有那麼有錢到可以把 20萬當成是小錢。

20萬已經佔我一年收入的 1/3,對我來說一年捐收入的 1/3 已經不是小錢了。

原來 20萬對您來說是小錢,真的是我太小鼻子小眼睛了。
 
舊 2009-07-16, 11:24 A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ooky_mulder離線中  
.好討厭.
*停權中*
 
.好討厭.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89
我覺得這個輸送團應該叫做....
台灣潭焚糰...

舊 2009-07-16, 11:28 A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好討厭.離線中  
superxy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15
有沒搞錯啊?...

鄉民都已經按照 "唱衰道德團" 的說法去集體訴訟了...

還在那扯什麼老掉牙的說詞?

舊 2009-07-16, 02:08 P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xy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做人還真難為,不告,有人說貪又說是暴民
告了,又被人說是強盜...這個標準到底是怎麼衡量出來的?

至於說什麼250人搞掉一個家庭的網友,您的"道德"有摸著您的"良心"講話嗎?
dell內部的運作狀況,我們誰都不清楚,購物網站是一個資訊系統
就算今天真的是台灣人負責的好了,改折扣這個動作照道理
要經過好幾層主管把關.不管出錯的環節是最基層的員工還是某個主管
甚至是整個team,這麼大的一個包,如果您是最高負責人,
你敢留下這個員工主管或是出問題的團隊?
尤其這個成員在您對外公佈說之後會特別謹慎小心不出錯的24小時內
再度出同一個大包?重大業務過失被業主告上法院是剛好
沒被告是碰上佛心來的菩薩,而dell是什麼樣的角色
這料我想隨便找都有.

個人不曉得您是怎麼認為的,但如果今天我是這個出包的員工,主管
或是team的一員,第一次出包還沒被處分,一個禮拜後又在捅一個一樣的
若是我,不用到第二次,第一次出包我就立刻引咎辭職,不需要等到人來fire
桶出這樣的樓子基本上就是一個黑字,還期望能在公司裡有什麼發展?可能嗎?
還桶了第二次,沒有被告到脫褲子破產的話,這才叫做沒天理沒天良吧?
如果您的道德背後的的道理站的住腳,我相信可以"感化"很多人
我想本人的發言也不是多蠻橫不講理才對.

要講道德也別忘了修養也是道德的一部分....

基本上已經走到要用司法來斷明是非了
我也不想再就道德部分探究
至於您要放佛經還是什麼的,
引用:
作者xonogears
倘若執意要Dell出貨,那在我個人眼中,你們也不外乎是個得理不饒人的斯文強盜

別跟我說老美如何,這裡是台灣!國情不同,有本事你就改變整個國家...

那我就改變給所有的人看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爭點:今天消費者並不是定型化契約的制定方,而是接受方
消費者於契約內容只有接受與不接受兩種選擇
而不能就契約內容不合理之處要求店家或企業制止

今天市場上若只有一間廠商其契約內容明顯不利消費者
就算多數人不接受,但還是有可能有消費者願意低頭
因此這樣的廠商還是有利可圖,而商業行為中'模仿'動作佔了相當高的成分
其他廠商發現這樣的經營方式不但可以提高收益,
而且一旦有糾紛還可以全身而退,在'利'字的驅使下
是否會群起模仿動搖購買契約中天秤的平衡?
屆時消費者還有所謂的'選擇'可言嗎?
所以才有消保法第11及12規定訂型化契約中約款
有失公平之"部分"無效作為規範

嫌貴嫌不好嫌契約條件不公平可以不要買,
這是企業為破壞交易制度的平衡脫罪的說辭
dell可以這樣搞,其他人當然可以有樣學樣,
其實現在由廠商制訂的訂型化契約,或多或少都有不公平
及不利消費者的約款,只是沒出問題,自然沒有人注意到
廠商光明正大張牙舞爪擺明只顧賺錢不負責任
現今卻沒有明確的制度加以規範,
出了問題是廠商的責任?政府的責任?還是消費者要概括承受?...

消費者對於不公平的訂型化契約內容,不能要求制止
也就是要求廠商或企業更正契約內容,這是諸多消費糾紛的起因
消保法雖然如此規定,但是廠商及企業是否有遵照法律規範制定契約?
不就是因為不把消保法當作一回事,認為不會有問題,
企業也沒有必要擔負責任所以遊戲規則變的越來越畸形化?
除非讓一個大型企業甚至是全球企業確實的因為自己的錯誤
及制定的不公平遊戲規則付出實質的慘痛代價.
不然所有廠商或經營者都會繼續認為不公平的訂型化契約是天經地義的

要改變現狀,這次就是機會,試問歷來的消費糾紛中,
有哪個企業或是廠商比這次的dell事件
更應該且更適合作為購物糾紛法院判決的典範?
引用:
作者jshj0314
前POST話還沒講完,如果,萬一,不幸敗訴了,那不是了更大.

還有,為什麼要算"總額",而是不算個人"平均",還有,買一台的人跟買一百台的人,分擔的錢一樣多嗎?

在下見識淺薄,沒打過官司,不知道律師費多少啦

假設20萬好了,


200000/250=800

50萬就2000元/人

100萬就4000元/人


20吋螢幕,一台900好了,加起來,1700,不算別的,機會成本,時間成本,


好啦,划的來

加油囉

首先,我再次強調,我們這團在募集時就以申明
我們只收無論單數多寡,單品項不得超過5台,且不分類總數不得超過15台
有這樣的限制在,所以沒有所謂下定幾十台或者是以千百來當單位的分子存在
請不要把我們跟楊小姐的"自救會"扯上關係

至於費用的計算方式,目前還沒有定案,而且律師也不急著收錢
怎樣的費用分攤方式合理,我們會跟律師討論過後讓全體成員表決定案
若您不是本團成員,我想費用的問題是屬於團訟的內部事務
非成員卻對內部事務多所指指點點,立場上是不是有些不太恰當?
舊 2009-07-16, 06:24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我希望能告到DELL有點痛, 但鄉民只有一點補償.

兩方都不得利會比較好, 這並非心態問題, 而是做為precedent的用處.
舊 2009-07-16, 06:55 P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  
tsungyang
Power Member
 
tsungy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44
DELL雖有錯,但鄉民的吃相嘴臉也太難看了...動不動幾十幾百台下單...
動機不純...我其實不看好能打贏...

況且大家都說了,DELL有得是錢跟你打...
__________________

歐拉、歐拉、歐拉...
你已經死了...
舊 2009-07-16, 07:28 PM #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sungyang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tsungyang
DELL雖有錯,但鄉民的吃相嘴臉也太難看了...動不動幾十幾百台下單...
動機不純...我其實不看好能打贏...

況且大家都說了,DELL有得是錢跟你打...

再次強調,本團中沒有所謂一次下定幾十幾百台的成員存在
請問何來吃相難看亦或動機不純的看法?
我本人也只下定一台2009wfp跟第二次事件的e4300一台
有沒有效益?划不划的來?說真的我一點都不在意
dell有的是錢?也許他資本很雄厚,但是他的人力不是沒有上限的
目前分區分案已提出小額訴訟的有三組
高雄團正在分組中,而截至目前為止,北部團兩次事件連同信用卡下定
符合資格提出申請的人數已經超過300人,
如果以10人一組至不同的地方法院提出小額訴訟,沒被併案
DELL就要陪我們打30庭,這還沒計入台中團跟台南團跟高雄團的人數
我很懷疑有哪個事務所經的起這樣的疲勞轟炸?
舊 2009-07-16, 07:50 P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uinousdeity離線中  
歐哩鼻康
Regular Member
 
歐哩鼻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71
濫公司一家 從頭到尾沒在鳥消費者的

網路上還一堆人幫他說話 真好笑
舊 2009-07-16, 08:04 PM #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歐哩鼻康離線中  
Shayne522
Advance Member
 
Shayne52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您的住址: 孤獨峰
文章: 398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再次強調,本團中沒有所謂一次下定幾十幾百台的成員存在
請問何來吃相難看亦或動機不純的看法?
我本人也只下定一台2009wfp跟第二次事件的e4300一台
有沒有效益?划不划的來?說真的我一點都不在意
dell有的是錢?也許他資本很雄厚,但是他的人力不是沒有上限的
目前分區分案已提出小額訴訟的有三組
高雄團正在分組中,而截至目前為止,北部團兩次事件連同信用卡下定
符合資格提出申請的人數已經超過300人,
如果以10人一組至不同的地方法院提出小額訴訟,沒被併案
DELL就要陪我們打30庭,這還沒計入台中團跟台南團跟高雄團的人數
我很懷疑有哪個事務所經的起這樣的疲勞轟炸?

R兄,我想您就不用在理那些網路高道德的人了
台灣的道德水準在那邊,我想大家都知道
如果台灣真那麼多高道德的人,就不會有滿地垃圾、煙蒂...等
還有很多低水準演出懶得打,這時怎不見這些道德滿百的人出來勸阻?
網路上誰都會講,現實生活敢挺身而出的沒幾個
因為網路上怎麼高水準講都不會被人扁,路上隨便揪錯人,可能等下一群就來圍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09-07-16 08:12 PM 被 Shayne522 編輯.
舊 2009-07-16, 08:10 P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hayne522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33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