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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山道
文章: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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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阿 活著就有希望 跟 只要肯努力 我一定會成功 是不是很像? 努力就一定會成功?答案不用我說了吧 就我個人而言 浪費醫療資源與是其次 而是本身要受病痛折磨 沒有自由 沒有尊嚴的活著 與其活著不如螻蟻 死了才是種解脫 另一方面也對家人好 如果把我囚禁一個月 但可以吃想吃的東西 上網 等等 但不能離開房間一步 我都覺得辦不到了 何況是連抓個癢 翻個身都無法自主 囚禁的時間還是無限期的情況...想想都不寒而慄 如果你願意這樣活著只為了渺茫的希望 我不禁要佩服你的勇氣 怕只怕當你受不了的時候 想表達死的意願都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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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認證分身= 是弄到你老豆還是你肛友還是你本人?那麼激動。 ![]() 多練練吧,一個分身是不夠的,不要再否認囉! ![]() 對什麼樣的人說什麼樣的話嘛! 你該自問為什麼我對其他人不會呢?這個解釋滿意嗎? ![]() 對方先人身攻擊的怎麼沒看您主持正義呢?只會斷章取義對客觀的人是無效的。 繼續吧,記得每天每篇都幫我推喔,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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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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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醫生跟你說我們已經用最好的抗生素了,你看到病人已經這樣全身都是管了,還是沒能好轉,你就會想了,你可能還沒遇過吧,我在醫院跑來跑去看過很多病人(癌末),都是不痛就想積極治療想說會好,等到發作時後都說為什麼不讓我馬上死只要不痛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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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山道
文章: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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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時候點頭回應一定表達感謝之意了? 是不是醫院的單方面說法? 當我們對某人氣極時心裡想 "他X的,你好樣的" 也是點頭吧? 從鬼門關救活的後續是?一再而再的插管? 從另個角度看這樣好像在對付仇人 治不好他又不讓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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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認證分身= 是弄到你老豆還是你肛友還是你本人?那麼激動。 ![]() 多練練吧,一個分身是不夠的,不要再否認囉! ![]() 對什麼樣的人說什麼樣的話嘛! 你該自問為什麼我對其他人不會呢?這個解釋滿意嗎? ![]() 對方先人身攻擊的怎麼沒看您主持正義呢?只會斷章取義對客觀的人是無效的。 繼續吧,記得每天每篇都幫我推喔,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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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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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只要家屬從頭到尾都陪在病人身旁,這種爭議應該會少很多。 當時沒有陪在身旁,事後卻............不知道該怎麼說。 昨天也許病人不想活了,可是今天也許就後悔了,那又該怎麼辦? 這時是家屬該給的明確的答案的時候了。 雙方說法都沒錯,錯在該在場時不在場,急救時間又不能等。即使事先有簽放棄治療或急救,病人今天也許反悔了,你能不伸手救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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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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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的本業就是救人,其他方面根本不需考慮,不然背負一堆道德情感誰受得了...
但這篇新聞的重點是"家屬指責院方「不負責任」,明明都已簽訂「放棄急救同意書」",這件事當然是醫院的疏失 ![]() 那為什麼家屬要把老人送到醫院,當然是讓他在醫院裡安祥的離開... 安寧病房就是這種想法下產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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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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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次住院簽的<拒絕急救意願書>,不可沿用到下次住院,而是應每次都重新詢問,並非永久有效。
何況簽了拒絕急救意願書,家屬可以<隨時撤回>的。 既然此次住院家屬的意願不明,那院方急救何來疏失?問題是,能做決定的家屬,事發時你人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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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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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不要救~~特意送到醫院去等死~~不如送回家等....
如果是我家開的醫院~~會說~~請你送到別的醫院...... 更何況家屬難道不會在醫院通知的第一時間再𪆒一次放棄急救嗎?? 醫院應該會在急救同時聯絡家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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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此文章於 2008-11-29 01:27 AM 被 yoyo07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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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銀河天使基地
文章: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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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您有親自處理家屬往生經驗的話, 您就能理解為什麼要刻意送到醫院去等死的原因, 簡單來說就是"死亡證明書"以及"死亡證明書開立費用"的兩大問題, 由醫院來開立死亡證明書是最方便的,而且不需要公證人在場! 而且死亡證明書開立費用還是超便宜的! 如果是在家往生的話,醫院是絕對不會開立死亡證明書的, 因此家屬必須委託醫師驗屍,找里長擔任公證人,支付出差驗屍費用,支付亡證明書開立費用,包紅包給里長,包紅包給幫忙找醫師的介紹人......整個開銷是醫院往生者的好幾十倍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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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銀河天使基地
文章: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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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在醫院急救時如有口對口CPR的需求也不可能真的口對口了, 如果有需要的話,就直接用手壓式打氣罐對病患吹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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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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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醫生...醫院活該
被急救是一種折磨 病患有簽「放棄急救同意書」 不尊重病患的爛醫生及爛醫院 在台灣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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