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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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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人會犯罪跟****易的是否合法化並無關係 不能因為如此而認定性交易不合道理或應懲罰**客 這種人必須從學校, 社會教育跟犯罪心理矯正與前科犯之追蹤做起 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此文章於 2008-06-08 02:11 PM 被 bladel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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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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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回文沒有參予你們所討論的何不合理化 我針對的是更何況如果成功, 將有多少女性免於受辱之慘這句話所提出的想法,你可以往前看一下我引的言 對了,先前引言是我沒把多餘的刪除,我應該只留下更何況如果成功, 將有多少女性免於受辱之慘,這樣應該就可以使我的表達更明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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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感謝HJIM˙PCDVD-RW及fictinks網友熱心編輯 ![]() ![]() 對情人言聽計從的母獅子,不是沒腦袋的女性,也不是盲目崇拜英雄的弱女子 所以我是有仇報仇 ![]() ![]() 我不是 ![]() ![]() ![]() ![]() ![]() 此文章於 2008-06-08 02:19 PM 被 O型的母獅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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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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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orry 我想太多了 歡迎O大加入性交易合法化推動大軍 其實也不必推動 只要大家聊天打屁的時候多開導一下腦袋固化的人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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