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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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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法官,這件家務事判決如下:
父親教育水準低,言語粗魯,已不適繼續監護子女,判剝奪監護權。不必再提供生活費。 女兒已18歲,對提供生活費的恩人當外人處理,應離開監護人,自行謀生。也解決遠離語言暴力的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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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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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樓上的,就因每個家庭的條件不同,所以只單看新聞的報導就劇下判斷是件合理的事情嗎?
君不聞:幸福的家庭的故事都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故事每一個都不一樣。 用自已的經驗去判斷這種事實在是件很殘酷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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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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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報警,訴之於法,法官就得判決。
他們如不撤銷告訴,無法私下溝通解決,法官也只能根據收集到的資料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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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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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如何 被罵之後叫警察來抓自己的爸爸說實在
真的粉不孝, 白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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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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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算了吧,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 前面已經多位網友提出類似的看法了 卻還是有人看不懂 有些人真的是過得太幸福了 如果大家都能學會 '體諒他人' 的話 這個社會就不會那麼亂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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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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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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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爸心中應該在想
早知道這樣的話,當時就應該射到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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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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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腦殘草莓丁丁越來越多了
女兒不關心重病的長輩、該罵 罵了卻蒐集證據報警抓父親、腦殘 之後用禁制令對付自己的父清、人渣 中間接受報案的警察、腦殘共犯 這裡聲援草莓18歲白養女兒、丁丁 應該要判、18歲女兒即日起應自立更生 另又因父親養育與供給教育達18年、該女兒必須每月奉養父親三萬元新台幣 並且必須主動關心家中所有傷病長輩、以盡孝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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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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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議不要沒事把丁丁掛在嘴上批評人,您也不過是看了篇不完全的報導而已,別人反過來說您相信您也不好受,且您的回文也太過膚淺了,比起您批為丁丁的回文還不如... 教育倫理大家都知道,什麼樣的角色應該做甚麼樣的事有甚麼樣的態度,大家都知道, 這都不是甚麼艱深問題,不需要您來告知,如果甚麼事都一句"應該"怎樣就解決了這社會哪還來那麼多問題... 事實是問題已經發生了,18歲的女兒不關心長輩只能說令人遺憾, 但這只是結果,應不應該只是表面問題,甚麼原因造成女兒不關心長輩又不惜告父親才是關鍵之所在, "如果"該父親對女兒的教育自幼就是如此以謾罵諷刺言語的教育方式,即便外表還維持個家庭關係, 但這樣的家庭下長大的兒女是否又感受的到親情的溫暖,還是每天回家就像蹲監牢搬的淒冷, 這樣的教育下長大的人你期望她會對所謂的親人有甚麼樣的態度.. 友情,親情,愛情,重點都在一個情字,沒有了情哪還有友人親人愛人的存在,不過徒具親人的形式罷了, 有沒有用對方法,讓小孩感受到父母對小孩的真情,父母要孩子好的心情是真的,但做法不見得是對的, 不少父母只會一句我要你好就用強硬的方式硬上,多只會適得其反, 若結果不理想更有差勁的父母只單方面將失敗都推卸在小孩自己身上都怪小孩不夠用功不夠努力, 人都有能力上的差異也都有環境上的差異造成學習程度的不同,父母教育小孩的態度與方式亦是小孩的成長學習環境中的一環 父母不會檢討自己沒注意小孩的能力是否不及是否合適,而一味的逼小孩硬上失敗是必然的,這是父母的過錯 然這些失敗也不過是人生中再小不過的事情,有的差勁父母也可以忙推卸責任, 更用盡言詞諷刺小孩更講的好像不成功遍要世界末日一般,小孩只是在恐懼中長大 感受不到情,養了18年又怎樣?跟養畜生有甚麼不同... 不同的是~養畜生虐待牠不會對你怎樣 不同的是人有情感有思想,故負面的情感會生成憤恨,會有負面的處事態度, 結果就是對於親人的冷漠,告自己的父親∼ 不敢面對自己的教育失敗,而只會怪被自己失敗的教育中培養長大的小孩說白養了的話,這樣算甚麼∼不就又是個差勁的父親堆洩責任給小孩的話嗎... 家暴不是只有拳腳毆打才叫家暴,言語暴力更是傷人於無形,造成的精神傷害遠比皮肉傷來的難以復原,卻非常容易被人輕忽; 肢體暴力,語言暴力都會對小孩造成心靈上的陰影, 然而這社會卻多只對那種看的到的皮肉傷投以同情的眼神, 而對那些因精神傷害而成位社會功能障礙的人士還以嘲笑說甚麼沒抗壓能力... 殊不知,他們多是從小就在如此環境下經年累月長時間的精神虐待下長大的, 不要以為自己多有抗壓,把小時候的您丟進去在那種環境下長大您以為您會好多少? 難道您也認為那些反對家暴或是遭受家暴的人都是丁丁 當然~上述都是個假設,新聞只報導了結果,但是對於少女與父親的過去並沒有很深入的調查著墨而只是略做概述, 18歲也才要成年而已,孩子的人格是教育的產物,父母跟孩子在教育的關係中,父母是教育的主導者,而孩子是被教育者,失敗的教育產生失敗的孩子, 失敗的教育,不是說父母不愛孩子,而是方法有問題而造成錯誤的結果孩子感受不到親情的溫暖甚至感受到憤恨並形成敵對, 不要說為人父母有多努力,方法對不對才是重點,方向錯了做的再多都是做白功, 在這位父親的立場現階段來說的確實是白養了,但是白養了問題在誰的身上呢?像您這樣只怪女兒就對了嗎?還稱別人是丁丁? 就是該罵也不是口不擇言的謾罵,連帶著全家去死這種話這麼容易就說出口?這樣的父親又如何有資格教育他的小孩?擺在小孩眼前父親的言行不正是最錯誤示範嗎! 不要說那只是氣話甚麼的,長期在恐懼下長大的孩子只想替自己擺脫那種恐懼而已別無他法的情況下報警有甚麼不對? 身體年齡18歲不代表心智年齡與行為能力就足18歲,後者才是關乎是否有獨立能力的關鍵 身體成長,只要餵食就行,心智與行為這關係"教育",不是花錢送孩子去學校就叫做教育了.. 不會您所謂供給教育18年真的就是這麼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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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沒無聞的無名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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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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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無名士的言論,父母只要有一點不完美,孩子就有正當藉口進行過當的自我保護?
看看台灣的諾貝爾神李遠哲推動的教育,猶敢公然背書「選舉語言不必兌現」,故人人一把號,騙到就是賺到。 按照這位仁兄的嚴酷說法,任何教育程度低的父母都不應生養小孩,因為永遠有可議之處。 連李遠哲我對他都認為不適任的教育家,一般家長更隨便都有被孩子扳倒之處。難怪以前一年40萬新生兒,現在30萬都達不到。為何要生養小孩? 無名士考慮這位高三生心智年齡與行為能力不足18歲,卻沒見她鬥爭父母卻是虎虎有力,賺錢養活自己就要考慮她沒有獨立能力? 若無法溝通,父親被抓,沒有經濟供給是必然結果,被逐出家門,自謀生計也是必然結果。 傳統價值已被許多掌權的人顛覆,想代代相傳的父母深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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