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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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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早該如此...一切都是自找的 沒人會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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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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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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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請很會告人的王家小鳥現身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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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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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網址一看就是中時新聞,
網路上找無原新聞嗎? 大的圖書館會有舊報紙留存,去copy 明明是宣之大眾的新聞, 告他誣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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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有情, 大道無情。 此文章於 2009-07-12 07:12 PM 被 warlorde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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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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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1 只要不是惡意辱罵,是不會有問題的!(腦殘法官除外) 而且又是報紙上的新聞這樣可受公評之事! 公然罵人不要臉 林英典被判拘役 中時電子報 記者:王己由/台北報導20071018 為了維護自己的攝影作品著作權,不惜經常興訟,告遍機關、學校和名人的生態攝影家林英典, 與被他控告侵權的快門開發公司負責人王勢惠,在打官司期間,林公然在法庭外走廊辱罵王。 台北地方法院十八日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林英典拘役20日,減刑為10日,可易科罰金。 經常告人侵權並要求賠償的林英典,近來頻頻栽觔斗,自己不斷惹上官司。 他在民國八十七年間,和快門開發公司負責人王勢惠,簽署版權使用授權書,授權使用他拍攝的鳥類幻燈片後,卻在九十年六月間,控告王勢惠製作的「台灣野鳥生態百科」系列光碟的DM型錄、VCD盒及外包裝,未經許可引用他的攝影著作,涉嫌侵權。 明明是獲授權使用,卻挨告的王勢惠相當不服氣,在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後,也以相同方法反擊,控告林英典涉嫌誣告,並一審並被判刑5月,未獲緩刑。 二人對簿公堂期間,九十五年六月十三日,同時在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林英典卻在高院民事庭外的走廊上,大聲對著王勢惠說「你官司打輸我,還有臉在外面行走,真是不要臉」。 王不堪無故被罵,就提出告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官司的勝負和一個人是否「不要臉」、「是否可以在外面行走」毫無關聯性可言,林英典的說法,也不是和陳述事實有關的評論,而是為毀損告訴人名譽的目的,構成公然侮辱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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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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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以為你已經把我說的那個"王先生"的謎底解開了,原來還沒有呀! ![]() 其實你每天照鏡子應該就會看到了,就在你的額頭上喔! 說文》云:「虎,百獸之君也。」其威武、勇猛的性格,使其成為百獸之王。而虎頭上之「王」字,具有鎮宅驅邪之效,因此古代人們日常用品中常有虎頭鞋、虎頭帽或老虎造型的擺放品等出現。 老虎是肉食動物中最強悍的動物,世界上最大型的老虎是生長在中國東北的,叫做滿州虎,它身長將近四公尺,體重超過了300公斤,額頭上的三條橫紋,配上鼻樑上特有的黑色虎紋,看起來就像一個王字。 你還真以為我在消遣你呀! ![]() p.s:我的id另有其他意思,叫做"夜貓子",這次別又把我說成啥貓科動物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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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1999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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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007年的新聞
很好奇這林先生最後有沒有被關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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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喜歡的女孩 很會吃醋 又性急 愛哭 易怒 但是 她的微笑.... 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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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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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家抓侵權 被批「蟑螂」 林英典濫訟 被控誣告判刑-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300077,00.html 中國時報 2007.08.23 攝影家抓侵權 被批「蟑螂」 林英典濫訟 被控誣告判刑 王己由/台北報導 近年來持續控告未經允許使用其個人拍攝照片,涉及侵害著作權,並要求賠償的生態攝影家林英典,最近在一件訴訟中踢到鐵板;官司沒有告成,反惹上誣告罪,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十月,依減刑條例減為五月。因法官未宣告緩刑,官司未來若確定,林英典就得服刑。 五十三歲林英典,曾任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自然與生態攝影學會理事、台灣省野鳥攝影學會理事長,在生態攝影界相當活躍。他也是國內第一位以生態攝影題材,獲選為英國皇家攝影學會碩學會士的專業攝影師。 林英典受人矚目的舉動,就是是經常在網路上「抓」引用他攝影著作的人、再提起訴訟,然後一張照片至少求償十萬元,除學生、老師、學校,企業界名人如殷琪、吳舜文;教育部長杜正勝、前台北市長馬英九、雲林縣長蘇治芬等政府機關首長,也都是林英典的控告對象,相關案件近百件。林英典的作法,令不少保育人士相當不以為然,更有大學生在網路上發起抵制他的活動,批評他的作法如同「著作權蟑螂」。惟林英典不以為意,堅持維持自己的攝影著作權,繼續興訟。 這次讓林英典栽跟頭的官司,起於八十七年間,他和快門開發公司負責人王勢惠,簽署版權使用授權書,授權使用他拍攝的鳥類幻燈片後,卻在九十年六月間,控告王勢惠製作的「台灣野鳥生態百科」系列光碟的DM型錄、VCD盒及外包裝,未經許可引用他的攝影著作,涉嫌侵權。 王勢惠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決定反擊,控告林英典涉嫌誣告。台北地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林英典假借保護著作權之名,謊稱著作權受侵害,接續誣告王勢惠,使王陷於遭受刑事訴追的危險,犯罪後飾詞否認,沒有悔意,依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月,減刑為五月。 朱立群/台北報導 林英典是國內知名生態攝影師,作品曾受邀到加拿大的學校與博物館巡迴演出。法院昨天判他有罪,他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 XD 這是這篇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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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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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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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09-09-03 01:29 PM 被 henry2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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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鳥不生蛋的地方
文章: 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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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英典真是人渣, 趕快去吃屎吧
就新聞論事.. 此文章於 2009-09-03 04:34 PM 被 HardCor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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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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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大膽∼你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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