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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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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上面某些人的講法,那以後國賠也可以撤銷了,
就像正常情況下騎車被路面坑洞搞到壘殘被車碾死也是用路人自己笨, 就像某位醫師在SARS期間加入抗SARS服務染上SARS殉職也是醫師自己笨, 該負責的不負責,只會推卸責任,政府跟服務業真是都太好混了, 那個看板背面跟地板一樣是白色,背面的底部是鐵絲構成的支架, 沒有固定好被風吹倒,一不注意人當然就會被絆倒,根本沒什麼好奇怪的, 但有人只會一昧模糊焦點,說成是民眾不會走路, 而刻意忽略高鐵在事後的處理是多麼的隨便跟不負責任,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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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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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學... 你確定你要玩潰堤論證... 我是法學士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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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永和新店
文章: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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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美國有位老婆婆在喝熱咖啡被燙傷嘴
此案例很有名 但她不是在店裡燙到而是在開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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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Chen @ Taiwan 嘟嘟....你慢走 2006/1/12 中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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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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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哎呀~同學,我剛沒說你在笑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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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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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嗯..講的很肯定.. 原來這裡有目擊者可以確認該女研究生走路不長眼 ..不知道showen大是否願意分享一下目擊經過.. ======= 直接用結果去評斷別人走路不長眼.. 好像不是很好的態度喔 ..======= 這事件不過就高鐵員工有機會第一時間處理好.. 但沒有作好..再次展現"人"的問題罷了.. (小弟過去歷次參與高鐵的討論..都是著眼在員工的問題上 @_@).. 高鐵公司不能要求搭乘高鐵的旅客走路都長眼.. 但高鐵公司可以要求員工在處理類似的問題上面..可以應變迅速小題大做不是XD?? 希望這次會記取教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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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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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學士 應該知道連帶與因果關係吧 更不會這樣到處譏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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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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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不是博士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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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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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唔 法學院沒畢業就應該要知道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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