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數位影音討論群組 > 影片討論區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光之傳承者
Regular Member
 
光之傳承者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77
引用:
作者nhdvd
在許多正版被判刑後<還好我漏網.一審無罪>
但在二審高等法院的法官態度丕變
認定只要賣出或出租就不符合<非散佈之利用>
還好智財局在公會壓力下才作出類似說法的解釋函<更早之前>
並以我一審判決為附件作例子
但是我當庭提出時解釋函.
也陳述我先前有另一案.高檢署早已不起訴
而本案一審也無罪.本產業主管機關新聞局.智財局都說合法...
還是被臭罵一頓
法官說高檢署一審法官算甚麼.它們都比我小
主管機關新聞局.智財局的解釋也不能影響我的判決
隨後就宣佈判決日
我當場傻眼

判決日過後
我又收到開庭通知

又換另一法官審理
讓我印象很深的是他對著作權法相當熟悉
也又重頭開好幾庭才獲判無罪
但無罪理由卻是罪嫌不足
所以那些主管機關新聞局.智財局的說法不是主因
因為在我之後還是有多人被判刑

他們有對外說明了..也在網路上公布他們的解釋文..
也就是使大眾信賴..因為信賴保護原則..載他們公佈後的人都應該可以主張這一點..
不然就不符合信賴保護原則了..
大大費了很大的功夫才脫罪...真是幸運..
應該讓更多人知道才可以...
還有這個解釋函我看她的公布日期是今年12月6號..才公佈沒多久耶..
大大之前也是用這張解釋函嗎??
     
      
舊 2006-12-20, 06:47 A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光之傳承者離線中  
光之傳承者
Regular Member
 
光之傳承者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77
引用:
作者nhdvd
聲請釋憲早有被判刑的業界前輩做過
事實上釋憲不是想提就提的
不符合釋憲門檻
提了一定打回來

是女法官
現在幾乎都是女檢察官和女法官
類似案件是沒有緩起訴的
因為是片商提告
除非片商肯放手

我前貳個案子合併二審無罪
第三個案子逼廠商撤告
第四個案子不起訴
第五個案子在搜索時就趕走.帶頭警員調職

法律真的是保護懂的人
不懂的一次就掛
被抓時
決對不可以說郵購
案重初供
講錯了死路一條
也不能同時被逮到其他燒錄或盜版
有人港版被告時沒事
結果有其他燒錄片
法官也是當庭說和解也沒用.因片商也不能撤告

緩起訴是檢察官做的判決..除非片商是提自訴..不然一般提起公訴的檢察官都可以看情形作
緩起訴的處分...
女性的法官檢察官..我覺得啦..先入為主的觀念很重..一點都沒有無罪推定原則的感覺..
一開始審判法官還沒開始審問你就先看到你的卷宗..一開始就認定你有罪了..
 
舊 2006-12-20, 06:51 A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光之傳承者離線中  
nhdvd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光之傳承者
他們有對外說明了..也在網路上公布他們的解釋文..
也就是使大眾信賴..因為信賴保護原則..載他們公佈後的人都應該可以主張這一點..
不然就不符合信賴保護原則了..
大大費了很大的功夫才脫罪...真是幸運..
應該讓更多人知道才可以...
還有這個解釋函我看她的公布日期是今年12月6號..才公佈沒多久耶..
大大之前也是用這張解釋函嗎??

這張解釋函根本就是咬文嚼字
上法院也是參考用
因為它不是解釋令

如果你上了法院
會發現甚麼叫做各自表述
專業法律用語叫做交叉詰辯
然後你會發現真正對手就是檢察官
一般人根本不會是他的對手

以該解釋函來說
只要進口人初始係基於「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之主觀意思而輸入即為已足,不以永遠以之做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為必要
<只要你賣出即可坐實你散佈的事實.至於你的主關意識.要看法官心證認定.那就糟透了>

蓋本法禁止真品平行輸入之立法意旨僅在對權利人給予適當之保護,並無凌駕民法物權篇規定,永遠限制物的所有人對其所有物處分之意。
<已講的很清楚本法禁止真品平行輸入.輸入就是犯罪>


易言之,此等標的物只要在輸入之時點係基於「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之主觀意思而輸入,其在法律上之評價即為「合法重製物」。例如:輸入者輸入行為當時係供個人學術研究之用、供個人純欣賞之用等,均屬之。

<重點來了. 輸入之時點係基於「為供輸入者個人非散布之利用」之主觀意思而輸入..如果法律都是以行為人<被告>的主觀意思為主.那還要法官.檢察官何用
>


相信這種解釋函只會讓你死的更快
因為如果拿出來
檢察官聽的下去
很快就會不起訴<就我所知從來沒有>

為什麼智財局不直接立法郵購無罪<真品除罪化>
卻明明立法<本法禁止真品平行輸入>.輸入就是犯罪
再搞個沒用的解釋令
大街殺人.小巷搶救
完全是荒唐

從1區.港版平行輸入判刑
到去年數起連賣台灣出租版都被判刑
<去看yahoo拍賣是禁止賣出租版>
就是因為正版判刑
被這些片商玩到淋漓盡致
連到百視達買2手片轉賣.出租都被判重刑
智財局被業界學界圍勦
要求正版無罪
才會有這種看來正義凜然卻不是法條的解釋函
為什麼惡法不能動
因為美國乾爹

另外再提一件
因為美國乾爹301
每年台灣違反著作權法的案件數
及判刑確定的件數
都要呈報
只要你被抓
法院會如何把你弄到掛
可想而知
__________________
藍光&1區&港版http://dvdonline.com.tw/index.php
舊 2006-12-20, 07:38 A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hdvd離線中  
nhdvd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光之傳承者
緩起訴是檢察官做的判決..除非片商是提自訴..不然一般提起公訴的檢察官都可以看情形作
緩起訴的處分...
女性的法官檢察官..我覺得啦..先入為主的觀念很重..一點都沒有無罪推定原則的感覺..
一開始審判法官還沒開始審問你就先看到你的卷宗..一開始就認定你有罪了..

一般這種違反著作權的案件
就算是盜版也要判重刑
301做業績
正版則自認無罪
幾乎都不會接受緩起訴
我一審的女性法官非常漂亮也很好
檢察官也是女的
凶到我連看她都不敢
被罵到快認罪自裁
連證人講錯影片內容都罵的證人皮皮挫
還好我常看電影臨危不亂
法官問我檢察官要告證人偽證.有甚麼看法
我回答.證人明確證明他賣片給我.片子內容講錯也不影響買賣的事實.證人講錯我也沒辦法
美女法官聽完也笑了
很快判我無罪

所有檢察官不是有先入為主的觀念.
而是他們也有業績壓力
更一點都沒有無罪推定原則的感覺
沒有證據究全聽告訴人片商的一面之詞
警察更是法律白吃
以盜版名義來我店裡搜索
連盜版正版都分不清就臭罵我一頓
我被罵火了要告他毀謗
才緊張的道歉

後來一開庭<簡易庭>
真的是一開始審判法官還沒開始審問你就先看到你的卷宗..一開始就認定你有罪了..
劈頭就罵了十幾分鐘
要直接盜版判刑

連偵查庭都沒開過
而且我被抓是正版的
法官一聽
那我幫你改起訴法條<靠.弄錯了依法要當庭釋放的>
莫名其妙被改以平行輸入直接起訴<靠.還是連偵查庭都沒開>
幸運的是被轉入正常程序
相對的很多人被直接丟入簡易庭
1審2審跟速食店一樣就判刑定讞
正常程序的1 審2審法官感覺正統且專業
白目檢查官要我提犯罪證據還會被罵<靠.沒證據還敢起訴.更不用講無罪推定>

打官司打到最後
連檢察官要我提供證人證明就不起訴
我都拒絕
連正版都可以用盜版名義搜索取得證據強加罪名
根本就站不住腳來起訴我
__________________
藍光&1區&港版http://dvdonline.com.tw/index.php
舊 2006-12-20, 08:31 A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hdvd離線中  
my_id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45
其實緩起訴的機率很低,我也只遇到一個例子
別人是透過關係請律師寫律師信跟檢察官求情才獲得緩起訴,一般人很少有這種待遇
台灣念法的頭腦很死,法怎麼規定就怎麼辦,誰管你法條爭不爭議
當初著作權法要通過時,就有學者出來疾呼,此惡法一過無異陷全民於罪,結果有誰在乎?

這幾年台灣觸犯著作權法的人數暴增,政府還以此向美國邀功,希望能從301觀察名單除名
但從判決書發現,其實真正的盜版商抓不到幾個,盡從網拍上抓些不經世事的學生、百姓抵罪
這對台灣的軟體環境、著權觀念一點幫助也沒有,
沒辦法,台灣人的水準就是這樣,民生法案沒人關心,
說要倒誰挺誰,一狗票陪你上街頭!
舊 2006-12-20, 07:41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y_id離線中  
bruce0916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99
看完這篇文之後...我想以後也拒買拒租基本國際的片子了....
舊 2006-12-20, 07:58 P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ruce0916離線中  
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bruce0916
看完這篇文之後...我想以後也拒買拒租基本國際的片子了....

反正基本國際又不靠這賺錢

只要用法律勒索一個就完全賺回來了,這真是超低本生意啊。

金控常講騙錢不犯法,現在代理商也可講勒索合法化
__________________
歐洲輪胎滾動阻力&溼地煞車&噪音查詢 日本輪胎滾動阻力與溼地煞車查詢(歐洲阻力A=日本阻力AAA)(歐洲跳過D)
貧弱家庭兒童愛心早餐計畫 手機請勿使用台哥大700MHz 4G LTE頻道,以免干擾無線麥克風運作。 
推薦網站 我不爽健保局 巴士大叔之部<-華航飛安不良的原因 國家的遠見
站內特別推薦連結 yahoo賣片被抓 由於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的緣故 賣海外正版是違法的喔(刪除紀念) 又有人受害了
好書推薦:快樂為什麼不幸福? 本書不討論快樂更不討論幸福,講的是大腦如何理解世界。
好書推薦:大腦決策手冊 該用腦袋的哪個部分做決策? 了解自己與別人怎麼使用腦袋瓜(因被發現是抄襲的所以下架了喔)
好書推薦:販賣債務的銀行 了解銀行如何使一般人建立錯誤的借貸觀念,讓老百姓成為金融佃農,一輩子替銀行工作
好書推薦:企業的性格與命運 企業的本質是無道德的,企業努力的把自身成本轉嫁成社會成本,以大幅提高獲利。 DVD
好書推薦:沒有中國模式這回事! 雖然書名有中國,但其實是講近代全球經濟史,讓你從經濟學的角度理解歷史。
好書推薦:搶救35歲 十五張證照找不到好工作、四十歲結婚成家是常態、雙薪家庭也只敢生一胎、房貸要背到七十歲…
舊 2006-12-21, 01:26 AM #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tl離線中  
tu-285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802
引用:
作者my_id
其實緩起訴的機率很低,我也只遇到一個例子
別人是透過關係請律師寫律師信跟檢察官求情才獲得緩起訴,一般人很少有這種待遇
台灣念法的頭腦很死,法怎麼規定就怎麼辦,誰管你法條爭不爭議
當初著作權法要通過時,就有學者出來疾呼,此惡法一過無異陷全民於罪,結果有誰在乎?

這幾年台灣觸犯著作權法的人數暴增,政府還以此向美國邀功,希望能從301觀察名單除名
但從判決書發現,其實真正的盜版商抓不到幾個,盡從網拍上抓些不經世事的學生、百姓抵罪
這對台灣的軟體環境、著權觀念一點幫助也沒有,
沒辦法,台灣人的水準就是這樣,民生法案沒人關心,
說要倒誰挺誰,一狗票陪你上街頭!
緩起訴這種情形都出現在簡易庭這方面,我知道的3件都是簡易庭判的.......
舊 2006-12-21, 01:41 A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u-285離線中  
光之傳承者
Regular Member
 
光之傳承者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77
引用:
作者tu-285
緩起訴這種情形都出現在簡易庭這方面,我知道的3件都是簡易庭判的.......

....緩起訴是檢察官做的..根本不會進法院...你是說緩刑吧..
舊 2006-12-21, 02:04 AM #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光之傳承者離線中  
tu-285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802
引用:
作者光之傳承者
....緩起訴是檢察官做的..根本不會進法院...你是說緩刑吧..
單指著作權部份...以我本人及同行20多件為例,還沒碰到是由檢察官判緩起訴的,一般都是警察移送後直接轉到簡易庭判處罰金並緩起訴幾年這樣,現在這種情形非常多,有訴訟經驗的人會教你在作筆錄時跟警方要求註記說:請以正常訴訟手續處理...要不然說:如簡易庭的判決你不服再上訴的話會比較輸面,(我是沒碰過不知是真假)我了解的檢察官是起訴與不起訴這兩種方式,還沒碰過檢察官判緩起訴的..........
舊 2006-12-21, 03:46 P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u-285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31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