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269
|
引用:
1個死刑:死 2個死刑:每一年鞭屍ㄧ次 3個死刑:每一年鞭屍ㄧ次+遊街一天 4個死刑:承3+父親連帶受死 5........:承3+父親2.4 6........:承3+父親3.4 7........:承6+母親連帶受死 8........:罪大惡極.株連九族.連帶民意代表也一次受死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
引用:
如果不用嚴刑峻法,也請提提自己的意見及方法吧,只在旁邊喊燒好像比那些堅持要嚴刑峻法的人更糟糕~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休士頓/台北縣永和
文章: 25
|
引用:
我能瞭解這位大大您的看法 但是自由不是應該建構於公民之間的相互尊重嗎 這個社會真的已經變了 我之前開車跟人發生車禍糾紛 那個古惑仔開口就說要動我 我二話不說馬上叫警察 現在的善良老百姓 到底要靠誰保護? 被人家一槍掛掉 然後在口口聲聲說人權什麼鬼的 這到底是沙小? 難道好人就是該死嗎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1
|
每次看到新聞上報導
"某地區飆車族囂張 砍殺路人" 或是 "假釋中性侵害犯 再度犯案" 心中總有疑惑 法律是做什麼用的 可以給受刑者重生的機會 但有替那些受害者或往生者想過嗎 誰給他們機會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7
|
引用:
這個之前也討論的夠多了, 很多前輩的見地都比我寬廣多了. 簡單來說要加強教育, 改革司法, 不過這些都是長期的作法. 比較起來大家顯然比較喜歡快速療法, 每次討論到刑罰問題哪一個不是一致推崇死刑, 顯然很多人都認為只要死刑就能解決問題.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15
|
引用:
我認為鞭刑比較好 死刑是用來對付那種故意殺人的人, 鞭刑可以用來對付強X, 搶錢之類的罪犯 到底有沒有用, 等實施了就知道, 現在說這些都沒意義, 台灣一堆犯法的人很怕會輪到 自己, 所以這些人/ 團體都會堅決反對也是情有可源, 我想, 要在台灣實施幾乎是不可能的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6
|
引用:
怪的是,在提倡死刑之外,小弟之前也提出很多類似您所說的加強教育, 改革司法之類 方法,照樣被站上人本人權罵得體無完膚,認為這是「不可行之法」,自己又提不出 更好的方法,一直說嚴刑峻罰無助降低犯罪率,但小弟之前找出各國刑法與犯罪統計 資料顯示重刑的確有助於降低犯罪率,無奈站上人權人本仍然無視資料,堅持重刑無助 降低犯罪率...死刑鞭刑無人權,在獄中失去自由或是習得更高深犯罪技巧就是人權... 在台灣人權人本根本走入鄉愿了好嗎?
__________________
讓我們一起尋找通往幸福的道路...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12
|
引用:
我想應該不是鞭屍~~~最後是鞭骨了吧 ![]()
__________________
孤單陪伴著孤單 感覺的還是孤單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的大醫院附近
文章: 216
|
剛剛想到一句話
比起不知道進去監獄會過的怎麼樣的虛幻處罰, 還不如結結實實的給他一鞭,才會容易記的住
__________________
過去的荒唐 好男人壞男人,還不都是你們害的、原來Y拍已經是廠商才能呆的地方了 最近的誑語 [感想]給8點檔的編劇們(三、民)、 [大科技廠]某美面板的cost down、 理論上來說,最極品的妹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73
|
先把官員抓起來當白老鼠試試看好了...
陳x男..........貪贓枉法..先鞭個10下 利委諸公......濫用特權...鞭個5下..... 健保局.........瀆職...只會調漲保費不會消弭黑洞....通通打3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