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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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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你上面所說的每一句話.... 只是最近三不五時就被其他網兄提到,甚至上次過年時在另外一篇「法拉力車禍相片」那一篇,又被"詛咒"....(但是當時我想算了,真要回應大概又會吵起來),所以這次忍不住出來提醒一下,我怎麼也不願意被當成負面教材呀! PS:天才兄,你們繼續....我不打擾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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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TV:JVC GZ78T BSD:120CM AMP:DENON 4308 + USHER CP-777II ERTON CPU:I5 2500KMB:ASUS-P8P67LCD:Apple 23' VGA:ASUS GTX560-TI CASE:LIAN LI PC-V1000B-PLUS POWER:SilentPro Gold 1000W NB:Mac iBook DSLR:D300+50mmF1.4+60mmF2.8mirco+24-120mmF3.5 GAME:PS2-10K、PS3、XBOX、XBOX360、GC、WII、PSP、NDSLite、IPOD Video、CineClub HDP-X1 我.......高高帥帥∼眼神中帶點憂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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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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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是不好意思啦...對你造成困擾... ![]() 也感謝B兄的認同... ![]() 我想你也別認為那是負面教材...我想你那才算是無心,忘記順便給它呼籲一下... 我也很愛看那些車圖,只是我順便呼籲,你忘記呼籲而已... 比起"賣到老"事件的主角...說是無心的碎碎唸...還真看不出來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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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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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角度 不同的環境 造就不同的價值觀
若普遍大家的想法皆覺得他是錯的 那所謂的建議也已經夠了 不必要前撲後繼發文指正 相信原po已自有定見 到這裡 再爭論下去沒意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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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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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樓主啥時又會再開一篇主題
應該恨快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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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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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做錯事情道歉是光明正大的事,做錯不怕別人說,重點是改過的心態 這句話也許是老生常談,但對於讓自己進步的確很有用 我真的有看完整篇文章。如同我一開始所說的,原PO在前兩頁的回應當中就已經說明了最後那兩段只是抱怨的一點小補充。而後面的回應,與其說他觀念心態錯誤,我想也可說是被激怒而失去冷靜。但會到這種情形,很多版友難辭其咎。 我看到很多版友的冷嘲譏諷以及原PO一來一往,到最後就走樣了。 我之所以會認為是多數的暴力,是因為最後眾口一致的說原PO心態觀念措辭不恰當,甚至應要求道歉!這已經是種滿荒唐的團體極化。 原PO的一開始文章意思,要旨是老年人的不尊重行為。但卻被放大了最後兩句,為何會這樣呢?版友也有很大的責任! 犯了錯的確要承認改過,但是,原PO的行為並沒有錯,他維護他的尊嚴和權益;他也沒有去重傷那老年人。但是如果以原PO觀念心態措辭不恰當來作為指責使其道歉的理由,我認為這是一種多數的暴力,因為瀏覽了大部分版友的回應,也著時令人搖頭。若真的要以這麼嚴苛的標準來指責原PO,很多版友也應該PO文道歉! 而另一種多數的暴力,就是立場與大多數版友不一致的發言,通常都也是受到圍剿。不就有人指控我是分身嘛? 原PO最後兩句的發文可能不妥,但這裡是七八區,既不是conference也不是撰寫公文,若真的要嚴肅看待,大家的發言建議應當wisdom而非無謂的謾罵指控。在誰是接班人的影集當中,曾有隊員在會議室失控的對隊友罵髒話,然而川普他們只說一句話:我建議你不要在會議室罵髒話。如果當時版友以這樣的精神在建議原PO,我相信最後是不會弄到這樣的情形。這也是我認為版主在放縱大多數版友的理由! 最後,我知道我的發言對很多人來說並不中聽。如果想以依據、觀點、事實來做討論,It's my pleasure. 但是丟下一兩句話就走的,也請你們不要浪費網路空間,我也不會和你們爭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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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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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回溯器發威之後
樓上的記憶也似乎跟著蒸發了.... 樓上有空也可以討論一下 來PCDVD註冊後第一次開版的內容是想要討論什麼?! 應該不需要再po一次標題來喚醒您的記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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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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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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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咳!!對站長有意見,請至意見反應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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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 ![]()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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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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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好意思 我真的沒有此記憶 我所註冊發表的第一篇也不是開版,而是回應文 如果我記憶有錯,請你表列出來讓我回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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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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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那個人"之外的所有人似乎比說服"那個人"來的簡單
講說服好像太嚴重 ^^" 對了, 別對號入座ㄚ ... 不是講你 真的不是在講你 此文章於 2006-02-17 05:15 PM 被 chinta999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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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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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1&postcount=411 well.... 這篇"大頭照擺自己耍帥照片看起來礙眼要發動檢舉" 應該是那位需要宣告學歷博取尊重666老兄的大作 本人記憶錯植....在此表達歉意!! 不過 您的言論對照666老兄的脫線演出 讓人噴飯不已啊!! ps. 恰巧在15日晚~16日下午之間新註冊的ID會發生什麼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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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此文章於 2006-02-17 05:59 PM 被 hippo99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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