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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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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逼你辦.動用現金卡信用卡
想先享樂 就要付出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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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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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只說對了一半 事實是當初這些呆帳大多是政商勾結下的產物 政府主管單位請各銀行主管去喝喝咖啡 說某財團需要多少資金 不過拿出來的抵押物很有限(公司股票、偏遠地區的土地) 其他的銀行自己看著辦 如果你是銀行主管 你能怎麼辦 硬著頭皮也得借... 後果就是政府捅出的簍子 政府自己收攤 (不過是用全民的錢而已) 現在是民眾自己捅的簍子 想要政府幫你收攤 難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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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辦公桌?!生產線??
文章: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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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即金融業免繳營業稅的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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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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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現況啊...
就是這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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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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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本來就是愚蠢的、容易被誘惑、被欺騙的,所以政府應該要保護人民免於被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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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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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在人為56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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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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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發卡真的是亂發....
![]() 竟然一次給偶三張15萬額度的卡..... ![]() 通通都咖嚓咖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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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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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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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是辦卡的人會牽累到家人
子女討不到錢,就往家裡的人摧款 是辦卡人的錯 發卡的銀行明知如此,還拼了命發卡 最主要連沒有經濟能力的人 都可辦好幾張超過10萬的卡 是發卡銀行的錯 所以要從雙方面都要檢討 總而言之 辦卡跟發卡的都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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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榕樹下
文章: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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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好奇怪,今天說難聽一點的
銀行又沒拿刀逼你一定要辦,是自己 心甘情願的去辦的,自己不懂的控制 自己的消費行為,到頭來還來怪銀行 發卡氾濫等等的事情,真是不知道是 社會再改變,還是我的心態沒跟著改變勒 就好像今天你騎摩托車不小心犁田,難道 你可以去怪車商幹嘛坐摩托車出來讓你買 然後害你犁田嗎??真是不懂的反省... 社會真的在改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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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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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卡其實我覺得本身是好的,短暫急需時可以用一下,但拿來擴張信用消費就不好了。
記得以前現金卡剛上市時,都是主打悲情牌,打著孩子註冊沒錢可以先借,隔月在還。 沒想到結果都是一些月光族在辦,後來乾脆索性連廣告都打 實現夢想 等等讓人熱血的**** 所以都有錯吧,有些銀行,連那種月入2萬的也給了上百萬額度。 而且銀行徵信,其實可以知道在哪家辦了多少卡,總額度已經多少了,明知他根本還不起,也借那麼多給他 擺明了當肥羊在養。 我建議可以立法 例如所有現金卡或信用等無擔保貸款,總額度上限應為申請人提供之年收入證明2倍,超過此上限申請人,有權主張不償還。 讓急需要用錢的能借的到,又不置於讓銀行隨意給予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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