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3
|
黑道...他根本還沒想到這一層面的問題,
銀行可能會把他的100萬債務, 賣給所謂的討債公司,只要80萬, 然後放心,討債公司絕對不會虧本, 一定會把100萬討到連本帶利120萬↑, 怎麼討...連續劇、電影上都有演了...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02
|
金管會對消基會所述消費者遭討債公司不當追討乙事之說明
報載消基會表示近來屢有消費者因積欠卡債遭受討債公司不當追討,金管會表示為加強管理銀行債權委外催收機構及從業人員之作業品質,避免發生不正當暴力手段之催收討債行為,金管會已責成銀行公會訂有「金融機構辦理應收債權催收作業委外處理要點」,該要點重點如下:(一)要求受委託機構不得有脅迫、辱罵、騷擾、誤導、欺瞞債務人或相關第三人或造成債務人隱私受侵害之其他不當之收債行為,催收作業時間原則是上午7時至晚間10時;(二)受委託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過對第三人之干擾或催討進行催收等相關規範;(三)金融機構亦應隨時注意債務人或第三人申訴情形,如發現催收機構及人員有暴力脅迫不當討債情事時,應儘速報請治安單位處理;(四)金融機構並應對催收機構採取解約或適當之處置方式。 另外有關現金卡債權催收部分,除須遵守上開規範外,金融機構出售現金卡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前,應事先約定取得債務人同意,出售時,並應書面通知債務人,告知受讓債權的公司、催收金額;出售現金卡不良債權時,應查證並約定資產管理公司的催收標準與金融機構一致,且不得再轉售予涉及犯罪、暴力等非法組織或個人。 此外為促使業者加強催收手段之自律及保護消費者合理權益,金管會業成立非法催收檢舉專線(02-25360431)。消費者與銀行往來若發現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或受委託之催收公司,有以暴力、恐嚇、脅迫或其他不法方式催收,可逕向金管會檢舉,若查證屬實,金管會將依規嚴格懲處將該應收債權委外之金融機構,其情節嚴重涉有刑事責任之資產管理公司或受委託之催收公司,將移請治安機關偵辦。 轉載自金管會......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
看了一個多星期的文
腦海中浮現....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儘想些怪招,都是一些遊走法律/道德邊緣的方法 大家幫的也夠多了!! 出主意的、找資料的、勸說的...... 好話說盡,口水噴乾,樓主又能接受多少?! 想當點子王?! 樓主好好保重吧......人生是你的,愛怎麼搞由您 我們這些網民也只能旁觀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理解』——『分解』——『再構成』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
等被人斷手斷腳後
就算斷你手腳的人被抓了 傷害也早就造成了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76
|
您有聽過夜逃屋嗎?
上次在"今晚哪裡有問題"有看過這一方面的介紹. 一般會去找夜逃屋的是欠黑道錢那種,夜逃屋的人會出面幫你和黑道交涉,並提供你一個地方避風頭. 而中間有提到欠銀行的錢,你如果有誠意和銀行談,銀行多少會給你一些折扣的. 如果你打算一走了之,反而對你以後有很大的影響. 不過這些夜逃屋我可不曉得收費是怎樣收的喔. 我個人是建議你馬上先去找一份工作,然後一家一家銀行去交涉. 銀行也知道若把你的錢都拿光,你一定會跑路的. 這邊就端看你的交涉技術囉!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0
|
對阿,大家應該用看笑話的態度來看就好了
人生的路是自己選擇的,樓主選的路也是要自己負責的 看戲的人繼續看戲就好,也不用太入戲了 個人認為兩年要還清,真的蠻難的 以樓主的條件,然後在台南地區.... ![]() 連續劇給他繼續看下去喔~~~ 引用: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56
|
引用:
可以當乞丐 吃香喝辣--還可以去嫖妓 銀行絕對查不到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02
|
我並不適用"躲"的方式......
銀行的電話我一樣會接...只是我會跟他說我正在找工作...... 其實我已經在工作賺錢..... 其實拖的越久談判的空間越大....因為銀行認定沒有希望要回來了.... 如果我欠銀行300萬.......銀行要了2年都要不回來.... 沒有薪水可以扣...沒有房子可以拍賣....什麼都沒有..... 突然有一個人說要幫我還....但只有200萬... 你是銀行你會不會考慮.....200萬總比1元都要不回來好很多不是嗎.... 這樣不是就少還了100萬.... 而且這300萬也不是這個人欠的....他也沒有義務幫忙還..... 銀行或許會認定這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而這個人只是我拿錢請他幫我還...請他當個中間人.... 只是後果是信用破產.....反正台灣混不下去去大陸也可以考慮阿..... 我有當兵的朋友在大陸發展....他父親在那投資..... 黃安不也台灣混不下去...跑去大陸發展也過的很好阿...... 此文章於 2005-08-18 06:24 PM 被 dreamviva 編輯.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77
|
引用:
黃安可沒有信用破產,除非你打算一輩子都不再跟銀行往來,否則勸你最好別想些旁門左道,如果你的方法真的那麼實用,精明的台灣人們大概每個人都可以躺著幹,專門欠銀行的錢就好了,而且欠的越多賺得越多。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02
|
引用:
並不是一輩子..... 自清償日起....幾年之後就可以視狀況給予相當的信用額度...... 信用卡據說是6個月...... 每一家銀行都不一樣.....信用破產只是暫時..... 清償證明日開始起算三~五年(因為目前有的銀行看三年有的看五年,財政部規定目前為五年) 此文章於 2005-08-18 07:40 PM 被 dreamviva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