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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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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跟我說在路上有經過喪事的地方要念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臉還要轉到另一邊不要去看
我在騎車這樣蠻危險的(指臉轉過去),我要看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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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貧民窟
文章: 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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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非常讚成你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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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City
文章: 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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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充一下,以前長輩有說過這種事不要讓小孩直視,所以開車經過這些告別式地點時,我都會教小孩子不要看,或是將音響開大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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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家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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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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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接受的是假日遇到他們最後一天要出去時很早就開始哭了~而且喇叭都超大聲的,根本無法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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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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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奇怪的是為什么不自己哭?為什么要用喇叭哭?遇到這種事真是超度爛的.台灣警察都很俗仔,沒有魄力.要是我當總統,直接叫軍隊來趕.飆車族也找陸海空連合演習,比賽看那一軍種捉的多就放榮譽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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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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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
共有三次就受不了附近辦喪事吵過頭, 採取行動的有: 砸加水過的大罐保特瓶, 潑水桶, 叫警察, 叫環保局,加上無數的三字經問候.. 零晨早上六點就突然給我吹瑣吶+擴音器是怎樣, 一整天都在用擴音器誦經是怎樣都? 附近棟大樓的人都不用睡了嗎 ![]() 他們家死人並不代我們家也死人啊? 死人有多大?還不都是活人在想的, 喪家們好好追思都不會嗎?簡單隆重都不會? 沒有擴音器,就辦不下去? (開演唱會?) 沒有搭棚子,就辦不下去? (馬英九可以考慮小巨蛋開放出租業務) 沒有去遊街,就辦不下去?(要不要來個撒碎紙加十二禮炮,萬人空巷,保證風光) 一定要搞到鄰居都抱怨嗎?(死後再造業,親人罪加一等) 附近鄰居的人有必要被拖下水嗎?(有給我們白包嗎?) 什麼是傳統?不好的傳統,有必要再延續下去嗎? 台灣的喪葬習慣,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 ◆傳統不去反省它,就沒有價值! 一個猴子實驗如下: 把五隻猴子關在一個籠子裡,籠子上頭有一串香蕉。實驗人員裝了一個自動裝置,若是偵測到有猴子要去拿香蕉,馬上就會有水噴向籠子,這五隻猴子馬上會被淋濕。 首先有隻猴子想去拿香蕉,馬上水噴出來。每隻猴子都淋濕了,每隻猴子都去嘗試了,發現都是如此。於是猴子們達到一個共識:不要去拿香蕉! 因為有水會噴出來! 後來實驗人員把其中的一隻猴子換掉,換一隻新猴子(稱為A猴子好了)關到籠子裡。這隻A猴子看到香蕉,馬上想要去拿,結果被其他四隻舊猴子海K了一頓。 因為其他四隻猴子認為新猴子會害他們被水淋到,所以制止這新猴子去拿香蕉。這新猴子嘗試了幾次,被打的滿頭包,還是沒有拿到香蕉,當然這五隻猴子就沒有被水噴到。 後來實驗人員再把一隻舊猴子換掉,換另外一隻新猴子(稱為B猴子好了)關到籠子裡,這隻B猴子看到香蕉,當然也是馬上要去拿,結果也是被其他四隻猴子K了一頓。 那隻A猴子打的特別用力 ,(這叫老兵欺負新兵..呵呵!)B猴子試了幾次總是被打的很慘,只好作罷~ 後來慢慢的一隻一隻的,所有的舊猴子都換成新猴子了。大家都不敢去動那香蕉,但是他們都不知道為什麼,只知道去動香蕉會被人扁。 這就是「傳統」的由來。 傳統不去反省它,就沒有價值! ================================= -------------------環保署對於噪音檢舉的處理態度---------------------- 經由電子設備而擴音出來,超過80分貝的,才有辦法取締 若是由單純不插電設備演奏,好像是無法源可管 (好個unplugged不插電的瑣吶) (但每個縣市分配到的噪取締人員都很少,有的縣市才一兩個人,怎麼查 ![]() --------------------環保署官方網站-------------------------------------- http://www.epa.gov.tw/b/b0100.asp?C...0000005X0000273 整合全國各級環保機關正式成立「環保報案中心」,並將台灣地區所有環保機關的報案服務電話整合成全國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每天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的方式,受理環境公害案件報案,其他受理管道尚包括書面、電子郵件及當面申訴等,一律以電腦系統列管,並有專人處理。 ---婚喪、廟會等民俗活動擴音設備或燃放鞭炮,違反噪音噪音管制法-------------- http://ivy2.epa.gov.tw/out_web/f/noise/00/apply.htm 類別:婚喪、廟會等民俗活動擴音設備或燃放鞭炮 權責機關:環保機關 依據:噪音管制法 罰鍰:3000∼30000元 註:權責機關聯絡方式: 1.網路報案:http://ww3.epa.gov.tw/public_case/public_case_add.asp 2.免費報案電話:0800-066666 3.環保單位報案中心: http://ww3.epa.gov.tw/public_case/areatellist.asp ---------噪音管制法,法規全列表------------ http://w3.epa.gov.tw/scripts/runisa...7668:05%A1G0010 --------- 噪音製造 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 ----------- 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377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七十二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妨害公眾安寧者。 --------打電話110,找警察------------------ 不要打給管區的市內電話,請直接撥110申訴, 110相當於全國警察總機,然後他們會立刻轉告給各分局去處理 分局警察在開頭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可能會婊你不去處理, 但別灰心,打一次不行,就打第二次,第三次,照三餐打,告訴他們若分局不處理的話,就要往上級告上去 若不想被警察反追踪家裡電話,就改去外面的公用電話打 但要報警前,他們會問你喪家的詳細地址在哪或哪個地段,所以要先把情報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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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只能回憶 此文章於 2005-02-27 12:01 PM 被 vandenbrouc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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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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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考慮到這一點
所有的住宅區大樓一樓都是規定空樓層!! 一樓可以用來讓華人擺靈堂,印度教也可以在固定的節日擺神像 信泰國佛教的可以在灑水節日時擺四面佛等 這規定還可愛的,滿有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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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豆漿的故鄉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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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跟活人那個重要?想必應該都是活人重要吧
既然是活人重要,哪生來的死者為大 生老病死是人生一定要走的路,既然死的時候要辦追悼會,那為什麼你生病的時候不也去辦一場 難道你家死人就一定要讓別人知道,"你家有死人",還是辦浩大一點,這樣才能滿足你的虛榮心嗎? 說啥一生一次,難道2005年2月27日不算是一生一次 人為了私心,往往都能找到理由把自己想做的事情合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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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榕樹下
文章: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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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麼多前輩們說的意見與看法
其實說穿了大概抱怨的是喪家吵到個人的 安寧與造成自己的不便,很多人說 有殯儀館,可以學外國怎樣怎樣, 為什麼還要在大馬路上設靈堂勒 ,那有什麼辦法,傳統觀念就是這樣 你不這麼做說不定還有人會質疑說 為什麼沒這樣做吧,要等到這觀念改變 或許就從各位前輩開始做起吧,以後 就跟自己的兒女說,你老子我死了之後 馬上把我拿到殯儀館冰起來,不要這樣 在大馬路上設靈堂,不要出殯那天請孝女 七早八早就在我棺材旁邊哭天喊地的以免吵到鄰居。 換個角度想,換個態度看, 在怎麼不便有比那些喪家還不便嗎? 這社會少了很多事情,如果大家多點 體諒的心,或許這篇文章就不會出現吧 體諒別人不難,難的是自己願意付出體諒的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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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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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換個角度看當然可以囉 只是對方有沒有為鄰居著想 為你換個角度看呢 當一個人一天上班上學 拖著疲憊的身子回來 對面在吹吸收米的時候 那還可以平心靜氣的說 啊...沒關係... 這樣的人我看也很少了吧... 有的人還是在重要道路上辦 真的很佩服他們的膽量啊 雖然一切可以用死者為大這句話來搪塞 但是"換個角度"來看 這是應該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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