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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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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說很難聽的話
如果今天被害人是女立委的話那就好了, 因那條假釋法律老早就會被改了 此文章於 2004-11-03 09:07 AM 被 ooott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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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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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缺LCD? 若是他有問題不治療 關十年出來 還是故我... 同意假釋者連帶處分 那只會搞得沒人肯批假釋 那就苦了有心改過的人 但是有問題的 出來還是會犯呀 ![]() 監獄對性侵犯的"教育"可是一般犯人的好幾百倍 這裡大家都很恨性侵犯了 監獄的犯人更恨 所以比大家更狠 出來根本就不可能再犯 因為怕都怕死了 會再犯八成是內分泌等等的問題 可是其實很多性侵犯都是那方面的問題 若是有好好追蹤 其實不難控制 以前看美國影集 有一套專門控制精神方面造成犯罪的人的機制 會先將他身上值入一種儀器 再定時給他控制的藥吃 他有沒有吃藥 都可以從儀器追蹤 至於藥物有沒有效? 若就以前當兵在中心吃的乖乖藥而言 是很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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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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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重傷呢? 那也對一個人甚至他的家人造成永難抹滅的傷口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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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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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彭宛如命案後 有何改變嗎? 還有那位犯嫌是六年前第一次被抓 被判三年半多 他被查出前一次犯罪是兩年前 意思就是 就算他沒有假釋 那時也被放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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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打狗
文章: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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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或許看過美麗境界就了解當生理影響到心理時 還能主動找醫師處理 這就不算是病了 就像喝醉後做出一些平常不會做的事情 另外這樣的事 在他無法克制自己的情況下 還讓他獨居在外 應該問題出在制度 而不是在他身上 或許應該有個監護人 隨時陪在身邊 直到確認他能處理這樣的狀況為止 有好的制度 不但可以避免同類型事件發生 更重要不會隨意讓任何人放棄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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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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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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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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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當兵時沒吃過,很好奇,真的有效怎麼有軍中樂園,說不定只是唬人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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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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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假釋制度的不健全或人為疏失,造成民眾二度傷害,
有沒有可能申請國賠的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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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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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不好過是應該的,又不是去渡假 2.犯罪者大部分都是心理有某方面的問題,但不能拿這個一直當作理由 3.所以大家犯罪後就推給社會?千錯萬錯不是我的錯?假如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的話 請保護善良者,懲防犯罪者,而非一再姑息養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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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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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般只有中心才會有 早期一點是直接抓去打針 小弟沒遇過 後來的像小弟那時 都是直接参在飯裡面 所以中心時一點慾望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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