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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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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 32元廢棄物 就可以告清潔員貪污了 法律明文規定 衛生棉也算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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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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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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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勞檢來突襲檢查,會看刷退紀錄再比對監控, 如果勞工刷退就一定要消失,不然公司違法, 如果員工沒刷退且過上班時間,公司要給付加班費。 綜上所述,員工下班時間留在公司收集鋁罐, 如果已經刷退,那公司已經違反勞基法要罰款, 沒刷退,公司要針對員工收集鋁罐這件事給付加班費, 不給付也是違法要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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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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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好奇是這樣一個月能增加多少收入?
就算公司不告你,也可能因為這樣被主管同事往上報,甚至被發現警告你。 把自己弄黑機率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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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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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貪污治罪條例只適用公務員,或從事公務之人員, 一般民眾不適用,頂多以業務侵占起訴, 刑責都不會太重。 這也是為什麼之前某位少將,A走新台幣7990的洗衣機, 重判12年(二審改判6年8個月),而律師公會的會計, 私自盜領公會6千萬的公款,只判4年。 因為業務侵占的刑責真的太低,很多公司遇到, 大都是自己內規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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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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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多少錢請律師告你還倒賠
但是公司有養法務和律師,你還是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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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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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主物才有先佔問題,現在的爭點是, 只要丟進公司的回收桶,公司就能主張先佔取得所有權, 不准任意第三人取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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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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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那個清潔人員被告竊佔一樣
拿東西的價值不重要,有沒有人要搞你才是重點 如果你在非上班時間去淘垃圾桶拿走自己可用的東西 若你在公司的人緣不差,說實在根本沒人想理你 搞不好還有人會把類似的東西都搬來送你 會特別去聲明這是公司資產再來控訴你的 一定是本來就想搞你的人 有一個旅居法國的川妹子會去超巿撿垃圾 超巿甚至會把食物多一層包裝再放進垃圾車 好讓去撿的人可以衛生食用 你說法國超巿不能聲明這些人違法嗎?可以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EFo2GRTD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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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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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有定義的狀況下
如果公司要懲處或是上法庭 建議先要有明確的內規(不能違反法律與比例原則)並進行公告與教育訓練 其次要有犯行與公司約談紀錄 證明公司已經有給過改善機會 這樣才會有充足的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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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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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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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文的邏輯是「用到公司資源」, 而不是法律上能不能釐清歸屬。 兇刀沒有編號, 但法律上可以驗指紋。 怎麼會覺得瓶罐法律上不能釐清歸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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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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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政府 跟 公司 所採用的都是 條例 很多還不到法的位階 兇刀指紋 可以證實 人員摸過刀 然後還要證明 是日常使用 或用以殺人 實際上證明刀具財產權 是採購收據 或發票 不是摸過 印上指紋 東西就是你的 當然每一個公司 每一個國家有奇怪的法律 例如加拿大 同住一間房子 太久 會被視為同居人或伴侶 澳洲 住家或別墅 太久沒人住 被人入侵居住 主人&警察不能強趕 (類似像台灣 租房子 沒有定期合約 就視為合約延續 但是一毛錢都沒付) 總之真的打官司 就是互相鑽法條漏洞 至於公司 不要被抓到 都不算犯法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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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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