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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11
引用:
作者bigDDD
插紅綠燈就大家一起等紅燈而已
對行人來講也不需要等兩邊來車禮讓
可以很從容地通過
我覺得是最好的設計
不然以台灣人的尿性是很難自動禮讓或停讓的

你看這個王男都去找沒紅綠燈的路口製造對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IH2qIZOMwA
不然有紅綠燈大家都乖乖等紅燈他影片就不用拍了

柯P的話我覺得他的邏輯也很簡單
就大家都照規定來
我還寧可我家這邊插滿紅綠燈
你闖燈我就拍照檢舉
撞到我就告傷害

不用講王男
我住地方觀察很久,說設太多紅綠燈不是講假的。有些作用很小
行人就闖紅燈.......

也有人去反應說有些設太近的紅綠燈改閃黃燈比較好,或是峰尖峰時段改。
但是當初就沒什麼聽,附近一個很小條巷子因為設一個紅綠燈(之前他還沒卸任大拜拜時候插的)
那巷子還出現塞車狀況
     
      
舊 2023-08-22, 07:01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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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lifaung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or桃園
文章: 1,146
引用:
作者salesomething
當騙不了人民也騙不了自己可以反攻大陸的時候,只能勉強自己開始經營台灣,這樣算是用心經營台灣嗎

要不是日治時代留下各種先進的基礎建設當作基礎繼續發展,這種連落後中國人都淘汰的東西敗逃到台灣來你以為可以搞出個甚麼名堂來

沒看到台灣現在的都市計劃和道路規劃嗎?就是這種鳥樣啊

當初有能力就繼續留在中國啊

被中國共產黨打爆了然後敗逃到台灣當山大爺,真的感覺很屌嗎


笑死

日治時代留下各種基礎建設當作基礎有那麼重要假設為真....

台灣1944年的工業產值到底多少呢?

引用:
除了徵兵制造成的台灣青年大量傷亡外,被視為「皇民」而無端加入太平洋戰爭的台灣,於經濟方面持續受到打擊。1944年後,受到盟軍25次大空襲影響,受波及的台灣農工生產值於戰爭結束前的1945年降到最低點。比方,與台灣1930年代的1937年相比,農業產值只有1937年的49%,工業產值更不到33%。煤礦由20萬公噸降到1萬5千公噸,電力供應從戰前32萬瓩,戰後僅能供應3萬瓩。[6]

此外,二次大戰時,日本人在台灣徵集慰安婦,也就是日軍的隨軍妓女。多數慰安婦是在遭到脅迫、欺騙或是不可抗力的情況下被徵召,並有一些慰安婦於軍營中遭虐待,因此造成受害者肉體及心靈上的嚴重創傷。[7] 至今,這個事件仍被群眾視為踐踏女性權利及尊嚴的行為。在現今的臺灣社會,有基金會專門研究慰安婦的歷史(例如:婦女救援基金會[7]),並且協助至今仍存活的慰安婦對日本提出賠償的要求。
 
舊 2023-08-22, 07:35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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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aung離線中  
chengj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引用:
作者蠻荒
將肇事責任、與有沒有"照"分開的目的,是將出事時該負的責任判給正確應承擔的人
這其中的情況劇太多,要樣樣講解很複雜

我們現在一些判例只是將責任區分,但無照的罰則卻沒有修法加重
這樣一來,無照不管是否因肇事被抓到,如果雙方僅輕微擦撞、就算完全不管肇事責任、判無照者全責,那他也只受到輕罰而已、根本起不了多大的嚇阻效果

難道不正是因為如此,才會造成有不少人敢無照上路嗎.......

沒有執照就不能從事該項目,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講一大堆,

無照上路就是違規違法接下來衍生的問題本來就應該無照的人承擔一切,

還在發生肇責要判給誰.

難怪路邊違停的一大堆,撞到他正常行駛在路上的還要賠他,一堆莫名其妙的判例.

此文章於 2023-08-22 09:11 PM 被 chengjer 編輯.
舊 2023-08-22, 09:09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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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jer離線中  
蠻荒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103
引用:
作者chengjer
沒有執照就不能從事該項目,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講一大堆,


如果你懶的思考、我也懶得跟你說,反正討論不會有交集.......
__________________
我摸戒指這個小動作
是我故意在最近的500副牌裡面加上去的
舊 2023-08-22, 09:56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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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荒離線中  
qtttt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chengjer
沒有執照就不能從事該項目,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講一大堆,

無照上路就是違規違法接下來衍生的問題本來就應該無照的人承擔一切,

還在發生肇責要判給誰.

難怪路邊違停的一大堆,撞到他正常行駛在路上的還要賠他,一堆莫名其妙的判例.

+1
一般人的想法應該是這樣....
但法律卻是分有照沒照是一回事糾紛又是另一回事....

才會被人噴法律與現實一般人邏輯不一樣.....

舊 2023-08-23, 12:22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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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tttn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無照100%全責就可以先排除了, 這道理很簡單, 卻不能做, 其實是有原因.

法律不能設得太清楚, 民眾都可以自己處理了, 還需要某些人與單位嗎?
不能說全部, 但有些很有可能是為了專業而創造出來的模擬兩可與解釋空間.
舊 2023-08-23, 06:26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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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cp0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5
文章: 320
引用:
作者Earstorm-5
無照100%全責就可以先排除了, 這道理很簡單, 卻不能做, 其實是有原因.


這麼智障當然不能,
不然哪個有照的神經病開去駕訓班撞,
難道 100% 免責.

舊 2023-08-23, 07:50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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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03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3
引用:
作者Earstorm-5
無照100%全責就可以先排除了, 這道理很簡單, 卻不能做, 其實是有原因.

法律不能設得太清楚, 民眾都可以自己處理了, 還需要某些人與單位嗎?
不能說全部, 但有些很有可能是為了專業而創造出來的模擬兩可與解釋空間.

歐美國家的法律
無照駕駛被逮到就有兩項刑事罪名
危險駕駛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
沒肇事也有機會被抓去關


香港交通法規仍採用英國的制度,下面香港法官在判詞中的說法
不知台灣學法律的看到有何感想?


香港法官最後一段的說法是精髓



引用:
法庭如何判刑,很大程度將視乎每宗案件的個別事實而定。每宗案件的事實縱然有所不同,馬道立法官(現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判詞大概可以清晰說明法庭在處理危險駕駛案件中的判刑態度:



「在大多數危險駕駛個案中,駕駛者顯然知道其駕駛方式是危險的,因此也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我們必須牢記,在一般情況下,的確不需把違反交通規例的人士視作真正的罪犯。但在例如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案件中,犯事者不一定會受到如此仁慈的對待…在評估罪行的整體嚴重性時,罪責往往是主導因素。法庭不會單純地點算加刑或減刑因素,從而機械式地計算有關刑期。判刑並非這種追求完全精確的運作模式,而法庭必須足夠靈活地顧及整體情況,以作出合適的判刑…若駕駛模式顯示駕駛者自私地妄顧其他道路使用者或其車輛乘客(或許容我加上行人吧)的安全,或顯示了一定程度的魯莽,那當然是一個主要的加刑因素,足以提供加重刑罰的理據。」(上訴法庭刑事覆核申請2006年第2號)



在同一案件中,馬道立法官也明確認同英國案例《R v Cooksley》(2003年)訂下某些足以加重刑罰的因素:



使用藥物(包括已知會使人昏昏欲睡的合法藥物)或酒精;
極度超速、賽車、競賽性的或「炫耀」性的駕駛行為;
對同行乘客的警告不予理會;
長期的、持續的和蓄意的非常不良駕駛行為;
具侵略性的駕駛,例如過份貼近前面車輛,持續及不當地試圖超車,或超車後切線;
駕駛時作出必定會分心的行為,例如駕駛時閱讀或使用流動電話(特別是手持電話);
明知自己身體狀況欠佳以致駕駛技能被大大削弱,但仍然駕駛;
明知自己睡眠不足或休息不足,但仍然駕駛;
駕駛維修欠妥當或危險地超載的車輛,尤其是基於商業考慮而驅使駕駛者駕駛有關車輛;
同時干犯其他罪行,例如無牌駕駛、被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未備有保險而駕駛、在學習駕駛期間沒有駕駛教師在旁而駕駛、未經同意取得車輛、駕駛被盜的車輛等;
曾因交通罪行而被定罪,特別是涉及不良駕駛行為、或駕駛前飲酒過多的罪行;
多於一人因有關罪行而死亡,尤其是如果駕駛者明知其行為足以使多人陷於風險,或可以預期多人或會因而死亡;
除導致有人死亡外,更引致一名或多名受害人嚴重受傷;
犯案時的行為,例如沒有停車、訛稱乃受害人引致有關意外、在逃走時急速轉彎把受害人拋離汽車等;
因試圖避免被檢測或拘捕而危險駕駛,並引致有人死亡;及
在保釋期間犯案。


因此,若出現上述加重刑罰的因素,即使案件沒有涉及嚴重受傷或死亡,法院將毫不猶豫地判處即時監禁的刑罰。理由是:市民需要受到保護,以免這類駕駛者足以做成嚴峻 / 甚至悲慘後果的駕駛方式,為市民帶來重大風險。

https://www.clic.org.hk/zh/topics/c...ing/Sentences/c
舊 2023-08-23, 09:59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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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1 這種明知故犯無照, 直接刑事就好.
舊 2023-08-23, 10:34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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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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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要不要換這種制度良窳 姑且不論
以台灣日本持有駕照比例7-8成來看
台灣大約是1500萬
假設三寶猴子為百萬大軍
那也只佔了6%

等於要其他94%的用路人配合這6%的人去換駕照
換駕照能不能順利汰除三寶猴子還不一定
但目前的呼籲 好像有點為了6%本來就不會守法的人去懲罰94%守法的用路人
舊 2023-08-23, 10:42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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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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