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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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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用耗費時間去回他… 基本從他回覆的內容就已經很明顯了… 他不是從交通規則的觀點來看這些事情… 如果講得通, 後續就不會扯一些543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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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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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如果10歲窮困小朋友偷麵包果腹你當沒事,搞不好就會發生破窗效應。 反正只要夠窮做壞事都可以被原諒。 那要社福組織幹嘛?就讓小朋友去偷去搶就好。 同樣,你讓一台車可以停,停個5分鐘沒關係啦,那停個10分鐘應該也沒關係。 那我在多停個五分鐘吃個飯應該也OK。 其他人看到這邊好像可以停,然後就跟著停,過段時間就是常常停一整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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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我家
文章: 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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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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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我家
文章: 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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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555兄所說 我並非用法規觀點來說 而是實際來看.... 並且 我覺得應該要修法 此法規已不符台灣現代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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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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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想法改變了
盡量鼓勵甚至拍馬屁別人成為檢舉達人 遇到被檢舉的人不爽我就請他裝行車記錄器 如果再被檢舉就抓資料下來看車型車牌 反正台灣這麼小 移動通勤或出沒的時間路線大概都一樣 到時候遇到了再去互相檢舉就沒錯了 反正我換工作地點上班坐公車或捷運 50cc 二行程機車沒騎也壞的差不多 年底報廢沒交通工具 你們就繼續互相傷害(應該是互相切磋)求進步吧~ ![]() 此文章於 2020-11-12 01:43 PM 被 河口共享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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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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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事實上左側超車的規定是有原因的。 合理的道路設計上一定是內側速度較快。 右側行駛的國家,就是左側車道較快。 以三車道來說,如果你開車第二車道,右邊是慢車道。 如果右側超車,你駕駛座在左側,你要整台車都過去了才看到有慢車。 而且有時候你可以已經在加速了。 更別說如果你是只有兩車道甚至是單一車道,右側可能已經是路外了。 馬路上越靠路邊風險越高。 所以才會有內(左)側超車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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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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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側: 較高速度 & 超車 (都是有科學根據要這樣做比較好).
不外乎視野與距離, 道理真的很簡單, 絕對都是國小就可以理解. 無奈很多人覺得自己騎車開車英明神武, 要大道任我行. 龜在內車道, 從右側超車(反駕駛側), 各種提高風險作法. ... 那就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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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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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還有人不裝行車紀錄器的嗎? 我已經算是晚裝的了。 8年前已經不少人裝行車紀錄器了吧,我一直都沒裝,因為少開車,覺得沒必要(其實是窮) 結果我才剛裝上沒一個禮拜就因為前方有狗從分隔道跑出來緊急煞車被後面肛上,怪我幹嘛緊急煞車,這樣煩了我一個月。 台灣大概是全世界裝行車紀錄器比率最高的地方,為什麼? 應該不用我多說。 後來開始流行拿來檢舉, 我朋友檢舉我都要他不要檢舉,浪費人生幹嘛, 低端人口喜歡互相傷害,就讓他們互相傷害,自己開車小心點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20-11-12 02:25 PM 被 aero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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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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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法規是否符合目前用路環境是一回事…
重視的人可以像另一篇一樣去提案, 當然過不過又是另一回事… 但在法規尚未修改之前, 它就是台灣目前的交通規範… 無論喜歡與否, 無論是否同意接受, 每個人都必須遵守… 這不是可以拿來當成不遵守法規的理由, ,更不是去扯只有誰知道這法條, 除非這法條不在法規中, 完全是憑空捏造出來的… 否則被罰, 就是認了, 沒啥好含扣的… 就像之前很多重機闖國道, 嘴巴說著要爭取自己的權益, 在我看來也是很難認同的… 我也喜歡重機, 但我不懂違規去做某一件事能爭取什麼權益… 不就是用自己的一時痛快, 讓其他合法騎乘的人成為犧牲品罷了… 此文章於 2020-11-12 03:10 PM 被 maskedrider5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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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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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低端人口才互相傷害? 我認為肯花時間檢舉的人很多都是做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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