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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4
引用:
作者BALA
其實核心的問題是
司覺失調症的人 是否可防可控
如果不可防可控
那真的只有關到死跟槍斃兩種選項

今天小燈泡案的王景玉
若未來有機會出獄 是否就不會再犯
這才是多數人關心的 政府是否能對這類型人
做到居家訪視並控管

如果沒人能掛保證 殺人犯只因拿了個司覺失調症免死金牌
出獄後哪天心情不好
又犯了個小燈泡2.0
那老百姓當然會對這類刑犯人擔心不已

對"正常人"來說都沒有"100%"不會殺人這種事...
看看社會上大多數的兇殺案其實都不是知覺失調患者.
若要求這些知覺失調患者必須100%可防可控才能回歸社會,
那其他凶殺案的犯人不就該一律終生監禁或執行死刑了??

知覺失調症判無期徒刑後, "最少"要服刑25年, 再加上強制醫療5年. "最最少"是30年.
無改善時還可延長...
     
      
舊 2020-04-16, 05:44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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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離線中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對"正常人"來說都沒有"100%"不會殺人這種事...
看看社會上大多數的兇殺案其實都不是知覺失調患者.
若要求這些知覺失調患者必須100%可防可控才能回歸社會,
那其他凶殺案的犯人不就該一律終生監禁或執行死刑了??

知覺失調症判無期徒刑後, "最少"要服刑25年, 再加上強制醫療5年. "最最少"是30年.
無改善時還可延長...


因為今天王景玉若是正常人
那應該就有機會判死刑
但有了精神疾病這帖免死金牌後 讓法官可以自由心證
不判處死刑

主要爭論點在這上面
 
舊 2020-04-16, 05:56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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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blueck
Major Member
 
blue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7
正常人殺人大部分是有利害關係;
隨機殺人大部分則是有精神疾病,這就受兩公約限制。

有人說自己選出來的政府? 目前我沒有看到有政黨願意對精神疾病殺人這個問題表態,有的話請告知。

如果有政黨願意表態,就選得上嗎? 其實是不可能。
結論是無解。
舊 2020-04-16, 06:13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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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離線中  
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我認為絕大多數的人是無法任意控制夢境的.
知覺失調者經醫學鑑定得減刑的程度時, 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事的.
當一個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事, 無法判斷自己做什麼事時, 去處罰他是不合理的.

因此刑法第18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00001&flno=18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但這都不代表他"無罪".

就算不坐牢,也要關進精神病院,老後才能放出來,雷根遇刺案就是這樣的案例。
舊 2020-04-16, 06:41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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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martinlien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2,842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
舊 2020-04-16, 07:02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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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lien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莫非你認同"在路上看到受傷的動物, 是可以任意宰殺的"??
難道智力測驗、經濟收入低於平均值的也一併送去判死刑?
這樣的二分法, 跟納粹有什麼差別?
可憐的 銀背

這隻不就什麼都沒做就被斃掉了?

此文章於 2020-04-16 07:23 PM 被 supstring 編輯.
舊 2020-04-16, 07:22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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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銀★(砍掉續練)
Advance Member
 
銀★(砍掉續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5
引用:
作者言身寸言身寸
如果法律是按照「法官自由心證」以及「無加入的國際公約」來做判決,就不奇怪了嗎?


二公約是"國內法",法官守法有錯嗎????

2009馬英九一項重大政績......二公約法正式納入國內法,年底實施

敢廢二公約法,馬英九可能會出來跟你們拼命!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舊 2020-04-16, 07:30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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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砍掉續練)離線中  
SanjaySinghania
Regular Member
 
SanjaySinghani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63
Cool

引用:
作者a32447
每次看到這種的我都會跟家人說

如果有天不幸他們倒楣遇到了這種事

我一定會幫他們報仇直接宰了兇手

反正我就說我哀傷過度無意識才這樣做的

我情緒當下不正常了 我現在很後悔巴拉巴拉的

我看大不了判個幾年

但是我報仇了 不是嗎

司法根本就是個笑話


司法很顯然就是默許或暗示百姓採用這種方法,
可是有受害者家屬這麼做了嗎?沒有對吧。
舊 2020-04-16, 09:23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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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jaySinghania離線中  
OscarShih
Golden Member
 
Oscar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不是吧, 連這個都有人護航,


這不分顏色都該罵了吧, 是沒接受到上級指示嗎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舊 2020-04-16, 09:39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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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ih離線中  
bigDDD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引用:
作者銀★(砍掉續練)
二公約是"國內法",法官守法有錯嗎????

2009馬英九一項重大政績......二公約法正式納入國內法,年底實施

敢廢二公約法,馬英九可能會出來跟你們拼命!

美國好像也有通過兩公約
但人家講得很奧妙
說是否是用要以美國的最大利益為前提
台灣連個會員國都不是就當聖經在拜是有病喔
舊 2020-04-16, 09:52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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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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