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
引用:
看是重新布置的錢多,還是要賠償的錢多會讓老闆做不同決定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
引用:
公共空間的一切擺設,本來就要非常小心.你永遠不知道什麼人,或什麼狀況,會發生什麼莫名其妙的事,造成什麼後果,有多大的責任.. 這種事我本身也碰過,我做的店遇到小孩硬鑽到靠牆的鏡架後面,整個鏡架被推倒..我真是謝天謝地當時鏡子前面沒有人..從此以後,所有在商場的東西,我都會上螺絲固定. 我也有在工地跑步撞上沒貼膠帶的大玻璃差點撞死 公共場合,規劃施工的人一定要非常小心,能造成危險的機會不要有.以前碰壞東西是要賠人,現在讓別人受傷是你要賠.
__________________
~我要去伊斯坎達爾星~ 此文章於 2019-05-30 11:46 AM 被 kize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
引用:
預防措施? 那增設這樣的條件~所有未成年者不准入內 然後購票須附上財產證明如何??? 不都是小孩的錯沒錯 因為有問題的是低能無法教好且當場制止的垃圾家長 如果為了預防這種低能客而要所有觀展者須要配合 有正常水準的其他人何辜??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23
|
引用:
所以提供財力證明這種事對您來說是一件不常發生的事? 對我們來說那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捏… 小孩就專責的媬姆照顧啊…不適合小孩出現的場合這不須要人家說,帶小孩是累贅。
__________________
看到世間的變化,我該收起快樂的心,是時候把慈悲的心拿出來用了。 此文章於 2019-05-30 11:58 AM 被 范右使 編輯.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9
|
引用:
沒錯啦... 其實沒上新聞...店家因為擺設不完善被客訴賠償的事 可能每天都在發生~ 店家只要遇到一次,也是會多加注意的 可是...你怎麼控制客人自摔要往哪裡摔呢?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
引用:
我還真沒遇過要我提供財力證明的事情 ![]() 然後當爸以後經常出現在親子一起出去的環境 我到是發現只要沒有可以托育(基本上是0花費的狀況ex.託給老人家 兄弟姊妹等) 很多人就會帶著出去無論是去哪....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
這種就修好, 加上一個溫馨的故事, 就好賣了,
賭小孩以後變華盛頓之類的, 這幅畫會變成價值連城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引用:
![]() ![]() ![]()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34
|
引用:
其實這種說穿了就是給方便當隨便,每次只要有人佛心想提供比較舒適不受拘束的環境, 到最後都會因為要應付那些沒有公德心、貪小便宜的人,而搞到要處處防備。 最無辜的是那些安份守規矩的使用者,原來可以享受的優質環境就為了那些他們不會做的事而被犠牲。
__________________
================= 我從來不把錢當錢看 我都是把錢當命看! ![]() ================= 所謂理論,就是大家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不通 所謂實務,就是沒有人知道為什麼,但實際上行得通 本公司已經完美結合了理論與實務: 什麼都行不通,而且沒有人知道為什麼 ![]()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
引用:
當然不可能做到100%防止,但是經驗多了就會小心. 比如..總不能說小孩摔落1.2米受傷是小孩亂跑活該吧. 也不能說..小孩撞到桌角受傷,或者把櫃子推倒砸傷人,或是砸破玻璃鏡子割傷..這都不行阿 規劃的時候,就是不能有這種機會出現阿. 公共場合,每天數百~數千人,10年計可能有百萬人次會用..如果規劃沒有想好,那即使是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是常常會出問題造成麻煩. 而只要出一次問題,可能這個業主就跟你掰掰了..因為規劃不周是外行嘛. 像本案的情形..把上千萬的棉紙畫,沒有任何保護,赤裸裸的放在任何人都能接觸的面前... 即使是保險,契約中對甲方"安全防範"的責任,也應該有規定吧.
__________________
~我要去伊斯坎達爾星~ 此文章於 2019-05-30 01:37 PM 被 kize 編輯.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