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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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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長期的錯誤政策,十項能改掉五項,就夠令人滿意了,因為那全是另一邊幾十年來都不想改的
不過當然能改正的錯誤政策還是越多越好,只是怎樣算錯誤,如何拿捏,有點困難。有那麼容易改,也不會被常久贏得過半支持的政權,拖了幾十年沒改 此文章於 2018-08-02 06:15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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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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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燃料稅之所以為燃料稅,核心就是耗能多寡,馬力與耗能不完全成正比,如果以馬力來課,很容易扼殺廠商開發低耗能高馬力系統的意願,應該還是採按排氣量cc數或隨油徵收比較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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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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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軍公教只有肉身頂多加棍棒 運輸業搞不好開聯結車來撞你交通部還是總統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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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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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千金之子 坐不垂堂。交通運輸相關人員如果更敢拼命,也是因為剛好相反吧 此文章於 2018-08-02 10:44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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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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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CC數來課根本不合理,例如有的車2.3L turbo跟3.7L馬力油耗差不多,那3.7L為何要多課稅?(沒有渦輪還比較不會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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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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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 事 乾 脆 一 點 , 不 上 不 下 浪 費 生 命 , 啥 正 義 對 上 兇 狠 一 點 的 都 縮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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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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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在鬼打牆嗎? 怎麼還沒清醒? 使用者付費才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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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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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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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油徵收才合理.
依排氣量cc數不合理.理由前面有人提了.能源效率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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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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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使用維護費,應該按照車重以及車的體積,來徵收,才合理。
重車對道路破壞,一般會比較大才是。 另外,純電動車也要徵收才是。 名目如果是燃料稅,就應該隨油徵收;若是其他用途,就應該改個相稱的名字。 名不正就言不順,政府也在幹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事,而且不想改善,令人傻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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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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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油徵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
可是這髪一動會牽全身 物價會跟著飆漲......... 政府肯定不敢隨便改 一堆當初錯誤的政策導致今日一堆極度不合理的現象 但又沒有任何政府敢亂動....令人無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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