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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Senior Member
 
vircg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我是個普通的老百姓(有兼職魔法師),我看了這則新聞,只想知道一件事,
如果我莫名其妙的被告,而且告我的人其實告錯人了,那我在收到法院傳票之後,
到底要怎麼辦?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要找誰賠?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8-07-08, 10:40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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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6
引用:
作者惡蟲
我前面不是講了,可能陳冠宏先生電話中有講一些資訊,是可以查證的,這才能讓書記官去聯繫聲請人查證。
否則光是空口說我不是那個人,是沒有辦法光用電話就澄清的。

本來不想介入你們的爭論

不過發現你完全沒看懂喵醬表達的意思

報導內容,很明顯陳男不滿是,整件案是他自力救濟

是他主動打電話找到聲請人,二人電話一講,聲請人當然就知這個不是他的前同居人

告錯了去撤告也很合理

而書記官收到聲請人的撤告,再寄出撤告通知書給陳男

明顯書記官所有動作都是"被動",主動聯繫聲請人的陳男,而不是書記官

少年家事法院的庭長回應,看來是在"唬爛",書記官只有被動寄出撤告通知書

陳男更氣的是,書記官給他的建議是,1.要請假,給法官寫信給理由申請 2. 認為告錯人,開庭時親身來說明

書記官並沒有跟陳男提到,他會主動連繫聲請人搞清狀況

出了錯後是少年家事法院的庭長說的,而不是書記官本人出來辯解
 

此文章於 2018-07-08 10:51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8-07-08, 10:49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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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現在在線上  
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引用:
作者惡蟲
我前面不是講了,可能陳冠宏先生電話中有講一些資訊,是可以查證的,這才能讓書記官去聯繫聲請人查證。
否則光是空口說我不是那個人,是沒有辦法光用電話就澄清的。

同時你也說了書記官沒有權干涉 ,
可是官方卻強調是書記官有去「處理」

如果書記官可以「處理」, 為什麼要冷默回應、讓苦主疲於自力救濟 ?
引用:
但曾姓書記官冷漠回他:「有兩種選擇,第一、寫信給法官,
第二、7月4日來開庭,自己跟法官說,有問題請找法官」。
陳男說可能當時快要下班,書記官口氣充滿不耐。


你前面說不到庭不能確認 , 又猜測聲請人可能已撤告、但未告知陳男 ,
男方以為是通電後才撤告 , 而其實女方是通電前撤告 ,
不然的話 , 一般如果是弄錯對象 , 聲請人應該是提出更正聲請 , 而非撤告。

但官方卻強調是書記官有去「處理」, 才得以迅速更正、取消錯誤的庭期 ...

引用:
作者vircgd
  我是個普通的老百姓(有兼職魔法師),我看了這則新聞,只想知道一件事,
如果我莫名其妙的被告,而且告我的人其實告錯人了,那我在收到法院傳票之後,
到底要怎麼辦?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要找誰賠?

我開文就問了、到現在還沒有專業人士回覆
引用:
作者喵醬
遇到這種警察、法院搞烏龍的事 , 好好的日子莫名被打亂 ,
好像無處討賠的感覺 (看相關單位互踢皮球就飽了


引用:
作者sclee
本來不想介入你們的爭論

不過發現你完全沒看懂喵醬表達的意思

報導內容,很明顯陳男不滿是,整件案是他自力救濟

是他主動打電話找到聲請人,二人電話一講,聲請人當然就知這個不是他的前同居人

告錯了去撤告也很合理

而書記官收到聲請人的撤告,再寄出撤告通知書給陳男

明顯書記官所有動作都是"被動",主動聯繫聲請人的陳男,而不是書記官

少年家事法院的庭長回應,看來是在"唬爛",書記官只有被動寄出撤告通知書

陳男更氣的是,書記官給他的建議是,1.要請假,給法官寫信給理由申請 2. 認為告錯人,開庭時親身來說明

書記官並沒有跟陳男提到,他會主動連繫聲請人搞清狀況

出了錯後是少年家事法院的庭長說的,而不是書記官本人出來辯解

感謝、有你這篇至少讓我確定我打的文是能讓人看懂的 ,
標重點回應標到累了、後面不想回了 ...
舊 2018-07-08, 10:57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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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離線中  
誰不重要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6
引用:
作者sclee
如果當時警方用姓名輸入查資料,在電腦看到只有身分證的照片

現在的身分證應該是10年前大家一起換新

如果家暴者沒有遺失補領過更新照片,他的照片就是45歲時拍的,看不出來不奇怪



但就算是10年前的, 應該依稀還有七八成的樣子, 除非曾經去整形或因病而暴肥暴瘦
畢竟現在有兩個同名同姓的人出現
拿兩張照片給當事人辨認一下應該是最基本的做法吧
而且一調相片就會發現一個是55歲, 一個是20多歲的, 應該那時就立即可以分辨要告的是誰了
舊 2018-07-08, 11:12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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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重要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6
引用:
作者喵醬

感謝、有你這篇至少讓我確定我打的文是能讓人看懂的 ,
標重點回應標到累了、後面不想回了 ...

我親身經歷過,跟書記官和檢察官打過交道,知道他們是多麼的唬爛

幾年前親人意外去世,檢察官要相檢確定死因

問題是我們家屬著急的是要趕快等檢察官簽發死亡證明

承辦檢察官一拖再拖,說很忙..然後說有什麼事,他的書記官會主動跟我們連繫

當時在等檢察官何時開偵察庭確定死因是意外,馬上就能開立死亡證

書記官說下星期應該可以,等一天沒有回音,等兩天...第三天忍不住打電話問

書記官說還沒好,好了會通知,要我們不要這麼急

又等了幾天,再打電話給書記官,他才說三天後下午幾點到地檢開庭

他X的,主動?主動個屁啦

好了,當天準時到達,檢察官開庭時說意外死亡,問我們有沒有異議..沒有簽結

我另一位親屬念了句,等這個死亡證等得夠久

檢察官有點不高興的說,決定開庭日期,我的書記官不是"主動"連繫你們嗎?

本來還想回嘴,我按下他小聲說算了..."民不與官鬥",這裡的事情結束就好,不要再節外生枝


主題這個案例,我們感同身受,書記官沒有一次口氣是客氣一點的,好像我們打電話去煩他

此文章於 2018-07-08 11:25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8-07-08, 11:15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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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現在在線上  
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喵醬
我開文就問了、到現在還沒有專業人士回覆


民事訴訟,向告訴人提出損害賠償...
舊 2018-07-08, 11:28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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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花錢請律師處理!
但是就我所知的法院慣例
律師費幾乎不可能請求原告賠償!

以下為不專業回答
歡迎專業人士指正

如果要自己來
應該是自己寫訴狀說明電話非你所有
你也不認識原告等等理由
如果要請假也可以一起寫進去
然後送給法院
如果準假(改庭期)/確認告錯人後撤告會發文通知
如果沒有,請準時出庭
不然被判敗訴會更麻煩!

引用:
作者vircgd
  我是個普通的老百姓(有兼職魔法師),我看了這則新聞,只想知道一件事,
如果我莫名其妙的被告,而且告我的人其實告錯人了,那我在收到法院傳票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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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8-07-09, 12:30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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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Senior Member
 
vircg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傳說
花錢請律師處理!
但是就我所知的法院慣例
律師費幾乎不可能請求原告賠償!

以下為不專業回答
歡迎專業人士指正

如果要自己來
應該是自己寫訴狀說明電話非你所有
你也不認識原告等等理由
如果要請假也可以一起寫進去
然後送給法院
如果準假(改庭期)/確認告錯人後撤告會發文通知
如果沒有,請準時出庭
不然被判敗訴會更麻煩!

  多謝回答!所以依我對你回答的理解,只要一個人被誤告,並沒有簡便免錢的解決方案,
只能在自認倒楣後,想辦法走法律途徑面對。我光想像就覺得很悲哀......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8-07-09, 12:44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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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喵醬
同時你也說了書記官沒有權干涉 ,
可是官方卻強調是書記官有去「處理」

如果書記官可以「處理」, 為什麼要冷默回應、讓苦主疲於自力救濟 ?


你前面說不到庭不能確認 , 又猜測聲請人可能已撤告、但未告知陳男 ,
男方以為是通電後才撤告 , 而其實女方是通電前撤告 ,
不然的話 , 一般如果是弄錯對象 , 聲請人應該是提出更正聲請 , 而非撤告。

但官方卻強調是書記官有去「處理」, 才得以迅速更正、取消錯誤的庭期 ...


我開文就問了、到現在還沒有專業人士回覆



感謝、有你這篇至少讓我確定我打的文是能讓人看懂的 ,
標重點回應標到累了、後面不想回了 ...


我說的是書記官沒有權限決定,要不要來開庭這件事。
這與事後書記官有沒有去聯繫聲請人查證之間有什麼關係??彼此也沒有矛盾之處呀。

而且冷漠是當事人的片面之詞,事實上是怎麼樣,我們並無從知道。
但是如果那位陳先生像你一樣,以為打一通電話就可以不必出庭,那書記官有什麼反應我並不覺得奇怪。


至於後者,是女方先撤告,還是書記官去電後撤告,這光靠目前的資訊是無法確定的,這又是這篇報導沒有辦法解釋之處。
舊 2018-07-09, 03:39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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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sclee
我親身經歷過,跟書記官和檢察官打過交道,知道他們是多麼的唬爛

幾年前親人意外去世,檢察官要相檢確定死因

問題是我們家屬著急的是要趕快等檢察官簽發死亡證明

承辦檢察官一拖再拖,說很忙..然後說有什麼事,他的書記官會主動跟我們連繫

當時在等檢察官何時開偵察庭確定死因是意外,馬上就能開立死亡證

書記官說下星期應該可以,等一天沒有回音,等兩天...第三天忍不住打電話問

書記官說還沒好,好了會通知,要我們不要這麼急

又等了幾天,再打電話給書記官,他才說三天後下午幾點到地檢開庭

他X的,主動?主動個屁啦

好了,當天準時到達,檢察官開庭時說意外死亡,問我們有沒有異議..沒有簽結

我另一位親屬念了句,等這個死亡證等得夠久

檢察官有點不高興的說,決定開庭日期,我的書記官不是"主動"連繫你們嗎?

本來還想回嘴,我按下他小聲說算了..."民不與官鬥",這裡...


檢察官相驗通常是現場就發給相驗屍體證明書的,如果沒有現場發給,通常是因為二件事:一是待解剖確定死因,二是待檢驗後確定死因。

而不管是哪一種,什麼時候結果出來,都不是檢察官這邊能決定的,更不是書記官可以決定的。
必須等到結果出來,法醫那邊才會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檢察官才會排定庭期,通知家屬到庭,開個簡單的偵查庭後,就發給相驗屍體證明書。

所以在等待解剖報告或檢驗報告的期間,檢察官是不能發相驗屍體證明書給家屬的,你們不論多急,打幾次電話都不會改變這情況。
舊 2018-07-09, 03:46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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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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