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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7 您的住址: 中國鬼島
文章: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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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抓不到重點.
從政府的規定來看 根本就沒有用工廠管理輔導法來管理小型食品加工廠的意思. 登不登記 對衛生檢查 並沒影響. 本來很放水的 也不會因為登記了就很嚴格. 反之亦然. 伎者喜歡聳動 用"地下工廠"當標題 騙騙新聞熱度. 他豆漿賣得好 規模達到登記工廠的門檻而已. 規模再小一點 根本就沒有登記工廠的義務. 那就不用被政府納入管理了嗎? 此文章於 2018-05-31 04:36 PM 被 77i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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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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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不然你叫公務員犯法? 犯法沒頭路你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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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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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甚麼時候覺得MIT食品是可以相信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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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Apr 201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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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業者登錄是用來管理業者名單 引用:
一般餐飲業跟食品工廠的稽查項目有很大差別,例如1.一般餐飲業不需檢查食品添加物三專管理。2.一般餐飲業不需投保產品責任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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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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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這是食品業和餐飲業的差異, 倒不盡然和工廠相關 規模小未達工廠規模的食品行,農產行 一樣要稽核食品添加物三專管理 委外生產,不設工廠,僅發售產品的食品公司 一樣要投保產品責任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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