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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icore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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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Lightbulb

引用:
3是不用講到防衛問題 就一般人走路擦撞 一方跌倒碰到頭死了 另一方需不需要負責?


這個例子不太對...

應該是....瘦小的甲方刻意去擦撞強壯的乙方,乙方是正常走路,但甲方卻刻意朝乙方那邊撞過來,結果由於雙方體型的差距,致使甲方反倒摔倒而受重傷,這種情況下,乙方要負什麼責任?

這種例子比較對吧。




這案的被告並不是主動出手,反倒是林男是先用武器攻擊過去,這種情況下,林男比較有問題吧?

還是說有人認為,被別人用嘴巴罵了,拿武器用暴力手段報復回去是天經地義的事?很合理,值得護航一下?

文明人處理事情,要就動口不動手,要就法庭上見,先用武器發動暴力打人,本來就是錯比較大吧。


引用:
高院認定,案發時是林先拿鋁棒攻擊,吳為防衛自身而以左臂抵擋,再用右手將林推倒
     
      
__________________
One team,one goal,one dream. One thing, one quest, one ring.

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加班費跟鬼一樣】

『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有時候只需要輕輕的推一下就夠了。

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此文章於 2018-05-05 12:02 PM 被 manticorejr. 編輯.
舊 2018-05-05, 12:00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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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icorejr.離線中  
manticorejr.
Major Member
 
manticorej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Talking

引用:
作者pompom
有聽過 空白奪白刃。
沒聽過奪棒。這法官,是否跟社會脫節,我就不曉得。



[YOUTUBE]Yv9GGcc7adE[/YOUTUBE]


某法官在家中獨自看著殺破狼這部影片,男主角甄子丹與反派吳京在巷弄單挑對決,是他印象最深的一段場面,看完後,他不禁有感而發。

吳京怎麼那麼傻,把小刀丟掉,直接用空手奪甩棍的方式拿走對手的武器,這樣的處理不是更好嗎?




↑↑↑
以上文字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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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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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有時候只需要輕輕的推一下就夠了。

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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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舊 2018-05-05, 12:24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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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icorejr.離線中  
phking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0
恐龍法官,去死,看那麼多物證、聽那麼多人證有個屁用,

還不如網友看看新聞就能下正確完美結論…
舊 2018-05-05, 12:40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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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king離線中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被告吳與林越吵越兇,突然見林手持球棒就往被告打,被告用左手去擋球棒,同時用右手將林推開
---

真是太址了, 都已經被打了還要求奪棒就好~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8-05-05, 01:38 P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0660817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若對方亮槍還開槍.....


新聞:


遭開槍!他自衛被判刑還賠200萬 法官:應空手接子彈 天下武功 無堅不摧 唯快不破

[YOUTUBE]Xby6N8jV3pc[/YOUTUBE]
舊 2018-05-05, 02:39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0660817離線中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要求法官現身教學親身示範空手奪鋁棒、奪西瓜刀、奪.....
舊 2018-05-05, 03:23 P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wfire離線中  
Studio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42
這樣我國的單兵教戰守則要改了

班長:前方砲火猛烈,單兵如何處置?

單兵:放下手中武器,快跑前進,奪槍奪砲
舊 2018-05-05, 03:33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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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oA離線中  
U12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116
鬼島最該下地獄的不是政客不是黑道,而是恐龍
舊 2018-05-05, 04:05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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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2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2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這個例子不太對...

應該是....瘦小的甲方刻意去擦撞強壯的乙方,乙方是正常走路,但甲方卻刻意朝乙方那邊撞過來,結果由於雙方體型的差距,致使甲方反倒摔倒而受重傷,這種情況下,乙方要負什麼責任?

這種例子比較對吧。




這案的被告並不是主動出手,反倒是林男是先用武器攻擊過去,這種情況下,林男比較有問題吧?

還是說有人認為,被別人用嘴巴罵了,拿武器用暴力手段報復回去是天經地義的事?很合理,值得護航一下?

文明人處理事情,要就動口不動手,要就法庭上見,先用武器發動暴力打人,本來就是錯比較大吧。

我原本要表達的是 即便是純然的意外
仍有可能要承擔後果

何況這件事(至少在法官眼中)並不是那麼“意外”
要用同一個例子的話
比較像有人刻意來撞我 我順勢給他一個大外割
這時候人摔死了 我需不需要負責?

當然 就個人看法
傷害致死是嚴苛了一點
如辯護律師主張的過失致死 應該比較合理一點
舊 2018-05-05, 04:06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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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wangjo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0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我原本要表達的是 即便是純然的意外
仍有可能要承擔後果

何況這件事(至少在法官眼中)並不是那麼“意外”
要用同一個例子的話
比較像有人刻意來撞我 我順勢給他一個大外割
這時候人摔死了 我需不需要負責?

當然 就個人看法
傷害致死是嚴苛了一點
如辯護律師主張的過失致死 應該比較合理一點

這案子本來就不是意外事故

自衛跟意外是能拿來比?

還大外割咧
不就跟那髮棺一樣
預設人人都是武林高手?

此文章於 2018-05-05 06:25 PM 被 wangjoe 編輯.
舊 2018-05-05, 06:22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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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jo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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