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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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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個活得有點久的小屁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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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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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為
如果兄妹感情尚可,還有一點互信的話。這些事情妹妹應該看在眼裡,也可以了解。 照顧長輩的事,跟妹妹懇談一下,請他幫忙,財產的事,請她全權處理。 當然,物質上若有需要,樓主不應撒手不管、一走了之。 至於相見如果只有憤怒與衝突,倒不如暫時不見,.......以後如果雙方有很好的機緣,再會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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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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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這麼煩惱
. . . . 不要 可以給我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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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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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只能說遇到恐龍法官,又是標題殺人,文章後面是說通常給法院指派國產局清算,拋棄繼承人可以不接受法院指派。 不過我認為應該交給稅務機關,既然債權人不想處理,國稅局可以先拍賣,繳清稅款剩下再發給債權人,先搶先贏的觀念。 交給國有財產局,國產局當然擺爛,因為拍賣所得,還要先給國稅局與債權人,應該不會有剩下給國產局,債權人當然賴給國產局處理麻煩事,等著分。 交給國稅局,債權人只好跳出來當遺產管理人先處理,不然給國稅局扣光了,能分多少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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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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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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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就只是要為人民服務,就算財產是給國有財產局,裡面的人還是分不到錢啊,哪會因此產生動機 引用:
我也覺得如果覺得妹妹態度差,拿遺產來規範她的行為也是個辦法,不過有的人就是會更勾勾纏不達目的不罷休吧,可能樓主不夠兇 此文章於 2017-10-26 09:13 AM 被 Part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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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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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說我出來發揮一下, 結果看到內文... 有諸多親戚問題的我, 家庭是沒問題的.
我爸用來照顧很多不是他責任範圍的人到最後, 應該也不會有什麼爭遺產的情況. 其牠的就有聽過了, 有人怪罪女兒不孝, 怎麼不來分擔房貸了(女兒婚前有幫忙分攤). 但了解的人就曉得, 那房子買的時候就是簽給兒子, 女兒分擔那麼多年已經很孝順了. 女兒小家庭雖然過得去, 婚後跟家裡說什麼她都不要, 但哥哥要負起責任照顧長輩. 媽媽沒啥意見, 爸爸就開始砲那女婿當初就不懂得孝敬長輩, 女兒嫁出去就等於沒了!! 了解的人就曉得(這句好用), 拿了女婿前後將近70萬還好意思說 =.= (爸爸說女兒能分擔房貸, 能煮飯打掃家裡, 女婿等於是把女兒贖身帶走的過程) 女兒說什麼都不要是客氣話, 那沙文老爸早就把所有都簽給了兒子. 某次酒後吐真言, 至少要同姓, 意思就是說怎麼可以有東西給女兒(女婿)呢! PS. 親戚間有傳, 似乎是法律規定義務教育結束(以前12年國教到國中)就放生女兒. 兒子去讀私校且住家裡, 女兒自己去申請學校, 自己付學費, 自己打工住外面長大. 女兒有工作後叫她回來負擔房貸. 這才是沙文主義! 此文章於 2017-10-26 09:22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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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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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到錢就可能會殺紅眼, 之前看到為了30多萬吵到不可開交, 最近看到為了140萬不往來. 都是家人. 所以說教育首重德信, 可惜學校有教, 極有可能這社會大染缸也把白紙染黑了吧? 前面那個的長輩本性原本就很混蛋, 後面那個當初可是相親相愛, 互相扶持的兄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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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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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可以
讓你的子女繼承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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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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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忘記了死的當年還有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還有公司經營的營業稅等等,以及之前有無欠稅。 對國稅局來講,有機會這個案件可以是完稅結案,但是給債權人先拿完,就是一件確定欠收的案件。這當然可以列為績效 對債權人來說,如果拍賣所得被國稅局先拿走部分,就不可能在吐出來,那就是欠款回收比率更低,所以必須認真考慮是否要跳出來當管理人 對於國產局,除非突然房地產暴漲,不然一定是作白工,(花納稅人支出的薪水幫債權人管理資產???!!!),債權人樂得讓國產局代勞,再申請優先還債,搶在國稅局之前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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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此文章於 2017-10-26 09:58 AM 被 小肥羊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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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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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文章標題是實際發生的案例 從民國九八年開始限定繼承之後還持續發生的案例 所以不是標題殺人 後面寫的是文章作者的感述和他認為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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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個活得有點久的小屁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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