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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 天理昭彰 身敗名裂 自找的 阿彌陀佛 | |||||||
|  2017-05-05, 09:46 PM
			
			
	#51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 嘿 除了冷笑還是只能冷笑 人性醜惡至此也算一絕 | ||
|  2017-05-05, 10:06 PM
			
			
	#52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12
					
				 | 小說是13歲,但是那個老師是教高中的,所以大家都以為真實是發生在16歳。但是老師住在女孩的樓上,很可能是唸國中時,在上高中補習班前就認識了。若是,將是很長一段時間。 | 
|  2017-05-05, 10:21 PM
			
			
	#53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 引用: 
 這有點前後矛盾 前面說頂破天如何如何,直接就認定 後面卻呼籲大家要拿出證據  引用: 
 對過世的人也是有毀謗罪的 此文章於 2017-05-05 10:52 PM 被 rainwens 編輯. | ||
|  2017-05-05, 10:49 PM
			
			
	#5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 引用: 
 稍等等 書中的劇情裡 女角的設定是13歲沒有錯 李國華是書中女角的鄰居兼補習班老師也沒有錯 但現實中 林奕含與那位老師兩人並不是鄰居關係吧? 至少除了小說以外 我沒有看到有其他資料,說這2人是多年的鄰居 現在網路上有太多人直接把書中劇情套到現實上了 還在看這些文章的話,可能要自已花時間去查證一下是小說劇情? 還是個人臆測? 還是確有事證? 不過鄰居這部份算比較好查 查一下當年的通訊地址就知道了 但我目前沒聽到有這方面的消息 有人有嗎? 此文章於 2017-05-05 10:59 PM 被 DWEOOT104 編輯. | |
|  2017-05-05, 10:52 PM
			
			
	#55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 引用: 
 是啊 光臆測別人是師生戀,就有人認為需要證據了 何況是臆測別人強肩或與未滿16歲發生性關係呢? 此文章於 2017-05-05 10:58 PM 被 DWEOOT104 編輯. | |
|  2017-05-05, 10:56 PM
			
			
	#56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 引用: 
 不是單純師生戀喔 是臆測他人妨害家庭 另外重點是,要求大家要明確證據才能談的人是您 前後矛盾就有點怪 講求證據沒有問題,但這樣就好 不需要再多說些什麼 | |
|  2017-05-05, 11:05 PM
			
			
	#57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0
					
				 | 引用: 
 好 我認錯 不該沒證據下就去臆測別人 不管是妨害家庭還是右肩 臆測就只是臆測而已 都需要證據才能證明 | |
|  2017-05-05, 11:07 PM
			
			
	#5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 一個已經掛點 一個已經身敗名裂 還需要證據嗎? 哈哈 死了 不能活 身敗名裂 不能回復 一切就是在那多年前的一場不該有的舉動 歡喜做 甘願受 還在糾結16歲嗎? 還是還在糾結所謂的證據? 有啦 立委已經把相關資料移送廉政署了 中油也把內部月刊油來遊去停刊了 相信以後檢調是會要更多證據的 | 
|  2017-05-05, 11:37 PM
			
			
	#59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793
					
				 | 正反指責都基於同樣的基礎上實在好累對吧?? 要不他陳先生趕緊出來現身說句他與林曾真誠相戀 他得道在黃昏;只恨相逢太晚,是别离太早  | 
|  2017-05-05, 11:38 PM
			
			
	#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