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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nopass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勒令停業 結果法官重罰5萬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撤職嚴辦 結果法官判停職 然後再復職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羈押 結果法官裁定積壓太久 無逃亡可能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死刑 結果法官裁定可教化

不要全都歸罪於立法 不要什麼都好像事不關己
法律規定都在那裡 覺得不好就要求你的立法委員去改
不要只會一天到晚鬼島鬼島的叫 只會叫鬼島台灣是不會好的
法官亂判 政府亂搞 公民社會 人人有責

以前會有人叫你去讀判決書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7-04-10, 03:01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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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我偶而都會去思考……"去讀判決書"和"依法行政謝謝指教"有何不同……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7-04-10, 05:55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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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ademo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nopass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勒令停業 結果法官重罰5萬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撤職嚴辦 結果法官判停職 然後再復職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羈押 結果法官裁定積壓太久 無逃亡可能
明明法律規定可以死刑 結果法官裁定可教化

不要全都歸罪於立法 不要什麼都好像事不關己
法律規定都在那裡 覺得不好就要求你的立法委員去改
不要只會一天到晚鬼島鬼島的叫 只會叫鬼島台灣是不會好的
法官亂判 政府亂搞 公民社會 人人有責


基本上為了防止矯枉過正,造成冤判演變不可回復的傷害
都會論罪唯輕

司法要是一味追求夠快,夠重,夠爽,江國慶就是這種心態的犧牲者
舊 2017-04-10, 06:26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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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離線中  
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3
引用:
作者ademon
基本上為了防止矯枉過正,造成冤判演變不可回復的傷害
都會論罪唯輕

司法要是一味追求夠快,夠重,夠爽,江國慶就是這種心態的犧牲者

鄉民連基礎事實都懶得瞭解 最擅長隔空辦案
謙抑性這些學理他們聽得進去?
舊 2017-04-10, 07:22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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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  
60歲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國1
文章: 27
台灣都不執行死刑了

不敢自己去報仇的

是活該。

要有一個認識

國家司法不是替你申冤報仇用的
舊 2017-04-10, 08:23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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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離線中  
誰不重要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6
引用:
作者ademon
基本上為了防止矯枉過正,造成冤判演變不可回復的傷害
都會論罪唯輕

司法要是一味追求夠快,夠重,夠爽,江國慶就是這種心態的犧牲者


讓我想起影片討論區推薦的一套英國懸疑電視劇 Broadchurch(小鎮疑雲)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13025
那個無辜的報紙亭老闆就是給鄉民和嗜血的傳媒迫死的
舊 2017-04-10, 09:22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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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重要離線中  
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Adsmt
鄉民多忘事,之前支付命令問題,大家也是罵半天。如果連強制執行都沒門檻,這下詐騙集團連成本都不用付,就可以把你家祖產全詐光光了。

新聞也有寫了,真的無力付款,也可以申請執行救助,並非一定不付錢就不執行。


真正的問題是
之前法院因為認為是微罪
所以就給予保釋
讓人有充足脫產時間
等到要發間也不是即刻執行
此外打贏官司也不能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還要另外花錢
所以沒時效 也不能保護被害人
舊 2017-04-10, 09:35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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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離線中  
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ademon
基本上為了防止矯枉過正,造成冤判演變不可回復的傷害
都會論罪唯輕

司法要是一味追求夠快,夠重,夠爽,江國慶就是這種心態的犧牲者


這說法其實是不合理的
如果能夠確實審理
用心看卷宗哪會有這些事
令務這判決只會對被害人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
台灣就是不在乎被害者的人權
舊 2017-04-10, 09:44 A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mpt2016離線中  
milkca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22
引用:
作者lompt2016
這說法其實是不合理的
如果能夠確實審理
用心看卷宗哪會有這些事
令務這判決只會對被害人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
台灣就是不在乎被害者的人權


您應該是有實際接觸過司法
才會有"用心看卷宗哪會有這些事"這句
判決書只是合理化法官判決的文書
很多對敗方有利的事證
判決書是不會提的
(因為會自相矛盾)
問題是一般人看不到卷宗資料
所以給不肖司法人員隻手遮天的機會
江國慶案就是一例
舊 2017-04-10, 10:09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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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car離線中  
ideaban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4
只有沒錢沒勢的市井小民才會感覺到法律的存在
舊 2017-04-10, 10:14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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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abank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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