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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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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你會覺得只要把她抓進去關,她就會自動戒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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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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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西班牙葡萄牙都搞不清楚。也難怪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如果名詞可以隨便置換。那我也會啊 陳慣吸就是一個垃圾。 所以, 林志零就是一個垃圾。 馬英久就是一個垃圾。 ..... 請問誰不是垃圾?那你要不要換上自己的名字,看看自己是不是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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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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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首先,醫療化的方式你是專家?你說沒用就沒用? 再來,沒有經過醫療化治療的吸毒犯,衍生犯罪造成的社會成本, 你已經有數據可以和醫療化的成本相比較了!? 第三,有人說醫療化方式的成本一定要由國家或健保吸收?不是由吸毒者自行負擔? 最後,你寫的例子,純粹就是送司法勒戒後,出來後再犯~純粹只是為了批評; 顧立雄講的是中間要加入醫療化,就算失敗,還是要送司法勒戒!這完全就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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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有沒有老帳號開分身討論政治被打臉~~~ 然後心有不甘在普通討論串挾怨報復的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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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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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勒戒跟戒癮治療的費用是受治療的人要出的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0008&FLNO=30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30024&FLNO=14 毒品戒癮治療的制度原本就存在,現在只是研擬修法擴大適用範圍而已 如果真的反對,可以請立委廢掉 此文章於 2016-08-03 06:07 PM 被 rainwen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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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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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最後都兼販毒 ,不用替社會毒瘤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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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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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章
來自於:https://www.facebook.com/%E6%9E%97%E5%8C%97%E7%B2%BE%E7%A5%9E%E7%A7%91-270867013116929/?fref=nf 引用:
當然,這篇文章應該不足以讓某些人改觀,我只是想說,吸毒者光是關起來,沒有相當的處理讓它們正常的返回社會,那關起來真的沒用 另外對於吸毒者,我建議是多了解他們,不認同的事情不代表你不需要諒解與同理 當然,製毒與販毒者是混蛋,要關的可能是這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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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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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寫到;用愛包容、你我都推了一把、社會安全網、共同面對、我們和xx站在一起⋯⋯失敗! 這樣分數不會高,不是主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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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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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越來越有大清帝國的味道了 先是義和團的出現,再來是鎖國政策, 現在要全民吸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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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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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主意好像滿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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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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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進去之後就不會接觸到毒品,至少能維持一陣子。 當然啦 他出來後如果生活模式、出入場所還有朋友圈依舊沒有變, 就很難讓他遠離毒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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