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 
	
	
		
		
		
									  
![]() 加害者的人物背景 學經歷 人際關係 喜好愛好 成長挫折 父母 親戚 鄰居 同事 友人 小學到大學師長同儕 所有接觸的人事物 一個也別放過 檢討的祭典“又”開鑼了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959
					
				 
				 | 
	
	
		
		
		
									  
		
		 引用: 
	
 有被他教過的學生說他是一個開朗的老師...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 
	
	
		
		
		
									  
		
		 引用: 
	
 一開始都是這些表面化的答覆 持續不間斷地施加壓力 就會有不同聲音 檢討復檢討的戲碼 如果是站友或是受害者家屬所追求的 個人是不反對…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這些事情其實不一定要他人在才能去研究 可以從跟他相處過得人去推敲出來 即使沒有處決他 直接問本人當然也是途徑之一 但一個心理上異常的人 誰能保證他說的是真的?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 
	
	
		
		
		
									  
		
		 別指望“檢討”會有實際效果 
				
		
		
		
		
		
		
		
		
	
	說穿了就是連坐而已 若干程度的連坐 的確有用 別弄出人命就好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 
	
	
		
		
		
									  
		
		![]() 2月14日(退職/強制入院之前)寫給衆院議長的信函曝光 逮捕後坐牢最多2年 心神喪失無罪 改名整形還索討5億…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9
					
				 
				 | 
	
	
		
		
		
									  
		
		 引用: 
	
 鄉民如果懂得這樣做的話, 台灣就不會是現在的這個鳥樣了 ![]() 你這是在對牛彈琴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 
	
	
		
		
		
									  
		
		 不知道該怎麼去整理心緒 
				
		
		
		
		
		
		
		
		
	
	越是了解越是覺得盤根錯節 這案子跟我天天接觸的 想的 和照顧的息息相關... 剛剛才去安養機構鑑定一個接近植物人的狀態出來 下樓時候 心裡突然湧上這個案例..... 失了神差點踩空樓梯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 
	
	
		
		
		
									  
		
		 引用: 
	
 雖然鄭捷應該被噴掉沒錯 但就研究方法來說,第一手資料永遠參考程度比第二手來的倍受重視 像我以前做過個案研究,當然可以去把研究對象的次級資料拿來分析,但這不代表次級資料可以取代一級資料 假如你可以取得一級資料的前提下,卻只分析次級資料,人家會挑戰你為什麼不看一級資料?這要找個合理的理由很難喔 所以就算他本人心理有問題,講的東西不一定是真,但你不能忽視當事者的證詞,因為你總要有個比較的對象,你沒把當事者的證詞,和他人的證詞與其他證據比較,要如何證明當事者是錯誤? 在法庭上也是類似,你不能只靠證人的證詞做判決,除非當事人死亡,不然不可能不看當事者的證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