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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怨嘆
Basic Member
 
金聖怨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或許媽媽想走一條姊姊走過的路,得到阿龍支持,人生從此不一樣...

 
     
      
舊 2016-05-25, 10:55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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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聖怨嘆離線中  
虎斑貓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引用:
作者neatair
請問這是哪部 好像有點不錯看


電影是山寨的,原版是普丁大帝1999年的霸氣發言:

[YOUTUBE]wpJLI8OqGBo[/YOUTUBE]
 
舊 2016-05-25, 11:01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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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斑貓離線中  
PCDVD_2015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3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一個刑事案件
被害人家屬還要被攻擊
這到底是什麼世界?


就是會有人把死者為大的傳統觀念拿來利用

不就有人用這招當上民代

還不准別人說事實,只會指責別人偷渡政治議題

說不得就是了


此文章於 2016-05-25 11:25 AM 被 PCDVD_2015 編輯.
舊 2016-05-25, 11:20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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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_2015離線中  
烤全羊
*停權中*
 
烤全羊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超級高雄賽亞人III
文章: 270
還好不是選舉年,不然我會以為她準備循SOP成為「洪立委」第二。

回正題:我認為她的心理已經有出現一些防衛性機制的在保護她的自我,避免進一步心理創傷擴大了。
舊 2016-05-25, 11:27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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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全羊離線中  
PENKJN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79
引用:
作者drasil
所以我說的就是這種人啊,本串中一定有持這種邏輯的。

此外不覺得「不會貿然把兇手推向彼岸的妳」代表要原諒,只是說不貿然下結論而已。

就算是不贊同死刑好了,也是用另一種方式懲罰兇手(蹲苦窯),但是對鄉民來說就是原諒?那司法原諒的人可就多了。



有人為了蹲苦窯而去殺人.........最終結果判殺人犯蹲苦窯,這....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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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link 群聯 T-34 SSD 256G、Seagate 1.5TB X1、
WD AAKS 640G
POWER:全漢 藍極光500W 80PLUS
機殼:銀欣PS05

歲月如刀斬天嬌,長生路上歎妖嬈,一曲悲歌亂世起,長生問道紅顏老!
古今開來我唯一,前路茫茫亦不已,劍斬三千誅萬界、拳霸八方萬世起、踏征途,戰邊荒,震萬古!
何人不輝煌一個時代,何人不意氣風發少年時?

沒有很便宜?只有最便宜!!
沒有超劣品?只有超優品!!
沒有很黑心?只有更佛心!!
記住三有,沒有賣不掉,只有不會賣,沒有賣不出的商品只有賣不出的價格!!
舊 2016-05-25, 11:42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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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KJN離線中  
acetyI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就我看到現在

大家不是在討論的死刑存廢的可行性與否

而是討論小燈泡她媽是不是神經病、冷血人、邪教徒

這就是台灣人目前的水準


那個

這串本來就沒在討論死刑存廢

其實人家媽媽也說她不討論死刑存廢

所以你希望大家討論這個作什麼?

大家在討論的是,只是這位媽媽沒事放出個彼岸,到底這種惡行重大的彼岸跟一般善良無辜的彼岸是不是同一個彼岸而已
舊 2016-05-25, 11:53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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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離線中  
supertai
Major Member
 
superta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59
4%的人毫無良知 我該怎麼辦?
作者為美國的心理醫生瑪莎•史圖特。

根據作者統計美國社會有 4%的人屬於反社會人格者,反社會人格者如同肢體殘障人士,人的某部分功能無法運作,差別在於反社會人格者屬於「心殘

腦殘無藥醫,心殘更沒藥醫。

他們感性的部分完全沒有保險迴路,要做壞事的時候完全不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只要根據理性判斷可以就會付諸於行動。報紙上有時會冒出新聞社會新聞兇手平日好好的沒有精神疾病的情況,突然某一天就可以把父母妻兒殺掉,事後警方調查也搞不清楚兇手殺人的理由,這類型的兇手很有可能就屬於反社會人格者。
舊 2016-05-25, 11:58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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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tai離線中  
x1013 PRO
New Member
 
x1013 PR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9
當社會大眾討論犯人死刑與否
我覺得對燈泡媽來說
已經不是很意義了
犯人被判死刑,小燈泡也回不來了
這只是對整個事件有一個交代,並不是結束
我對死不死刑沒太多意見
這是價值觀的問題
哪邊社會情況及論述強自然會帶與論方向
現在廢不廢死雙方對小燈泡事件都在消費
夠了吧
如何防範再次發生才是重點(雖然這是幾乎無法防治的問題)
不要每次發生事件後又再吵廢不廢死
事件依舊輪迴發生


ps.我個人還是覺得鞭刑鞭到壽命結束,並把哀嚎和血肉模糊的情況公開放映,比死刑更有震攝效果
__________________
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此文章於 2016-05-25 12:15 PM 被 x1013 PRO 編輯.
舊 2016-05-25, 12:13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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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013 PRO離線中  
hugobossxz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引用:
作者SMiLEAhPaiN
前面有人說了,
某些反廢死在燈泡媽出現前,會說
等你死親友再來談廢死,沒想到真的出現。

遇到這種被打臉的情況,當然是趕快抹黑、攻擊阿..
讓燈泡媽變成不合理、不正確,才能繼續維持等你死親友再來談廢死這句話。

當然也有不少人對於死刑與否不在乎,只在乎能不能用這議題打擊政敵,
那燈泡媽的存在就更是可惡了,因為它讓自己計畫失敗。

我早在燈泡事件前就是死刑的支持者了,不信可以去翻過去一篇澳洲與印尼毒販文,
我著麼對一位住澳洲的廢死支持者說的。
但台灣某些反廢死的人行為令我感到噁心。

一堆人指責媒體只靠FB、PTT寫新聞,結果遇上自己不滿的人再FB發文被放上新聞,
卻又開始一窩蜂的攻擊,那你的指責媒體不過就只是假議題。


作為一個反廢死的支持者
覺得自己有義務為你這篇言論按個讚
舊 2016-05-25, 12:21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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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bossxzy離線中  
ttony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6
當事件已經發生,你殺了嫌犯被害者也不會回來,也沒有人繼續在牢裡以勞動金或期滿出監後協助被害者家屬生活,也失去了研究案例預防下次慘劇的發生。

最後的總合就是被害者失去家人,加害者死亡(減少一個可以關起來奴到死的人力),被害者家屬的賠償沒人可以算,另外就是失去如何防止相同事件再發的線索跟資料。

只有爽到一些也不是被害者家屬,也不是法官,看到有人被槍就很爽的。
舊 2016-05-25, 12:27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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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ony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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