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laifu
New Member
 
laif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1
引用:
作者gdrs
重點嫌犯有開車衝撞喔
認為歹徒沒有衝撞的應該都是只看影片的事後諸葛
警察在當時只知車子開始移動,並不會預知歹徒的心態是否要衝撞
以當時警察站的位置,歹徒只要方向盤打到底,往內側倒車
警察一定會撞到還會被內側前輪輾過
警察又不是神,怎會知當時歹徒有沒有想要衝撞他

在我腦補的預演是,如果警察不開槍制止,可能會被車輾過


我看到的是嫌犯倒車結束後,在靜止到前進的時候,警察左手抓住或是扶住車門,右手對嫌犯開槍。你硬要解釋在那個當下如果車子突然前進或後退會影響警察的人身安全的可能當然是可以。不過最好可以說服法官。現在是法官不信當時會有危險。 我也不信那種車後退的瞬間可以用車門把人撞倒而無從反應。

其實令人不舒服的是怎麼人人都認為只要不聽話,開槍就可以?
     
      
舊 2015-12-29, 10:35 A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aifu離線中  
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ddd45
我講司法現況也礙到你嗎?看不懂就別亂唉

我因為好奇問問你也不行?有那麼脆弱

其實是因為你比較倒楣,前面亂回的我沒時間回

引用:
作者laifu
我看到的是嫌犯倒車結束後,在靜止到前進的時候,警察左手抓住或是扶住車門,右手對嫌犯開槍。你硬要解釋在那個當下如果車子突然前進或後退會影響警察的人身安全的可能當然是可以。不過最好可以說服法官。現在是法官不信當時會有危險。 我也不信那種車後退的瞬間可以用車門把人撞倒而無從反應。

其實令人不舒服的是怎麼人人都認為只要不聽話,開槍就可以?

因為台灣人的善惡黑白標準很簡單,而且太簡單了

這其實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當初江國慶案也是因為這樣才發生

看到法官的判決不合己意就罵是恐龍法官,看到判決不利警察就一定是法官有錯,完全不用管事發始末前因後果。是說台灣的警察素質什麼時候那麼高了,做什麼都不得質疑

對了,我忘了這裡論壇相關職業可能也不少吧
 

此文章於 2015-12-29 10:56 AM 被 老兵. 編輯.
舊 2015-12-29, 10:47 A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老兵.離線中  
lis2957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laifu
其實令人不舒服的是怎麼人人都認為只要不聽話,開槍就可以?

以後警車都該裝挺.50,遇到不聽話的不論人車直接打成蜂窩就好了
舊 2015-12-29, 10:58 A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s29570離線中  
Wake
*停權中*
 
Wak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替國家省事省錢還要被關、罰錢,公理何在?
舊 2015-12-29, 11:05 A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ake離線中  
傲世笑紅塵
Regular Member
 
傲世笑紅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引用:
作者lis29570
以後警車都該裝挺.50,遇到不聽話的不論人車直接打成蜂窩就好了


時代在進步,

應該嚴謹些把機槍也改成智慧型搜尋,

有前科、假釋犯…或是冥袋…即自動感應開砲啊…
舊 2015-12-29, 11:06 A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傲世笑紅塵離線中  
ddd45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月球隔壁
文章: 60
引用:
作者老兵.
我因為好奇問問你也不行?有那麼脆弱

其實是因為你比較倒楣,前面亂回的我沒時間回


就叫你別亂唉,不哀很難過嗎?

今天有幸遇到某社障人士,值得買幾張彩卷
舊 2015-12-29, 11:09 A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dd45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該員警應該不知道楊威利怎麼死的...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5-12-29, 11:16 AM #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maxfight離線中  
Amon Amarth
Major Member
 
Amon Amart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60
以後警察遇到歹徒..

1.好言相勸.請歹徒給點面子.大家好做人

2.鳴放鞭炮恭送.請歹徒慢走.保證不追.免得出事了又要賠

3.一片祥和.犯罪率節節下降.幸福都市


雖然我討厭穿制服的流氓.但是..不食人間煙火的法棺.可真是∼社會清流.罪犯們的中流砥柱..

舊 2015-12-29, 11:24 A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mon Amarth離線中  
chan973573.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靠北市
文章: 6
引用:
作者老兵.
我因為好奇問問你也不行?有那麼脆弱

其實是因為你比較倒楣,前面亂回的我沒時間回


因為台灣人的善惡黑白標準很簡單,而且太簡單了

這其實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當初江國慶案也是因為這樣才發生

看到法官的判決不合己意就罵是恐龍法官,看到判決不利警察就一定是法官有錯,完全不用管事發始末前因後果。是說台灣的警察素質什麼時候那麼高了,做什麼都不得質疑

對了,我忘了這裡論壇相關職業可能也不少吧




比你想像的還多
舊 2015-12-29, 11:26 AM #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n973573.離線中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gdrs
重點嫌犯有開車衝撞喔
認為歹徒沒有衝撞的應該都是只看影片的事後諸葛
警察在當時只知車子開始移動,並不會預知歹徒的心態是否要衝撞
以當時警察站的位置,歹徒只要方向盤打到底,往內側倒車
警察一定會撞到還會被內側前輪輾過
警察又不是神,怎會知當時歹徒有沒有想要衝撞他

在我腦補的預演是,如果警察不開槍制止,可能會被車輾過


你先研究一下什麼叫做迴轉半徑好嗎?
倒車能撞到站在駕駛車門側近半公尺的人, 那這台車應該可以橫著開吧....

不要講什麼事後諸葛, 警方現場判斷會撞到的話還能持續拉著車門3-4秒?
敢一直拉車門就表示他認定站在車側不會有被撞的危險.

此外是用槍問題, 連開3槍對於一位竊盜通緝犯已經屬於過當.

當手持可殺人之槍械者在用槍時可不加思索就開, 對一般民眾是很大的危機
而執行法律的警方若是對特定危險歹徒(例如槍擊要犯, 不是這次的竊盜通緝犯)在用槍綁手綁腳, 也會讓自己處於危險.

這次法官判決6個月可易科罰金, 相對也是告訴警方: 這至少是罰金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如此一來, 未來若確認對方危險程度且情形危急的話, 警方還是可以直接用槍不須擔憂會被判重刑.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5-12-29, 11:28 AM #6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US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13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