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Wake
*停權中*
 
Wak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mount
http://www.imation.com.tw/support.php
在大X家買的, 發票找不到了....檢測費要$200, 加上郵資, 算了......(記得當時買299吧)
太相信tdk的品質了, 以前錄音帶都用它家的....

為何不買終身保,寄回掛號$25
     
      
舊 2015-10-24, 12:50 PM #5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ake離線中  
0910940433
Major Member
 
091094043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74
引用:
作者abo5738
就怕那女警是個寶

上車沒用行車紀錄器的習慣 故意推說壞了?


感覺很羅生門,說真的,要警車撞死人不簡單

至少我看過的警車都是龜速行駛的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5-10-24, 01:06 P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0910940433離線中  
d61s
Major Member
 
d61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0910940433
感覺很羅生門,說真的,要警車撞死人不簡單

至少我看過的警車都是龜速行駛的


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初判表,就算沒影片,初判表至少還能還原部分真相(方向、撞擊點、速度預估等等),
有這些起碼大方向不會偏,並不是少了記錄器就有辦法亂掰,至少不可能是警車被機車撞飛去撞電線桿然後車頭還能爛掉

此文章於 2015-10-24 01:14 PM 被 d61s 編輯.
舊 2015-10-24, 01:13 PM #5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61s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小禎好胖胖
01那邊有一篇裝了M4,被撞求檔的
M3之前好像廠商的線出包,有人被撞也沒錄到
Ptt那邊有被撞沒錄到,好像是撞擊過大造成記憶卡與接點接觸不良
不知道是你運氣好還是他們倒楣


正常的設計應該是即時寫入,撞擊過大造成記憶卡脫落也應該是寫入不完整,
用工具要能解的出來。
另外網路上一堆撞車的畫面也知道,行車紀錄器沒那麼不耐撞,不然是裝好玩的喔,

重點是如果你已經有過靠行車紀錄器躲過被對方咬死的經驗,
你會不會沒有行車紀錄器還可以安心出門的心情。
自從上次經驗後,我現在是裝兩台深覺得這比保險重要多了。
舊 2015-10-24, 01:14 P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erocat離線中  
2DM6A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19
引用:
作者taeyeon_ss
今天不管事實的真相最終是如何....

換個角度來看,撞死人心裡都不會好過的吧....

女警也不願意有這樣子的結局,法律上的責任也許可以橋過去....

但心裡的那份內疚,我想會跟著她一輩子的.......

這才是最大的折磨......

對啊
所有酒駕撞死人的也都這樣
害死洪仲秋的那幾個也這樣
所以意思是只要你想同情的對象
真相都不重要
反正臺灣監獄太滿
讓他們一輩子受良心折磨就好

不過臺灣還是有很多人不喜歡鄉愿
所以才有白衫軍運動

此文章於 2015-10-24 01:25 PM 被 2DM6A6 編輯.
舊 2015-10-24, 01:18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2DM6A6離線中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d61s
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初判表,就算沒影片,初判表至少還能還原部分真相(方向、撞擊點、速度預估等等),
有這些起碼大方向不會偏,並不是少了記錄器就有辦法亂掰,至少不可能是警車被機車撞飛去撞電線桿然後車頭還能爛掉


光十字路口又加上有人行穿越道未減速 就構成過失了,
只於要多慢才叫作減速,有撞到就是沒減到夠慢,法院有減到25km撞上(衝上來被撞)判有過失的。
只是都是自己人到最後會怎麼初判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要我就資料轉給其他地區鑑定以求公正客觀。

此文章於 2015-10-24 01:24 PM 被 aerocat 編輯.
舊 2015-10-24, 01:22 P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erocat離線中  
2DM6A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19
引用:
作者aerocat
光十字路口又加上有人行穿越道未減速 就構成過失了,
只於要多慢才叫作減速,有撞到就是沒減到夠慢,法院有減到25km撞上(衝上來被撞)判有過失的。
只是都是自己人到最後會怎麼初判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要我就資料轉給其他地區鑑定以求公正客觀。

這根本制度就該如此規定
很基本簡單的避嫌原則而已
不過臺灣法規可能沒那麼先進
舊 2015-10-24, 01:27 PM #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2DM6A6離線中  
isnowclou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64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太陽底下車內溫度到70多度
行車紀錄器是很需要耐熱的,並不是能運作就行....

守規矩的賣很貴,大家都喜歡貪便宜
然後,你知道的.....

70度其實還好,我手邊的camera module接近百度都還在工作
這類PCB打件的東西其實工作溫度沒這麼嚴苛
舊 2015-10-24, 01:27 P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snowcloud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1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