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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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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車就拿管制品甩棍嚇唬人 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了
如果想鬧大 事主拿這影片去告恐嚇 搞不好還有機會成立 開車的 一下車就拿管制品已經輸到脫褲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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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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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告恐嚇不會成立 要法官相信機車騎士有因此心生恐懼 有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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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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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運氣好沒碰到 不過我相信他的好運氣很快會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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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文章: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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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看都是覺得機車騎士比較嗆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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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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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直行車無敵,路權在直行車 車身只要沒全過完成動作就算只差1% 路權就還是在直行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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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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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討論路權根本沒有意義 路權的優先是在有交通事故發生的時候,追究責任歸屬用的 這件事情壓根就沒有發生交通事故, 就不能主張路權受到侵害而 ooxx 大概兩個人都會吃上一張交通罰單,路邊違規停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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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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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樓上的根本沒有路權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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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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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大概17.8歲就騎重車了. 不過那時都是用廢鐵名義進口的. 騎沒牌的. 印象中是CBR600. 朋友便宜賣給我的. 因為他換K牌的. 那時K牌比較好. 但因為沒牌所以偶而騎. 平常是王牌代步. 15歲就出來半工半讀.沒啥不良嗜好. 所以勉強買得起. 那時下雨天我也開車上下課. 車齡直到今天應該也25年了. 我覺得開車跟騎機車最大的不同在於享受風的感覺. 或許是年紀到了一定的程度. 老了比較怕死.也沒錢賠. 所以不管騎車或開車大概都不會超過當時路段的最高速+20. 不像年輕時. 秉持著頭過身就過. 頭沒過18年後再探頭. 在大度路上油門一拜到底. 在麥帥公路上快樂表破表. 被速度帶動下的大風吹著整管的鼻涕延著臉頰往後噴. 而騎重機最大的享受除了風吹著臉頰之外. 就是那低沉富有磁性的排氣聲. 這個也是當年想買的主因.直到現在. 曾經騎著重機慢慢騎往谷關的路上. 享受著那山谷中或山壁旁傳來的排氣管聲音. 伴隨著蟲鳴鳥叫聲. 至今仍然迴盪在我的腦海中. 年紀漸長.現實低頭. 重機也漸漸離我而去. 不是買不起.而是沒必要. 不需要為了小小的夢想而讓殘酷的現實更加壓迫自己. 人在世上總是要在生活中找點樂趣. 買了重機或是貴重物品種需要些理由來支撐.告訴自己這是值得的. 也要在這裡面找尋到其他的快樂. 你在騎重機的當下. 是否可以找到你騎他最好的理由. 除了代步之外. 曾經在74快速到路上看到1台BMW重車. 看到駕駛人的騎乘非常穩重且踏實. 心中真是羨慕. 希望再過不久的將來那個人會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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