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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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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令人無言的酒駕判決
引用:
正確步驟是這樣 比較沒有爭議 但要這樣搞 警察應該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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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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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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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判例,你確定有「判例」?
先不管稽查難度 喝酒後發動車輛必然會行駛嗎??? 喝酒者辯稱要開空調在車上睡覺行不行??? 這法官根本是不食人間煙火 勸導要是有用 台灣早就沒酒駕了.... 考上法官應該在就職前先派去跟警察一起執行各種任務當職前訓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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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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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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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可能, 三天沒拉屎說不定已經造成心理創傷, 加上手持西瓜刀, 需加以逮捕 ![]() 警察執法當然要審酌客觀的的狀況, 這是一般性的通則, 拿這種極端的例子來測試沒有意義啦 引用:
要這樣做也OK啊, 做甚麼動作, 有沒有效, 在這個例子都不是重點, 因為警察什麼都沒有做 不採取積極的作為, 反而不但以消極而且根本是刻意的行為讓酒駕發生後, 再予以追捕 這樣為什麼不用為後續發生的事故負責任? 這跟攔檢時碰到酒駕刻意衝撞, 飛車追捕造成的事故根本就是兩碼子事 一堆人倒是相提並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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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文章: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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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這些法棺是都沒在看新聞與大眾輿論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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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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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條法律規定喝酒者要聽警察的不酒駕勸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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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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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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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咱們普通人沒辦法理解精英的思維的 ![]() 講的粗俗一點,我普通郎哪災豬類想啥? 此文章於 2015-03-10 04:33 PM 被 hob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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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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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恐龍鄉民總是一大堆自己的謬論,而私毫不知自己的無知~ 也沒人說勸戒一定有用,規勸不要酒駕就算99%沒用,警察依照程序上,還是得規勸 不然依照恐龍鄉民的說法, 酒駕罰緩,刑事判刑也是沒有用啊,累犯依舊很多 那法官可不可以依照恐龍鄉民的推論,認為判刑無用,因為判了,他還是會繼續酒駕,所以就不要判刑好了??? 恐龍鄉民認為:規勸無用---->所以可以不要規勸 進而也可推論:判刑無用---->所以法官不要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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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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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到底誰才叫做大眾啊?你說的?還是算我說的?還是算他說的? 難道網路上幾位鄉民的說詞就足以代表大眾? 印象中前陣子pcdvd網路市長票選,連勝文僅有1成支持度,但最後投票結果,他拿了4成的選票耶 4成,4成,4成...看清楚...將近快一半的台北市民支持他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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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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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特產…怪東怪西不去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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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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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對,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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