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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6日17:52
台中馮姓男子(34歲)與廖女等友人同遊日本,因行程聯絡上的誤會生有嫌隙,今年8月,馮男在廖女臉書留言「賤人就是矯情」,廖女提告,台中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馮男。 馮男不服辯稱:「我罵的不是賤人,賤人就是矯情,是指虛偽做作,不是要侮辱她…。」馮男認為,現今言詞會隨時代增進做改變,「賤人就是矯情」只是一個流行語,形容虛偽做作的人;就像50年前不會有毛小孩的名詞,現在就是指寵物,他陳述的是一件事實,檢察官不該以他罵賤人就是矯情一句話來解釋整篇的語意。 但檢察官認為馮男留言,及自承「賤人就是矯情」指廖女虛偽做作的人,客觀上顯然是對廖女的人格表示輕蔑,足以讓廖女難堪,當屬侮辱的文字,因此將他起訴。 (許淑惠/台中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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