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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tendoFam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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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286
引用:
作者吼吼熊
立法院是誰的場子?愛選吃餿水剛好啦。

立法院是行政院的場子
沒行政院提案
立法院就是個廢物機關

人家愛去不去
去了要不要鳥立委
看行政院部會首長高興
     
      
舊 2014-09-08, 04:31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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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
Power Member
 
滄桑v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冰火波羅頭
這位教授傳言在事件發生前,曾幫很多食品背書

所以...


把所有的出問題的油混在一起, 然後跟他說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4-09-08, 04:33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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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離線中  
鋼蛋3
Advance Member
 
鋼蛋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引用:
作者type100
大統高振利被判有期徒刑12年確定
不重嗎?

以對岸的標準來說不算重

對岸知名的三鹿毒奶粉事件,新聞報導最高可能被罰兩億人民幣,
而結果確實導致三鹿集團倒閉
相關涉案人員最高分別被判決死刑跟無期徒刑

回到台灣這件事情上
依比例原則來說,我個人認為還沒必要搞到死刑
但是判個無期徒刑算是剛好而已

確實,吃那麼點餿水油不會死人,搞不好每天在馬路上吸的廢氣都更毒咧
但是那是看科學數字說出來的鬼話

民眾要聽的是人話,不能被拿來吃的東西就不該出現
大便每天吃一口也不會死人

不管是三聚氰胺、假油事件到這次餿水油事件
官員跟精陰們總是能說出人人無法理解個鬼話
從科學數據來說那是事實,但卻是腦袋裝大便才說得出口的話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4-09-08, 04:44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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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引用:
作者NintendoFamicom
立法院是行政院的場子
沒行政院提案
立法院就是個廢物機關

人家愛去不去
去了要不要鳥立委
看行政院部會首長高興

不只行政院,立院自己也可以提....
http://www.ly.gov.tw/02_introduce/0...itemno=02010900
舊 2014-09-08, 04:52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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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現在在線上  
oScA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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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這蘇教授上了壹電視的節目(正晶...什麼的), 針對這件事討論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下

他在節目的一開頭就一直強調, 當時記者一直放大他後面說的話
他在後面那分析的話的前面有先說一句"這餿水油是不能給人吃的"
結果只有一家媒體有把這句話報出來,結果就變成一般人只有聽到他後面那段話的內容

他又強調:後面那段話只是要說給那些"已經不小心吃下去的人"
不代表吃這些油是OK的



另外,節目裡面有提到【高雄】市政府的檢驗報告,
都"通過"耶, 高雄耶, 一定有什麼誤會

此文章於 2014-09-08 08:09 PM 被 oScARSh 編輯.
舊 2014-09-08, 08:04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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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離線中  
吼吼熊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講白了 真要修法 怎麼會修不過
王XX有人屌甚麼黨的意志或是收錢嗎
當時民氣可用時
兩黨跟第三方都無人提案
拖了一個會期
然後XX花的
誰在乎你食品安全

就變成這結果

另外 請思考執政的地方
稽查了四年 每年都有被人檢舉通報
每次都沒問題
嘿嘿



食管法修正案103年2月5號三讀通過,太陽花3月18號發生,用學運來幫食管法脫罪,還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啊。

行政院跟立院最大黨是同一黨,執政黨硬要過怎麼不來個甲級動員外加黨紀處分,跟服貿一樣硬幹,在野又擋的了?

最後修正案中大多數都是政院版本,現在再來撇清政府責任,撇的還真乾淨。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可是現在卻是完全執政完全卸責,民眾不覺醒,就繼續吃餿水吧。
舊 2014-09-08, 08:21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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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熊離線中  
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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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吼吼熊
食管法修正案103年2月5號三讀通過,太陽花3月18號發生,用學運來幫食管法脫罪,還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啊。

行政院跟立院最大黨是同一黨,執政黨硬要過怎麼不來個甲級動員外加黨紀處分,跟服貿一樣硬幹,在野又擋的了?

最後修正案中大多數都是政院版本,現在再來撇清政府責任,撇的還真乾淨。


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可是現在卻是完全執政完全卸責,民眾不覺醒,就繼續吃餿水吧。


不怪行政院提的爛版本,反而要怪別人為什麼要讓它過
舊 2014-09-08, 08:58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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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oScARSh
這蘇教授上了壹電視的節目(正晶...什麼的), 針對這件事討論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下

他在節目的一開頭就一直強調, 當時記者一直放大他後面說的話
他在後面那分析的話的前面有先說一句"這餿水油是不能給人吃的"
結果只有一家媒體有把這句話報出來,結果就變成一般人只有聽到他後面那段話的內容

他又強調:後面那段話只是要說給那些"已經不小心吃下去的人"
不代表吃這些油是OK的

另外,節目裡面有提到【高雄】市政府的檢驗報告,
都"通過"耶, 高雄耶, 一定有什麼誤會


啥咪, 那麼嚴格的花媽會讓底下的人隨便放水嗎? 這... 實在讓人起疑.

搭配最近的氣爆事件, 再怎麼說都是在花媽的管區耶, 到底還有多少未爆彈?
舊 2014-09-08, 08:59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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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J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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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引用:
作者鋼蛋3
以對岸的標準來說不算重
對岸知名的三鹿毒奶粉事件,新聞報導最高可能被罰兩億人民幣,
而結果確實導致三鹿集團倒閉
相關涉案人員最高分別被判決死刑跟無期徒刑
回到台灣這件事情上
依比例原則來說,我個人認為還沒必要搞到死刑
但是判個無期徒刑算是剛好而已
確實,吃那麼點餿水油不會死人,搞不好每天在馬路上吸的廢氣都更毒咧
但是那是看科學數字說出來的鬼話
民眾要聽的是人話,不能被拿來吃的東西就不該出現
大便每天吃一口也不會死人
不管是三聚氰胺、假油事件到這次餿水油事件
官員跟精陰們總是能說出人人無法理解個鬼話
從科學數據來說那是事實,但卻是腦袋裝大便才說得出口的話

我倒是認為 應該直接判死刑

人在做任何事的時候 都會考慮"成本"
要讓商人不要亂搞的方式就是 不要有考慮或商量的餘地

要是知道會打靶
就會減少姑且一試的心態了

對岸那種常常賞土豆吃的法治 都還是"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何況台灣這種......
舊 2014-09-08, 09:08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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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L離線中  
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鋼蛋3

確實,吃那麼點餿水油不會死人,搞不好每天在馬路上吸的廢氣都更毒咧
但是那是看科學數字說出來的鬼話

民眾要聽的是人話,不能被拿來吃的東西就不該出現
大便每天吃一口也不會死人

不管是三聚氰胺、假油事件到這次餿水油事件
官員跟精陰們總是能說出人人無法理解個鬼話
從科學數據來說那是事實,但卻是腦袋裝大便才說得出口的話


很多各位相信的內容也是來自科學數據
依據數據結果說的話是鬼話這種邏輯我無法建立

可以吃,跟吃得少不致傷身是二個不同的結論啊
如同你提到的機車廢氣
吸一些還不致有害跟歡迎大家去吸,這二個應該分得出來吧
舊 2014-09-08, 09:21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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