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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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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能同意更多了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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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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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連表達意見的自由都被箝制了嗎?他們這麼說犯法了嗎? 一定要像多數人平常對公眾事務陌不關心,這時後就跳出來, 表現得悲天憫人,人溺己溺似的,卻只在鍵盤上說得口沫橫飛, 哪一種讓人更噁心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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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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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有人知道他發表嘲笑言論是犯了那一條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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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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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聞到一股又臭又酸的忌妒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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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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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不缺毫無同理心的冷言酸雨來彰顯我們的言論自由. 這樣說,你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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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無德 , 政無能 , 法無衡 , 民無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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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新北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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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人如果連何時何地該說怎樣的話都不懂,那跟畜生沒兩樣. 如果你父母死了,路人經過你家門口大喊死的好 死的真是時候,你還能笑笑說你有言論自由我就同意你的論點. 此文章於 2014-08-04 08:19 AM 被 狗班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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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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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能當成道德的底限,如果只強調法律管不到就啥都可以做那後果大家應該心知肚明,相反的如果硬要把道德型而上成法律,據以拘束所有人的話也是很危險的事(因為可能會被少數人把自以為是的道德高標準轉成法律,以遂行自己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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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此文章於 2014-08-04 08:21 AM 被 cmw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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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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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低頭看不到自己的鳥 有哪裡好忌妒 倒是又臭又酸的味 轟轟身上有 找不到轟轟 可以去問那個低頭看不到鳥的 還是在室的唷 ![]() . . . . . . . . . . . . . . . . 別誤會 我說的低頭看不到自己的鳥 是在說狗 你懂吧 此文章於 2014-08-04 08:25 AM 被 loseles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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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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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4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地區發生傷亡慘重的氣爆案,卻有網友在社群網站表示對氣爆案「太開心!」、「畜牲多必有毀滅」等幸災樂禍言論,高市警方查出是潘姓男子所為,將依恐嚇公眾等罪嫌究辦。 潘嫌落網後,網友一片撻伐公幹,罵他才是「畜牲」。 潘男向警方坦承該文係「因個人心情不佳所刊登,並無其他惡意」。 潘男的留言也引發網友群起撻伐,並公布潘男身分及手機號碼,灌爆潘男電話,不是以狠話問候他「吃飽沒」,就是要他出門小心點,還有人大罵︰「每個人被抓到不是說帳號被盜就是純粹發洩情緒,孬種」、「死好!這種人渣敗類關到死算了」,潘男嚇得關閉臉書及手機,甚至打電話報警,指稱遭不明男子電話恐嚇,生命安全受威脅。警方派員趕往了解,潘男也不敢開門,被網友調侃「惡人沒膽!」昨天凌晨二時潘男又報案,警方在家人同意下,請消防人員將潘男強制送醫治療 郭丁太說,警方輾轉接獲檢舉,為避免造成受災戶二次傷害及平息各界輿論,報請檢方指揮偵辦。涉案的二十六歲潘男向警方坦承該文係「因個人心情不佳所刊登,並無其他惡意」;並辯稱自己有精神方面疾病,同時提出就醫證明。警方認為留文內容已涉及恐嚇公眾與侮辱受災民眾,有妨害名譽之嫌,目前先以調查氣爆為主,將潘男飭回,後續再函送法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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