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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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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每次都會想到之前的一段新聞 一個婦人開車撞到交警後, 還下車說, 你為什麼站在路中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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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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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 也許 或許 眼睛忘記帶出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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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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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號誌如何
我只想補充一下,休旅車的A柱比較直,跟轎車的斜度不同 所以當在這種轉彎的情況下,是非常可能讓行人一直處於視線死角的 也就是說車子一邊轉彎,行人一邊前進,但是駕駛完全看不到行人 還有就是行人是從後方被撞上的,說要注意真的有點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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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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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我開車年資還不夠久吧!!!
20多年還沒因為A柱而發生任何緊張事件!!! 如果在路口我要轉彎.. 在停等時,我都會持續留意前方行人和其他車輛, 所以說真的... 我對於那些拿A柱死角當說法的人很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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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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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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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的是分心
雖然休旅車的A柱的確是比較大 但從影片來看,車頭大概轉灣到3分之2時 只要有注意的話已經可以發現到有路人 加上車速也不快,但車子卻是整個撞到後才有減速動作 所以我認為A柱擋住的可能性有 但駕駛本身也沒有很注意路況 或者是新手駕駛,把注意力過度放在對向車道有沒有車,而忽略轉灣方向有沒有行人,這也是新手常見的錯誤 此文章於 2014-06-12 10:54 PM 被 暴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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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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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觀念真的有待加強!
所謂車輛闖紅燈,指的是車行到有號誌的路口,看到號誌為紅燈,不煞停,穿越停止線強行通過。 車子為什麼到路口看到紅燈要煞停? 1.對向與之垂直的道路有車,路權輪至對向車輛.(避免"垂直"對撞) 2.停止線前面枕木紋的路權此刻屬於要過馬路的行人。(避免"垂直"撞上要過馬上的行人) 同理,行人怎樣叫闖紅燈?即行人行至路口,此時停止線前面的路權屬於與該行人行進方向垂直之道路上的車輛時,行人強行通過。亦即行人的左手邊(我國右駕,所以一定是左手邊的車輛)的車輛原本可以維持其行駛方向持續直行,但卻硬被行人穿越,此時,稱為行人闖紅燈。在此例,如果紀錄器的車子到路口拍攝到的燈號是綠燈,婦人強行通過,婦人就是闖紅燈。 但是,行人依其路權過馬路時,與行人行進方向"平行"道路上之"左轉"車輛,的確要等待行人通過後,才可以通過,或者說他要禮讓行人通過,此時,與行人行進方向"平行"道路上之"左轉"車輛的路權應是低於行人的。 換言之,行人走在枕木紋上,若是被左手邊的車子撞到左邊,碰撞發生時車輛的燈號是綠燈,那是行人闖紅燈被撞,行人不對;若是碰撞時車輛的燈號是紅燈,那是車輛闖紅燈,車輛不對。 但是,若是行人右邊身體被撞,表示是被與他平行車道上之左轉車輛撞到,則車輛不對。 怎麼有人會以為直行車可左轉時,左轉時遇到枕木紋時,那個路人就是闖紅燈呢?可笑了。 因為邏輯不通,行人要是闖紅燈,代表與行人垂直的車道上的車輛正在流動,對向要左轉的車此時是不可能被允許左轉的(因為會垂直對撞)。 而且我告訴你們,那條路我常走,大武崙的基金一路往萬里方向,到小七那裡時,有三線道,最內側的是左轉專用,車子通常都是凍止在那裡的,要等好久,才會有約十五秒鐘可以左轉上去武嶺街,小七對面有二家診所,很多人帶小孩看病,直接在那個紅燈就來個大迴轉。再加上那個出事的枕木紋的一端是水溝,所以不好設立行人專用道路。我改天經過時再看一下有沒有設了。 所以我才一直覺得是廂形車不顧行人之路權硬撞婦人的,婦人哪來"闖紅燈"之說? 焦點不要放在直行車左、右轉的燈號上好嗎?多向號誌有向左綠燈可左轉沒錯,但是廂形車在左轉時,在他左前方的枕木紋上的行人絕對有百分之百的路權,即使行人對面沒有行人專用號誌!!!也請不要把焦點放在婦人對面有沒有設行人專用號誌上,那不是重點。 以上。 此文章於 2014-06-12 11:00 PM 被 森林小熊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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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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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很複雜 我看的很麻糊
事實上 為了鼓勵行人走穿越道與紅綠燈 而不要任意穿越馬路 所以修法給予了行人在人行穿越道上的絕對路權 所以行人被撞到 一定是對方錯比較大 剩下的就是要看是否突發 是否可以避免 是否有行人專用號誌 等等 完全沒有妳說的那些規定 至於車用號誌 曾有判例說是僅供汽車機車參考.... http://www3.mtps.kh.edu.tw/traffic/new_page_285.htm 這是最凶狠的一條霸王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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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二次元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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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新聞不就是有報,不論號誌如何..
行人走斑馬線優先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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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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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遇過 機車的,他的移動速度跟我的A柱 完全吻合
所以全部被擋住沒看到,等開道路口才突然冒出來嚇了我一跳.... 不過樓主這個影片,車子在撞到前一小斷句哩,人就已經在車前方了 應該不致於沒看見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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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服役中 ProMedia 5.1 + Pioneer 老解碼器繼續撐著用 Cheery G80-1800 LG OPTIMUS G PRO好讚阿! DELL2707WFP 超大視野感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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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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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駕駛人是脖子打石膏沒辦法轉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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