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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這案子警察追應該不單是追酒駕吧,應該是追可疑人士
在攔下來查清楚前誰知道對方到底有沒有酒駕???(酒駕?吸毒?疲勞駕駛?車內發生打鬥?)如果今天攔下來的是一個吸毒的身上還有改造手槍的話應該就沒人會為她抱不平了
危險駕駛+形跡可疑(看到警察就跑),這種情況警察不追才是瀆職吧

引用:
作者艾克萊爾
那不是他的專業

有沒有看過類似老美警察的原則?
基本上救護的事超過他們能力所及的,就是呼叫醫護人員,然後在原地進行警戒與隔離而已,就算是可能因此死人也很少會主動介入(像著名的好萊屋搶案那個歹徒就是這樣來不及等到急救人員而失血過多掛的)

你說這樣有沒有錯?在情理上也許是太過份,但實際上如果沒成功救到人或是因此反傷了對方或自己事後反而在法庭上很難跟法官講清楚

即使是合格的海岸/游泳池救生員,也不會貿然跳入自己不熟習的水域或地方去冒險救人,河堤.大排旁的救生圈就是為此而準備的,一個不熟水性的人掉到水里後如果還有意識,會死命抓住可以依賴的任何東西以及慌亂拍打,在這狀況下往往下水救援的人會反被溺水者拉去不斷喝水甚至跟著溺斃,該水下的暗流或流速也不是光從水面就能夠確認的,往年就有些誤判狀況熱血下水救人反溺斃的案例了..

+1
台灣之前就有判例,非專業的不要插手(尤其是急救,有證照的做急救都會被告),不然有事你負責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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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4-02-17, 10:14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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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準新娘」酒駕躲攔查墜溪亡 家屬淚控:警方不救人

這都是人性


說難聽點 你是警察的家屬 希望在這事件中 貿然跳下去救人嗎?

美國發生過的案例更扯


老人院有老人心臟病發 身旁的護士 還只會報警
完全不及救的 事後有沒有被告 我就不清楚了




上次有個新聞 有個逃逸外勞 跑到河邊 遊過河

結果河邊岸上 10多個警察 甘瞪眼 等到搬橡皮艇來
外勞早就跑掉了

我想我不會怪他們 畢竟
考上警察 又沒說 一定要會游泳?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4-02-17, 10:27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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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xx1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

救與不救 . 照著法律通過自身利害而選擇

社會秩序既然是如此地走最低標準 . 那就別想得到中高標準的社會果實

人人都是會法匠 . 依法行政 . 豈止那些被罵臭頭的xx法律系公務員而已


至於將死亡視為酒駕的合理懲罰 ...

法治精神有教過我們這樣的仇視轉換的觀念嘛 ??


台灣要談民主法治 . 好遠好遠 ...........

我很痛恨公民與道德的課程挪做它用與簡單填鴨 = 教育沒有紮根 . 現在都要吃苦果了

此文章於 2014-02-17 10:57 PM 被 xx123 編輯.
舊 2014-02-17, 10:48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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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個人觀察,現代社會都不太談道德的吧?改談法律不是嗎。

酒駕是輕罪,罪不致死,這個很Ok。

然而法令規章也沒明確規定警察非得捨生忘死地跳下去救人不可吧?

小小的失職,在我眼中看,也不過是另一樁輕過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4-02-18, 10:58 AM #5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  
艾克萊爾
Golden Member
 
艾克萊爾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6
引用:
作者xx123
大排溝的水深不深 ?? 水流強不強 ?? .........
我常在大排溝兩旁接工地案 . 說一些好了 .... 順便囉嗦些竹北地理與開拓史的雜七雜八 . 都與之有關

1. 竹北地勢平緩 . 同個小平原差不多 . 註定水急不了
西面靠海 . 東面的犁頭山又矮又小 . 南北面各有頭前鳳山兩大溪
自然的方式是山走東西 . 水就走南北 (同義 . 中央山脈走南北 . 台灣溪流就走東西)
卻是田走東西向 = 缺水

廣大的平坦良地沒水怎麼辦 ?? 就用人工溝渠解決 = 犁頭山溪
但該大排沒有充沛水源之地理之利 . 水量貧瘠 . 真正的灌溉問題仍未解決

2. 竹北未炒房地產前 . 是新竹地區的穀倉
該大排本是灌溉溝渠 . 源自犁頭山溪
而犁頭山溪靠山底走東西向 . 田就順著走東西向
卻是盡力擷取山邊小澗的水還遠遠不夠農用 (南北向水源)
就會自頭前溪引水而入 . 甚至引了油羅溪的水
所以從犁頭山溪溯源 . 將會發現它靠山而走 . 可能斷續...


那些警察如果懂這些那還去作啥警察?

改作工程不就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ぶ(∀゚ )人(゚∀&#65439人( ゚&#8704人(∀゚ )人(゚∀&#65439人( ゚&#8704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舊 2014-02-18, 11:19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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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萊爾離線中  
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酒駕的自己不死亡,等到他闖禍可能死的不只一個人

在下的親家公之前酒駕撞電線桿,腿斷掉,出院之後還不是照樣酒駕

這種人間凶器不死對大家都是種生命威脅。


不要跟我說罰則.........有用才有鬼。


至於公民與道德,用嚴刑峻法來替換好了,每學期都安排學生去監獄參觀或者去看死刑執行,對台灣老百姓可能才會有用。

引用:
作者xx123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

救與不救 . 照著法律通過自身利害而選擇

社會秩序既然是如此地走最低標準 . 那就別想得到中高標準的社會果實

人人都是會法匠 . 依法行政 . 豈止那些被罵臭頭的xx法律系公務員而已


至於將死亡視為酒駕的合理懲罰 ...

法治精神有教過我們這樣的仇視轉換的觀念嘛 ??


台灣要談民主法治 . 好遠好遠 ...........

我很痛恨公民與道德的課程挪做它用與簡單填鴨 = 教育沒有紮根 . 現在都要吃苦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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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賣場
【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14-02-18, 11:32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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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2010離線中  
tkuku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4
Red face

引用:
作者xx123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

救與不救 . 照著法律通過自身利害而選擇

社會秩序既然是如此地走最低標準 . 那就別想得到中高標準的社會果實

人人都是會法匠 . 依法行政 . 豈止那些被罵臭頭的xx法律系公務員而已


至於將死亡視為酒駕的合理懲罰 ...

法治精神有教過我們這樣的仇視轉換的觀念嘛 ??


台灣要談民主法治 . 好遠好遠 ...........

我很痛恨公民與道德的課程挪做它用與簡單填鴨 = 教育沒有紮根 . 現在都要吃苦果了


沒辦法,法律已經公開的用判例(逞罰那些願意超標的人)教導人民了,豈能怪那些「依法行政」的人。
舊 2014-02-18, 11:33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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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ukuo離線中  
我愛麥噹噹
*停權中*
 
我愛麥噹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引用:
作者xx123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

救與不救 . 照著法律通過自身利害而選擇

社會秩序既然是如此地走最低標準 . 那就別想得到中高標準的社會果實

人人都是會法匠 . 依法行政 . 豈止那些被罵臭頭的xx法律系公務員而已


至於將死亡視為酒駕的合理懲罰 ...

法治精神有教過我們這樣的仇視轉換的觀念嘛 ??


台灣要談民主法治 . 好遠好遠 ...........

我很痛恨公民與道德的課程挪做它用與簡單填鴨 = 教育沒有紮根 . 現在都要吃苦果了

道德跟現實的差別
學校教的是要熱心助人
社會告訴你的是別惹禍上身

當下只能緊急處理
事後卻被高標準檢視
淹水救人被告.車禍幫忙被賴肇事.太魯閣號司機
久而久之
人心都會冷的

此文章於 2014-02-18 11:51 AM 被 我愛麥噹噹 編輯.
舊 2014-02-18, 11:50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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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麥噹噹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xx123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

救與不救 . 照著法律通過自身利害而選擇

社會秩序既然是如此地走最低標準 . 那就別想得到中高標準的社會果實

人人都是會法匠 . 依法行政 . 豈止那些被罵臭頭的xx法律系公務員而已


至於將死亡視為酒駕的合理懲罰 ...

法治精神有教過我們這樣的仇視轉換的觀念嘛 ??


台灣要談民主法治 . 好遠好遠 ...........

我很痛恨公民與道德的課程挪做它用與簡單填鴨 = 教育沒有紮根 . 現在都要吃苦果了


沒弄好是會被告的

現今的社會是 自保 先...再談救人

會這樣也是理盲的關係

如果社會上的人對事非對錯有明確的認知

相信願意熱心救人的人也會多

但現在的社會是到處找理由要怪罪別人...要求償

以致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冷漠

此文章於 2014-02-18 12:20 PM 被 weirock 編輯.
舊 2014-02-18, 12:17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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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212412
*停權中*
 
2124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引用:
作者xx123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

救與不救 . 照著法律通過自身利害而選擇



誠如你所述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以本人的道德觀而言.根本不應該酒後開車.
這不也是現今的學齡童教育嗎?

酒後開了車.遇到警察攔檢.就該認份被罰.而不是開車落跑
今天是你開車落跑.摔到溝裡.慶幸的是沒有第三人的財損.人損
如果有人半夜出來夜跑.騎腳踏車.散步.在車子撞落水溝同時也被車撞.
不是更倒楣?

光看新聞影片.車頭往下.還可以濺起這麼大的水花.那應該不是小水漥吧?
不知道有沒有新聞媒體去測量事故現場水深多少?
舊 2014-02-18, 12:42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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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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