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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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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姊姊的守護者]中的媽媽就一直無視大女兒,小女兒,兒子,老公的意見,所以大女兒只好請小女兒找律師阻止媽媽殘害小女兒身體的惡行 ![]() 劇中有一幕令我印象深刻,在法庭律師問媽媽[將小女兒的腎臟割掉,對小女兒有什麼好處?]媽媽回答:[對她大女兒。],這讓我想到絕地再生,被製造的身體只有被移植的義務,而沒有反對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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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威利語錄] 『對於不喜歡的人,我沒必要去討好他,不瞭解我的人,我也不必非讓他瞭解我不可。』 ----出自第十六冊第1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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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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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貼這些東西, 我是不會浪費時間去看的... 我只說原住民和客家人是我們村裡的特別份子, 並沒有說有對他們歧視... 反正幾年後自然而然就鬥陣在一起了... 對比現在鬼島, 比這個還久遠的問題還解決不了, 這比歧視還誇張...那叫仇恨和對立... 不過,這也不是我反對的主要原因... 再看一次標題...兒童的權利凌駕擁有兒童的權利, 我所說、所想的一切都是為了兒童, 我不在乎那些想要擁有兒童的人的權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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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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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認清我在鬼島上說這些最後都是白忙一場,
就像死刑一樣... 不管我或我們再怎麼反對, 遲早都會廢掉一樣... 因為某些人或是某些有這種權力推動甚至立法的人, 為了自己的利益還有迎合國際潮流... 總是會走到那一步我不想看到的地方去... 但是,該說的話在我還有興趣時還是加減說一下, 總有一天我沒說了,那代表我也不care了... 鬼島這社會總是這樣在運作著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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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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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的是你的內文
引用:
不是你寫的嗎? 引用:
不在乎還那麼在乎男男或女女? 孤兒會自己照顧自己?自己長大? 廢死的問題 去看看是誰簽訂聯合國兩公約 公佈兩公約施行法的 不是聯合國會員 是誰把它生效成為國內法的 我只是表達我的看法 浪費您寶貴的時間還真不好意思 反正有偏見的還是有偏見 選擇性失憶的還是會選擇性失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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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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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千萬不要這麼客氣... 我難得打了那麼多字, 結果你還問了那三個如此像樣的問題... 我真的覺得浪費了不少時間... ![]() 下次要浪費別人的時間前...可以事先告知一下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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