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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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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的油商就可以不用 這種 "食品科學" 誠實做生意, 他就要搞這些"科學配方"? 如果他真的給我好好標示清楚 棉籽油+沙拉油+香精 我也沒意見, 用騙的還有甚麼好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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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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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成功你去買幾瓶假油給你小孩喝 順便教育你小孩要成為像他一樣的成功商人 你做得到的話你才是真心推崇他的成功 不然少來這種公開場合說這種違背良心的屁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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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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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傢伙如果能全身而退, 那才叫成功。
搞到被抄家, 只是被那些更大尾拿來當案例教育下一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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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台南縣關廟~
文章: 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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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巨大系統內的所有事件本來就是有因果結構 雞升蛋、蛋生雞,每個事件同時都是因與果 某原因導致某事件,該事件又導致其它事件 串聯成一個巨大的系統 這種邏輯思路我是可以理解 所謂解決方法我卻不想管 畢竟要抽絲剝繭的解釋整個系統的一切實在太難 舉個可能有些人會不爽的例子好了 如果全班都排擠某個同學 但沒打他也沒罵他,反正只是不理他 後來這個同學受不了自殺,各位認為責任要歸誰? 基本上所有規範甚至法律的語言命題都有一個直接生效的問題 也就是間接生效不成立,你無法去認定該事件是否符合命題 先排除作假抹黑的情況,排擠也許是事實,但是你無法逮捕我 因為我並不是直接殺了他,而是施加壓力迫使他自殺 我並沒有什麼立場 因為觀點可以有無數種,外在情況的不同也可以有無數種 所謂絕對的真理或答案根本不存在,也無法求出 當然從法治或責任的純規範角度去論說是無法卸責 一個人違法時已經等同接受一旦被捕就要承擔責任 雖然這跟道德角度又無關 動機心理是個複雜的問題,因為並非單向而是至少二元 行為不是單向的,而是同時有推力與阻力 這種情況,你很難用二元對立的方式釐清責任 到此為止,再說就越複雜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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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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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年冬,搞肖郎!有人是假油喝到頭腦秀逗了嗎?還是喝到社會功能不全症,只會上網嘴砲寫些似是而非的言論?然後躲在螢幕後看別人的回應偷笑...
好吧,你贏了,神探. 此文章於 2013-10-27 01:37 PM 被 牛肉王子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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