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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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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先人說得好...和"于右任的《亡國三惡因》"有相同之處. http://www.epochtimes.com/b5/12/6/25/n3620267.htm 于右任的《亡國三惡因》也頗有些意思: 民窮財盡,社會破產,國家破產。國有金,吝不與人,為他人藏。此其一。善不能舉,惡不能退,利不能興, 害不能除。化善而作貪,使學而為盜。此其二。宮中、府中、夢中,此哭中、彼笑中,外人窺伺中、霄小撥 弄中,國際偵探金錢運動中,一舉一動,一黜一陟,墮其術中。此其三。 第一,說的是老百姓貧窮,物價飛漲,社會呈敗落之像。老百姓為甚麼貧窮?因為「國有金,吝不與人」 ,財富不往普通人 手裡流動,國家與民眾爭利。財產歸權貴私有。勞苦民眾雖竭盡勞作,所得不足以維持生計,兩極分化嚴重。 ----------------------------------------------- 感覺于右任先生說的很現時事..如勞工的茶葉蛋薪水都不加一樣..獨厚公x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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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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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死好 基本上那機車應該也沒有照後鏡吧 這種死小孩少一個算一個 對社會只有好處沒壞處
我們當然不敢說是聖人 但至少還不敢跑給警察追 敢跑給警察追的 有那隻是善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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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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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可羅尼SIDE I
文章: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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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遇到搶劫,殺人等等等
都不要去追,以免對方撞車身亡這樣!? 講一堆理由其實不就是要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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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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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我會對真人說"慢走,不送"
沒追到前真的不知道對方是殺人放火還是小屁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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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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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吹別追的人
下次在路上被搶 車子被偷 麻煩原諒警察不能追阿 小朋友麻 反正又不是什麼大損失 現行犯出事了怎辦 此文章於 2013-09-06 10:18 AM 被 auroraxx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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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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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倒果為因了嗎?你不跑警察怎麼會追你?
你要跑也是你自己決定的,警察也沒拿槍出來逼你跑,自己要跑自己要負責任, 還有那可笑的比例原則,那嫌疑犯也應該適用才對,你只不過犯了小罪罰金繳一 繳就沒事,何必跑給警察追然後賺白包?既然要跑就要認份自己負責. 再說,警察沒有把人攔下來查清楚,怎麼知道到底犯甚麼罪?事情都還沒搞清楚之 前是要怎麼談比例原則?況且,比例原則是用在這種地方的嗎? 說到底就是不會自我檢討只想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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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此文章於 2013-09-06 11:10 AM 被 pcb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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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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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孩子很乖的啦,一定是別人帶壞他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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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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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飆騎給警追 少女撞違停車身亡--早知還會再發生的事
奇摩新聞 討論區
還有人 自稱外勤警察說 以後看到這樣一律不追 如果擴大解釋 那通輯要犯跟毒犯開車 該員警都不追好了 現行犯也不管 那我們的納稅錢 養這種警察幹嗎? 都在警察局喝茶看報 等逃犯自動投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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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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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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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花錢就可以了事,結果連命都賠上去了。
老實講自找死路,沒啥值得同情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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