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25
|
引用:
詐欺我個人認為成立有點難,侵占比較麻煩。但是重點來了,飼主告詐欺侵占只要他肯花律師費跟法院費用,不太可能能反控誣告畢竟跟飼主原先要求不符合是事實,今天只能說飼主有壓力撤訴的話那獸醫就不用為了自己的作為上法院。 當然啦,農委會還會挺這獸醫閉著眼睛把走失當作沒看見這部分在台灣很正常。 ![]()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
引用:
1.飼主一毛錢都不用付 2.這件事情不可能扯誣告 3.詐欺不可撤告 其實狗怎麼樣都不是很重要, 如果真的被起訴的話,關鍵在於獸醫有沒有詐取金錢的犯意 還有這新聞大家腦補太多了, 澳洲代表只是把中風過的老狗交給獸醫執行安樂死 並沒有獸醫收留並救回中風狗這種情節 還有,獸醫說他不忍並收養只是獸醫的片面之詞 就可以確定的情節只有, 澳洲代表送去安樂死的狗卻被通報流落街頭 狗是走失還是被獸醫丟棄,是個問號 還有澳洲代表說的,是不忍老狗承受痛苦 經 "獸醫建議" 並徵求前任飼主(前任澳洲代表)同意後決定安樂死 如果這建議的獸醫 跟 被告的獸醫是同一人的話 其實也就不用多討論了 此文章於 2013-08-17 09:39 PM 被 michaelweng 編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
引用:
又是一個把畜生跟人權混為一談的人 獸醫沒有權力. 他只是收錢做事的一個人而已 他也沒有強制權. why? 因為他不是動物的所有人 懂了嗎? 他可以拒絕飼主的要求. 但不能強迫飼主做任何事. 瞭嗎?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