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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am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noname
三杯下肚後 我沒醉 我不會那麼倒楣
罰則再重 民眾還是心存僥倖的心理
解決之道除了法治教育 就是強力取締酒駕
尤其是酒店 KTV 喝酒宴會場所 附近應頻繁的路檢

再一次強調
沒有強力取締 永遠都是僥倖的心理
     
      
舊 2013-06-04, 07:30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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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ame離線中  
bluetabris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64
怎麼可能酒後不開車

沒喝酒都不守規矩
喝酒後誰鳥交通規則

只能用嚴刑峻罰來處理
酒後開車: 罰100~500萬
酒後肇事: 關10~20年
酒後肇事致死: 無期~死刑
 
舊 2013-06-04, 09:24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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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tabris離線中  
KingA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
引用:
作者CACA
我從小只要出門,就被我爸媽唸說:車別騎太快,別喝酒,每次都被唸,唸了十幾年。

直到有一天我的車子壞了,我爸要帶我去朋友那,我才發現我爸根本就我嘴上所謂的白目駕駛,動不動就開在機車道,闖紅燈,亂超車,然後邊開邊罵旁邊的機車很危險。當然,吃完飯後他酒駕回來(不給我開),永遠都是說「又不會怎樣」。

台灣人的習慣就是如此,說的永遠比做的好聽1000萬倍。


愛喝酒的人多半都好面子,有人說是罰則太輕,我認為就是愛面子,嘴上說不酒駕

看到大家舉杯自己就會因為面子沒有了不舉杯的勇氣,酒後散去這種人又要證明自己

沒問題,還會硬要開車給你看,就是死要面子作祟,罰則多重遇到面子問題就是全拋到

九霄雲外了,所以要治這種人大概就是往這個方向修法,酒駕者,公開鞭刑,皮開肉綻

不說,以後在朋友前也會因為這件事大傷自尊抬不起頭來,對這種死要面子的人來說,

大概就跟死刑差不多了,只要強力執法,樣本數一多,那喝阻的效果應該是大勝於重罰
舊 2013-06-04, 09:41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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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A離線中  
WayneDing
Advance Member
 
WayneDi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70
有沒有懂法律的網友可以說明一下?
如果酒駕以故意殺人罪來判有什麼窒礙難行的地方嗎?
(ex:違憲之類的)
如果沒有那立委ㄓㄨ公們在幹嘛?
現在刑期最高才10年...有屁用呀?
舊 2013-06-04, 10:17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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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eDing離線中  
wills2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1
酒品看人品
不喝酒的就是不給面子
舊 2013-06-04, 10:48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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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2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法律人最愛講的就是"比例原則"、"有無犯意"。

喝酒的人可推說意識不清,故無犯意,所以理所當然輕判。

酒後殺人→輕判。酒醉傷人→你們去和解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3-06-04, 11:43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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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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