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
引用:
腦袋壞了嗎? 女童違規被罰300, 重機騎士都被移送法辦了, 誰比較嚴重都搞不情楚, 唉, 難怪重機黨的都一個樣。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
引用:
因為, 這次撞到人還被踢一腳, 以後~就會撞到狗還被踢一腳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
引用:
嗯, 就一個車道, 也等到無來車了, 用跑的迅速通過了, 為什麼離開車道了還有重車會在車道外撞人。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7
|
飆車族騎重機根本就是道路凶器,建議有超速酒駕或違規駕駛的禁騎重機,免的守法的車友揹黑鍋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
這串從頭看到尾,有很多網友都不發言了,我也不想發言了...但還是想下個個人結論:
第一:沒有人認為小女孩沒有違規穿越馬路,也沒有人認為肇責全在這位小女孩,但是看下來,有二位網友(s,漲)認為肇責全在這位小女孩身上,漲網友甚至不只一次說小女孩是造成這件事故的主因.(不用我說在幾樓,大家可以去找找) 第二:影片呈現的事實很明確,重機違規行駛在路肩,不管怎麼說,他都沒有行駛路肩的路權,跟小女孩有沒有闖越馬路沒有關係,況且他是在路肩撞到人!!這件事情之所以變成事故,是因為重機騎士撞到人,諸位看看他在哪撞到人?再來討論主因吧!況且最初大家遣責的是重機騎士撞到人還踹人,一點人性都沒有,令人髮指.但有人偏偏不正視這點,一直要把事情的重點導到什麼路權,肇責,大家本來不想理那個人,但還是被那個人一直重覆跳針搞得很煩,然後出面指正他. 第三:每個人可以陳述自己的意見沒錯,當別人質疑你時,你若有理,應該提出說明,或講個道理去說服別人.而不是一直重覆法規,然後說別人都跳針.有好多網友都問漲網友問題,例如e,煉,r,a,操等等網友,他們的陳述和對漲網友提出的來路權觀念都有所質疑也都很有道理,甚至還有人把字放大要漲網友正面回答,不要逃避,但漲網友一律都說別人跳針,不肯正面回答,然後繼續貼他的法規和同樣自以為是的論述(事實上,大家不是不識字,法規也都看得懂,在我看來,某人只是在曲解法規,硬說小女孩是造成事故的主因)一再重覆,大家最受不了的就是這點. 以上是個人結論,不想回了. 奉勸大家不要再理那個人了.記得有個網友的簽名檔說得好,不要跟豬打架,會弄得跟豬一樣滿身髒! 此文章於 2013-01-22 08:14 PM 被 jshj0314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
有病要看醫生
這樣的事情也可以討論這麼久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滅絕希望的世界
文章: 750
|
引用:
三隻羊有注意到你出腳啊! ![]()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
引用:
您真內行!/-_-* ![]()
__________________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329
|
原本好奇某鎖死這一次會有什麼有趣的發言 特地把他從黑名單剔除
過了一天 我後悔了 還是那副顧左右而言他 死要面子的老樣子 ![]() ![]() 重新加入 ![]() ![]() ![]() ![]() ![]() ![]() ![]() ![]() ![]() 此文章於 2013-01-22 09:31 PM 被 kopfschuss 編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