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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反正從頭到尾就是這樣 , 講到正經的就沒辦法 ,
法條拿出來就閃過去 .
然後嘴巴上就是迸出你不懂 .

你可以教教我 , 第三條寫什麼嗎?


看某人這樣的邏輯思考模式,還真令人吃驚 ....

你自己去看第二條的定義,

不懂回來再問!!
     
      
舊 2012-07-25, 01:39 PM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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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想看你怎麼凹 ....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左:
一、公路:指供車輛通行之道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設施,包括國道、
省道、縣道、鄉道及專用公路。
二、國道:指聯絡二省 (市) 以上,及重要港口、機場、邊防重鎮、國際
交通與重要政治、經濟中心之主要道路。
三、省道:指聯絡二縣 (市) 以上、省際交通及重要政治、經濟中心之主
要道路。
四、縣道:指聯絡縣 (市) 及縣 (市) 與重要鄉 (鎮、市) 間之道路。
五、鄉道:指聯絡鄉 (鎮、市) 及鄉 (鎮、市) 與村、里、原住民部落間
之道路。
六、專用公路:指各公私機構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興建,專供其本身運
輸之道路。
七、車輛:指汽車、電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八、汽車:指非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九、電車:指以架線供應電力之無軌電車,或依軌道行駛之地面電車。
一○、公路經營業:指以修建、維護及管理公路及其附屬之停車場等,供
汽車通行、停放收取費用之事業。
一一、汽車或電車運輸業:指以汽車或電車經營客、貨運輸而受報酬之事
業。
一二、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指以計程車經營客運服務而受報酬之事業。

第 3 條

本法所稱公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此文章於 2012-07-25 01:44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7-25, 01:41 PM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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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倒想看你怎麼凹 ....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左:
一、公路:指供車輛通行之道路及其用地範圍內之各項設施,包括國道、
省道、縣道、鄉道及專用公路。
二、國道:指聯絡二省 (市) 以上,及重要港口、機場、邊防重鎮、國際
交通與重要政治、經濟中心之主要道路。
三、省道:指聯絡二縣 (市) 以上、省際交通及重要政治、經濟中心之主
要道路。
四、縣道:指聯絡縣 (市) 及縣 (市) 與重要鄉 (鎮、市) 間之道路。
五、鄉道:指聯絡鄉 (鎮、市) 及鄉 (鎮、市) 與村、里、原住民部落間
之道路。
六、專用公路:指各公私機構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興建,...


這公路法有沒有包含「市區道路」????

前面已經貼過了 ....

市區道路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D0070007

第 2 條 市區道路,指下列規定而言:
一、都市計畫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直轄市及市行政區域以內,都市計畫區域以外所有道路。
三、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人口集居區域內所有道路。

第 4 條 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此文章於 2012-07-25 01:53 P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12-07-25, 01:49 PM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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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簡稱營建署)是中華民國內政部附屬機關,為中華民國(台灣)國土資源規劃、利用與管理之最高主管機關。營建署同時也是各國家公園的主管機關,由國家公園組負責掌管。但2010年2月3日,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自2013年元旦起,該署業務將併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交通及建設部和環境資源部。

2013 明年起 , 營建署還要裁撤掉 , 分割各業務併入到別的機關 , 包含交通部 .


引用:
作者strong
這公路法有沒有包含「市區道路」????

前面已經貼過了 ....

市區道路條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D0070007

第 2 條 市區道路,指下列規定而言:
一、都市計畫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直轄市及市行政區域以內,都市計畫區域以外所有道路。
三、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人口集居區域內所有道路。

第 4 條 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那我前面也說了 , 營建署只是負責 "建造,興建,維護" 而已 , 有這麼難懂嗎 ?

交通部還是主管機關 .
要不然在市區違規 , 開單的是誰 ? 法源的依據是什麼 ?
還是市區不會被開單 ?

管理跟興建這麼難懂嗎 ?

此文章於 2012-07-25 01:56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7-25, 01:51 PM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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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內政部營建署(簡稱營建署)是中華民國內政部附屬機關,為中華民國(台灣)國土資源規劃、利用與管理之最高主管機關。營建署同時也是各國家公園的主管機關,由國家公園組負責掌管。但2010年2月3日,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自2013年元旦起,該署業務將併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交通及建設部和環境資源部。

2013 明年起 , 營建署還要裁撤掉 , 分割各業務併入到別的機關 , 包含交通部 .


別忙著影射、轉移焦點 ....
舊 2012-07-25, 01:54 PM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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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以下這段話是服務到現在還不懂交通部跟內政部營建署的關係的人 ...


交通部是負責 "管理" 公路所有相關事宜,包含人車 ,
行車標準

內政部營建署是負責 "蓋, 興建, 維護" 一部分的道路 ,
就僅止於道路



你這篇怎麼跳過去了 ?

果然你是卡在這邊弄錯了 ..
你是根本搞不懂管理跟興建的關係 .

此文章於 2012-07-25 01:58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7-25, 01:55 PM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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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你這篇怎麼跳過去了 ?


明明就離題了,還要別人一起跟著起舞嗎!?

簡單一句話:

交通部並非掌管所有的交通相關業務,

內政部也是其中部分業務的主管機關,

都有其適用範圍的法源依據,

所以,沒有誰聽誰的問題!!

硬說交通部對,內政部錯,就犯了行政劃分混淆,以及邏輯上的錯誤 ....

此文章於 2012-07-25 02:01 P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12-07-25, 01:56 PM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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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的 , 營建署是建造維護機關
而交通部是管理機關 .
而你只是搞錯了這層關係而已

而從前面我引出公路法的東西 , 的確有關於內政部 ,
但也只有四條 , 管錢 , 管蓋房子 , 管計程車 以及事故鑑定的流程跟人員 .


回到主題的話 ....
"交通規則呢" , 當然是交通部管的

此文章於 2012-07-25 02:05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7-25, 02:00 PM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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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很明顯的 , 營建署是建造維護機關
而交通部是管理機關 .
而你只是搞錯了這層關係而已

而從前面我引出公路法的東西 , 的確有關於內政部 ,
但也只有四條 , 管錢 , 管蓋房子 , 管計程車


言盡至此,某人還在繞圈圈,走不出象牙塔!!
舊 2012-07-25, 02:03 PM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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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3
所以你還是在外圈兜兜就好 , 別談正經的 , 進入細節的話 ,
很明顯的你就露餡 , 你搞錯的部份了 .


記得 , 以後別鬧笑話了

營建署只是負責 "部分" 道路的 "興建 , 維護"

記得 , 幫鴻海郭台銘蓋廠房的公司 , 只負責興建
而管理的話 , 還是屬於鴻海的 !

此文章於 2012-07-25 02:08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7-25, 02:05 PM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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