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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海靈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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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海靈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新日暮里
文章: 1
引用:
作者referee_c
[開車載小孩]的部份,是因為你一開始就說[擔心這些事的話,我覺得你還是不要出門會比較好],然後又說[載小孩上學都能被撞到身首異處了].
所以才有此回應.
我當然知道不是重點,所以只在文末輕描淡寫讓你知道.

倒是你,我一開始所提的狀況,就只是指出albertfeng網友的錯誤,告訴他,絕對不是只要[不遇上逼車,大家大家都很安全].
顯然,你並沒有抓不到重點.

我並沒有說平面道路不會遇到這些狀況,而且第二篇也明白告訴你,在一般狀況高速的情形當然事故或傷亡比例較高,有錯嗎?不談比例才不正常吧.

你說[平面道路也會發生,還常發生,但總不能因噎廢食],沒錯,不能因噎廢食,但這就要問----是不是[不得不食]?
完全不吃東西當然不行,我們可以選擇較安全的東西吃,為什麼要選擇危險性高的東西吃?
一般道路和高速公路使用交通工具是[不得不食];
在高速公路使用汽車是[選擇較安全的東西吃],使用大型重機則是[選擇...

引用:
作者比利海靈頓
照你的想法還有台灣某些不算少數人的駕駛道德及習慣
我想任何動力交通工具都不應該上路了

要圈紅字也請圈到重點,
槍能殺人、菜刀能殺人、牙刷也能殺人,
全看使用者的心態,而不是光看使用的工具,
跟一般道路比起來,用路情形與國道比較相近的快速道路,開放紅牌上路這麼多年了,
上的了版面的事故新聞,比例跟一般道路所發生的事故根本是微乎其微、也沒啥聽說,
也是高速行駛的情況,事故傷亡的比例有比較高嗎?
大眾常會對自己不了解的事物加以批判
你讓人感覺你[不曾食]、[不會食]、[不想食],就到處宣揚這[不能食]
就像我隨身包都帶著工具鉗與折刀,旁人看了就認為這些東西很危險,
只是對使用者而言,這些只是平常不過的隨身工具,
很多人要表達的是,懂得使用它的人,會以安全的方法去使用;
但不懂得使用的人總是會在旁鼓噪說這不能用,
你的想法我也不是不了解,
就像很多人認為馬路三寶在路上恍惚、隨意的駕駛、騎乘是道路殺手,
但有人會說要執意設法禁止他們上路嗎?
另外我也沒想抹黑你、我也沒對你做啥人身攻擊,跟其他人比起來客氣多了吧
倒是你總是與人爭鋒相對,還扣我帽子,這就是你的風度?
     
      
__________________
歪みねぇな!
舊 2012-05-22, 12:23 AM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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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海靈頓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比利海靈頓
要圈紅字也請圈到重點
槍能殺人、菜刀能殺人、牙刷也能殺人,
全看使用者的心態,而不是光看使用的工具,
跟一般道路比起來,用路情形與國道比較相近的快速道路,開放紅牌上路這麼多年了,
上的了版面的事故新聞,比例跟一般道路所發生的事故根本是微乎其微、也沒啥聽說
也是高速行駛的情況,事故傷亡的比例有比較高嗎?
大眾常會對自己不了解的事物加以批判
你讓人感覺你[不曾食]、[不會食]、[不想食],就到處宣揚這[不能食]
就像我隨身包都帶著工具鉗與折刀,旁人看了就認為這些東西很危險,
只是對使用者而言,這些只是平常不過的隨身工具,
很多人要表達的是,懂得使用它的人,會以安全的方法去使用;
但不懂得使用的人總是會在旁鼓噪說這不能用,
你的想法我也不是不了解,
就像很多人認為馬路三寶在路上恍惚、隨意的駕駛、騎乘是道路殺手,
但有人會說要執意設法禁止他們上路嗎?

另外我也沒想抹黑你、我也沒對你做啥人身攻擊,跟其他人比起來客氣多了吧
倒是你總是與人爭鋒相對,還扣我帽子,這就是你的風度?

沒有加顏色,不代表我沒考慮到.
加顏色,只是要清楚表示要回的是哪句話而已,而且早就考慮你那句話的前提了.
否則就不會有[不得不食]的說法了,你的幾次回文,讓我感覺你的讀文能力應該有加強空間.

然後你說[比例跟一般道路所發生的事故根本是微乎其微、也沒啥聽說],這真是有趣.
大型重機上快速道路總車次總里程和一般道路的所有汽機車,總車次總里程來比,這分母的大小差異,你應該不會不知道有什麼區別吧?還沒包含行人和自行車…等呢!
說比例微乎其微,嗯,有笑點!

再來說能不能食,道理也都指出來了,你還是要用感覺去下結論,那我也沒辦法.
不過,若真要用感覺,也不是你會感覺,我也會感覺,其他人也會感覺.
你認為所有人的感覺都會你相同?
和你感覺相同的是多數?
還是跟你感覺相同的才是對的?
請你好好想一想.

至於你所說的[馬路三寶在路上恍惚、隨意的駕駛、騎乘是道路殺手,但有人會說要執意設法禁止他們上路嗎?]這點,這你又犯了和orea2004網友一樣的迷思.
因為你所謂的[馬路三寶]是人,他們有人權,無法限制其使用合法交通工具的權利.
但大型重機是工具,若不當,當然可以限制.
將二者相提並論,這不是聰明的作法.

另外,你說沒有抹黑我,但是實際上你就是說我針對族群來說危險駕駛和特技表演,這還不算抹黑嗎?
你是不是欠我一個道歉?還說我扣你帽子?這又是一次抹黑.

還有,觀點不同,討論時針鋒相對,只要保持風度,不人身攻擊,本來就是正常的,無傷大雅.

最後,討論時不人身攻擊是基本禮貌,會人身攻擊的人,是他們沒水準.
千萬不要降低自己的格調.
 
舊 2012-05-22, 01:54 AM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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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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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也不止這些人,貨櫃車之類的大型貨車甚至滿載的大客車,加速度也不一定會大於所有的125cc機車.
如果要以這點反對125cc上國道,也是徹底失敗.

所以你要贊125上高速公路?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認為125cc穩定性不足,不能上國道,網友提出新加坡125cc就可上國道.
你的意思是,事實上,你和新加坡的官員或人民,至少有一方是頭殼壞掉?

其實我也沒有說反對125上高速公路,我只說125的車因為太輕,穩定性不夠。
125cc尤其小綿羊,高速時輕飄飄的感覺我想大家都有經驗。
政府如果說要開放我也不會反對,畢竟有讓250cc以下機車上高速公路的國家也不在少數。不過就我開車的經驗,認為四輪就一定比兩輪穩定,實在是太看得起四輪了。
我開過yaris跟Altis,我反倒覺得600cc的大型檔車穩定多了。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前面都說過了,你都沒在看?copy過來,你再看一次.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平面車道傷亡程度如果和高速公路相當,那我也贊成.
問題是,你我都清楚不是這麼一回事.

雖然高速公路車禍後的傷亡率高,但是車禍的機率比一般道路低。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另外,同樣四輪,誰說大型車撞小型車,通常都是大型車倒楣?
是因為機車肉包鐵,較易發生傷亡,所以四輪的要承擔的事故責任變重,我前面不是提供例子了嗎?你這麼快就忘了?幫你複習一下: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例如:
今天在快速道路和高速公路,有A,B兩輛汽車發生擦撞,雙雙碰撞護欄,僅車損而無人員傷亡.
若A車駕駛應負事故責任較大,其結果只是多賠些錢罷了.
但若B為大型重機,同樣的事故狀況,B車駕駛非死即傷,A車駕駛所需負的責任則必定更大.
再者,若A車駕駛應負事故責任較小,本來可以獲得較有優勢的賠償,但卻因為B車駕駛傷亡,甚至有可能背上過失致死的刑責,因為A車駕駛只是事故責任較小,並非完全零肇責..

上次有則新聞:老翁騎車闖紅燈,被轎車撞死,最後判決是老翁家屬要賠償轎車。
你要這樣比,把AB換一下:
今天在快速道路和高速公路,有A,B兩輛大型車發生擦撞,雙雙碰撞護欄,僅車損而無人員傷亡.
若A車駕駛應負事故責任較大,其結果只是多賠些錢罷了。但若B為小轎車,同樣的事故
狀況,B車駕駛非死即傷,A車駕駛所需負的責任則必定更大.再者,若A車駕駛應負事故責任
較小,本來可以獲得較有優勢的賠償,但卻因為B車駕駛傷亡,甚至有可能背上過失致死的
刑責,因為A車駕駛只是事故責任較小,並非完全零肇責.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因為機車沒人權,所以可以限制機車.
因為人有人權,所以不可以限制人的自由.
但如果人沒人權,當然我也贊成為了某些必要的原因來限制人的自由.

那政府應該抓不到詐騙集團,所以限制大家轉帳額度,你覺得如何?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明明講的是[傷亡程度],你卻還是在講[事故率].
麻煩看清楚再回好嗎?[雞同鴨講]對討論沒幫助.
我說的死亡率,一直就是相同程度車禍時的死亡率.

但是傷亡程度低,但是事故率高有什麼用?還是死一票。
還是再問你一次,傷亡程度高的機車在快速道路公路五年死一個。
那傷亡程度低的小汽車五年來在快速道路公路死幾個?

引用:
作者referee_c
當然其他國家不是只看車禍後的死亡率來開放大型重機,前面我就提過了,駕駛習慣,司法制度…等.

這些都是可以改善的事情,不要把台灣人講的那麼不受教。事實上,就是有沒有
認真做的問題。如果不求改變,台灣的交通問題到了民國200年絕對還是這麼亂,
甚至更糟糕。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另外,高速公路上汽車和大型重機哪個是你所謂的A,哪個是B?
你認為汽車和大型重機的事故率不相同,而且汽車遠高於大型重機?
請問你的理由呢?
我認為兩者事故率應該不會差太多,會常看到汽車事故,這是事故數多,非事故率高.
這是因為高速公路沒有大型重機,快速道路也絕大多數都是汽車的原因.
若用比率來算,絕對沒你想像的高差距.

忘了在哪邊看到的,汽車肇事率是機車的兩倍多。
不過這是所有機車算在一起的數字。

引用:
作者referee_c
還有,你提到飛機死亡率比汽車低,這你就是被洗腦了
有關這部份,我在這裡不想多談,以免模糊掉焦點,你如果有興趣,我之前和小建網友及其他網友在底下這一串有討論過,你有興趣可以參考參考.(#190開始)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1&page=19&pp=10 .

我沒有說飛機死亡率比汽車低,我說單一事故上死亡率比汽車高啊。
你說的用航次根本就不對。大部分在交通問題上的統計數字都會用旅程來當分母。
尤其這種長途旅行的。你沒看我上面舉高公局的統計數字用的就是百萬車公里。
因為你從台北飛高雄出事的機率絕對比從台北飛美國低的多。
就跟你開車騎車10公里,比上開車騎車100公里遇上危機的機會一定少的多。

引用:
作者referee_c
那麼,既然飛機死亡率高,為什麼要使用?
這是因為時間和空間的因素,飛機無法被取代.
如果有更安全更經濟的方式,當然飛機也可能不被使用
大型重機為什麼一定要上國道,是空間因素嗎?高速公路不騎大型重機沒辦法到達目的地?
還是時間因素?高速公路騎大型重機可以比汽車節省非常可觀的時間?
事實上都是否定的.

一人使用的情況下,重機好停車,省油,價格較低。
又比大眾運輸的自由度高很多。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沒有一定要贏,我一開始就只是發表我的看法而已.
結果,絕大多數都是其他網友引我的言,想說服我.
包含你也是.
我講的,認同的就認同,不認同就不認同,我根本無所謂.
只是看到本站不少支持機車的網友,已經幾乎到達不理性的程度,用網路或群眾暴力的方式,意圖混淆視聽,所以看不慣,出來發聲一下而已,何苦一定要爭輸贏?

你有數據的話不就可以要這些暴徒閉嘴了不是嘛?
讓這些暴徒看一下,快速道路五年死一個的大型重機是多麼危險。
讓這些暴徒看一下,高速公路五年死數十人的小汽車是多麼的安全。
而且,讓他們見識一下所謂用高死亡率來恐嚇民眾還有不求改善的人是多麼理性。
舊 2012-05-22, 09:46 AM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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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認為兩者事故率應該不會差太多,會常看到汽車事故,這是事故數多,非事故率高.
這是因為高速公路沒有大型重機,快速道路也絕大多數都是汽車的原因.


呵呵 , 快速道路大重少 , 將來開放高速公路 , 大重只會更少 , 不會更多 .

至於說服你 ?
你大概想太多了 .
你是無法對於大重上國道這個既定的"事實"有任何改變的 .

此文章於 2012-05-22 09:58 A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5-22, 09:56 AM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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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因為你所謂的[馬路三寶]是人,他們有人權,無法限制其使用合法交通工具的權利.
但大型重機是工具,若不當,當然可以限制.
將二者相提並論,這不是聰明的作法.
..

怎麼不可以,所以你支持駕照隨便亂發,有人亂騎車,警察也不用取締嘛?
駕照考試就是避免不適當的人來駕駛車輛,對於使用資格作第一步的篩選。
當有人違反道路或交通工具正常的使用方式的時候,應該是取締他們,甚至
不再讓他們使用自有運具。而不是對所有使用該種工具的人限制他們使用道路
的權利。
為什麼先進國家的交通會比較好?就是因為考照難,駕照取得不易。
而警察抓的嚴,駕照很容易不見。所以大家珍惜自己的駕照。
台灣就是這兩點已經失去該有的功能,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爭議。
如果說有人不當使用就要限制路權,那麼小汽車應該也是目標之一。
舊 2012-05-22, 10:01 AM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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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orea2004
如果說有人不當使用就要限制路權,那麼小汽車應該也是目標之一。


螃蟹哥螃蟹姊出現後 , 也沒有人痛斥小客車不該上國道 .
要是以後一台在國道上行為比較誇張的大重 , 保證標題一定會出現檢討大重上國道
路權的字樣 .
舊 2012-05-22, 10:27 AM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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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orea2004
所以你要贊125上高速公路?

我只是指出你的認知有問題而已,你怎麼就有辦法延伸為我贊成125cc上高速公路?
你的邏輯推演能力,果然非一般人能及.

引用:
作者orea2004
其實我也沒有說反對125上高速公路,我只說125的車因為太輕,穩定性不夠。
125cc尤其小綿羊,高速時輕飄飄的感覺我想大家都有經驗。
政府如果說要開放我也不會反對,畢竟有讓250cc以下機車上高速公路的國家也不在少數。不過就我開車的經驗,認為四輪就一定比兩輪穩定,實在是太看得起四輪了。
我開過yaris跟Altis,我反倒覺得600cc的大型檔車穩定多了。

yaris跟Altis被其他車小碰一下,還可以穩穩的四輪著地的情況下,同樣大型重機也被同程度小碰一下,你想呢?
兩輪天生的劣勢,你要拿出來說嘴,非明智之舉.

引用:
作者orea2004
雖然高速公路車禍後的傷亡率高,但是車禍的機率比一般道路低。

你認為的一般道路的車禍機率高,是因為一般道路事故數多.
這我在前面回比利海靈頓網友時就說過了,一般道路的所有汽機車,總車次總里程都太大,若再包含行人和自行車…等,這總數更大,因此事故數較高,這是一定的.
事實上若計算車禍機率,或許高速公路較低,但是要低到抵消傷亡率,我則不敢苟同.


引用:
作者orea2004
上次有則新聞:老翁騎車闖紅燈,被轎車撞死,最後判決是老翁家屬要賠償轎車。
你要這樣比,把AB換一下:
今天在快速道路和高速公路,有A,B兩輛大型車發生擦撞,雙雙碰撞護欄,僅車損而無人員傷亡.
若A車駕駛應負事故責任較大,其結果只是多賠些錢罷了。但若B為小轎車,同樣的事故
狀況,B車駕駛非死即傷,A車駕駛所需負的責任則必定更大.再者,若A車駕駛應負事故責任
較小,本來可以獲得較有優勢的賠償,但卻因為B車駕駛傷亡,甚至有可能背上過失致死的

老翁類似的狀況,之前都已經講過了,這是要靠運氣的,你還再提?有必要浪費篇幅嗎?

至於你改的例子,太爛了.
機車兩輪,一倒非死即傷;轎車經過一般碰撞,翻車機率小,就算翻車了,也還有安全帶和安全氣囊及車身保護,可能只有小傷,甚至毫髮無傷.
你要把兩種狀況拿來比,是要侮辱大家的智商嗎?

引用:
作者orea2004
那政府應該抓不到詐騙集團,所以限制大家轉帳額度,你覺得如何?
刑責,因為A車駕駛只是事故責任較小,並非完全零肇責.

非約定轉帳才會限制轉帳額度,不想被限制額度就辦約定轉帳,請問有限制你辦約定轉帳嗎?這有限定人的自由嗎?

老實說,你舉的這些例子,都只是在打自己嘴巴而已.

引用:
作者orea2004
但是傷亡程度低,但是事故率高有什麼用?還是死一票。
還是再問你一次,傷亡程度高的機車在快速道路公路五年死一個。
那傷亡程度低的小汽車五年來在快速道路公路死幾個

事故率高就不重覆了,前面已講過.
至於你又再提死亡數目就太離譜了,我到底要講幾次?
分母你不看,只來比分子,有意義嗎?
有史以來,被巡弋飛彈打死的人,比被子彈打死的人少,所以說,巡弋飛彈比較不容易打死人嗎?太好笑了吧.


引用:
作者orea2004
這些都是可以改善的事情,不要把台灣人講的那麼不受教。事實上,就是有沒有
認真做的問題。如果不求改變,台灣的交通問題到了民國200年絕對還是這麼亂,
甚至更糟糕。

要改變我認同,但要從[有必要]的去改變,大型重機並非[必定要]上國道(前面講過),要改善交通問題,大型重機上國道不一定需要是選項之一.
所以,你這理由還是不夠充分.

引用:
作者orea2004
忘了在哪邊看到的,汽車肇事率是機車的兩倍多。
不過這是所有機車算在一起的數字。

這點,請先找出事實依據,我再跟你談.

引用:
作者orea2004
我沒有說飛機死亡率比汽車低,我說單一事故上死亡率比汽車高啊。
你說的用航次根本就不對。大部分在交通問題上的統計數字都會用旅程來當分母
尤其這種長途旅行的。你沒看我上面舉高公局的統計數字用的就是百萬車公里。
因為你從台北飛高雄出事的機率絕對比從台北飛美國低的多。
就跟你開車騎車10公里,比上開車騎車100公里遇上危機的機會一定少的多。

不同類的交通工具,用旅程當分母本來就是有目的的詭計,你要被騙我也沒辦法.
我只告訴你一句,如果路況相同,車子的整個過程事故機率幾乎均等,飛機則不是.
你有興趣,就到我前面提的那一串去討論,我說過了,我不想焦點被模糊掉.

引用:
作者orea2004
一人使用的情況下,重機好停車,省油,價格較低。
又比大眾運輸的自由度高很多。

上高速公路連[好停車]都拿出來比,你糊塗了嗎?
況且,機車有你提到的優勢沒錯,但汽車,安全性就算不提,舒適,不怕日曬雨淋,承載量高(人或行李貨物)....這些最大的優勢,機車能比嗎?
所以我說,上高速公路,沒有必定需要使用重機的理由,你還要繼續裝糊塗嗎?

引用:
作者orea2004
你有數據的話不就可以要這些暴徒閉嘴了不是嘛?
讓這些暴徒看一下,快速道路五年死一個的大型重機是多麼危險。
讓這些暴徒看一下,高速公路五年死數十人的小汽車是多麼的安全。
而且,讓他們見識一下所謂用高死亡率來恐嚇民眾還有不求改善的人是多麼理性。

我說過,我沒有要爭輸贏,你所謂的暴徒閉不閉嘴我也無所謂,有興趣就拿出道理來討論,歡迎之至.
舊 2012-05-23, 12:06 AM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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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漲 停
呵呵 , 快速道路大重少 , 將來開放高速公路 , 大重只會更少 , 不會更多 .

至於說服你 ?
你大概想太多了 .
你是無法對於大重上國道這個既定的"事實"有任何改變的 .

數量愈來愈少,不代表事故率和傷亡率愈來愈小,不知道你在高興什麼?

此外,你如果沒想說服我,那我就不是在說你,你緊張什麼?我有指名道姓嗎?
為何你還要特別提出來解釋?心虛了嗎?

最後,不管我有沒有辦法改變任何事,我都可以對不認同的事物發表看法,你也可以.
舊 2012-05-23, 12:14 AM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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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orea2004
怎麼不可以,所以你支持駕照隨便亂發,有人亂騎車,警察也不用取締嘛?
駕照考試就是避免不適當的人來駕駛車輛,對於使用資格作第一步的篩選。
當有人違反道路或交通工具正常的使用方式的時候,應該是取締他們,甚至
不再讓他們使用自有運具。而不是對所有使用該種工具的人限制他們使用道路
的權利。
為什麼先進國家的交通會比較好?就是因為考照難,駕照取得不易。
而警察抓的嚴,駕照很容易不見。所以大家珍惜自己的駕照。
台灣就是這兩點已經失去該有的功能,所以才會有那麼多的爭議。
如果說有人不當使用就要限制路權,那麼小汽車應該也是目標之一。

又來亂延申,你是吃到開頭也是r,自稱很懂法律的那位網友的口水嗎?

你我都清楚,你所謂的[馬路三寶],並不是沒駕照.
汽車考照嚴格我贊成,但也只是限制[某些人]使用汽車,而不是限制所有汽車,這點你又糊塗了.
而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就算考照嚴格,但是發生事故時,傷亡率幾乎沒什麼差別.
所以限制大型重機上高速公路,是合理的,跟你所提限制汽車,完全不是相同的情境.

PS:我覺得你的發文邏輯,有愈來愈錯亂的傾向了.
舊 2012-05-23, 12:28 AM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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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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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yaris跟Altis被其他車小碰一下,還可以穩穩的四輪著地的情況下,同樣大型重機也被同程度小碰一下,你想呢?
兩輪天生的劣勢,你要拿出來說嘴,非明智之舉.

是喔,常常看到失控亂甩的yaris跟Altis是假的囉?
上次還看到一台yaris轉彎看也沒很快,就直接翻車了。
真穩啊∼∼∼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認為的一般道路的車禍機率高,是因為一般道路事故數多.
這我在前面回比利海靈頓網友時就說過了,一般道路的所有汽機車,總車次總里程都太大,若再包含行人和自行車…等,這總數更大,因此事故數較高,這是一定的.
事實上若計算車禍機率,或許高速公路較低,但是要低到抵消傷亡率,我則不敢苟同..

機率是用車禍/總量數算出來的,不是比數量多少。
你還沒有告訴我,既然機車傷亡率那麼高,怎麼五年來高速公路帶走數百名使用者,
速度也不慢的快速公路道路卻只有一個人摔下護欄而死?


引用:
作者referee_c
老翁類似的狀況,之前都已經講過了,這是要靠運氣的,你還再提?有必要浪費篇幅嗎?

至於你改的例子,太爛了.
機車兩輪,一倒非死即傷;轎車經過一般碰撞,翻車機率小,就算翻車了,也還有安全帶和安全氣囊及車身保護,可能只有小傷,甚至毫髮無傷.
你要把兩種狀況拿來比,是要侮辱大家的智商嗎?

是喔,那上次被統聯撞到的Solio裡面那幾個是怎麼了?
汽車的防護不是超強嘛?

引用:
作者referee_c
非約定轉帳才會限制轉帳額度,不想被限制額度就辦約定轉帳,請問有限制你辦約定轉帳嗎?這有限定人的自由嗎?

你怎麼知道你以後什麼時候要轉帳給誰?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事故率高就不重覆了,前面已講過.
至於你又再提死亡數目就太離譜了,我到底要講幾次?
分母你不看,只來比分子,有意義嗎?
有史以來,被巡弋飛彈打死的人,比被子彈打死的人少,所以說,巡弋飛彈比較不容易打死人嗎?太好笑了吧.

那你就解釋一下嘛!那我們知道為什麼,汽車防護那麼強,怎麼五年來高速公路帶走
數百名使用者,機車傷亡率那麼高,速度也不慢的快速公路道路卻只有一個人摔下
護欄而死?

引用:
作者referee_c
要改變我認同,但要從[有必要]的去改變,大型重機並非[必定要]上國道(前面講過),要改善交通問題,大型重機上國道不一定需要是選項之一.
所以,你這理由還是不夠充分.




引用:
作者orea2004
我沒有說飛機死亡率比汽車低,我說單一事故上死亡率比汽車高啊。
你說的用航次根本就不對。大部分在交通問題上的統計數字都會用旅程來當分母。
尤其這種長途旅行的。你沒看我上面舉高公局的統計數字用的就是百萬車公里。
因為你從台北飛高雄出事的機率絕對比從台北飛美國低的多。
就跟你開車騎車10公里,比上開車騎車100公里遇上危機的機會一定少的多。

不同類的交通工具,用旅程當分母本來就是有目的的詭計,你要被騙我也沒辦法.
我只告訴你一句,如果路況相同,車子的整個過程事故機率幾乎均等,飛機則不是.
你有興趣,就到我前面提的那一串去討論,我說過了,我不想焦點被模糊掉.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上高速公路連[好停車]都拿出來比,你糊塗了嗎?
況且,機車有你提到的優勢沒錯,但汽車,安全性就算不提,舒適,不怕日曬雨淋,承載量高(人或行李貨物)....這些最大的優勢,機車能比嗎?
所以我說,上高速公路,沒有必定需要使用重機的理由,你還要繼續裝糊塗嗎?

好停車有錯嗎?你到了目的地不用煩惱停車問題?
我一直都有強調,車子是否安全不光在車輛本身,駕駛者的行為更重要。
你一直強調會被撞,那是誰的問題,很多時候不是騎機車的人的問題。
還是一樣那個問題,五年來,大型機車在快速道路快速公路被撞了幾次?
至於是不是舒適跟怕不怕日曬與淋這都是個人的選擇。跟要不要上高速公路沒關係。
我想要犧牲舒適性換省油,為什麼不可以?
乘載量高又如何,高速公路上的車尤其是上班日,大部分都是只有駕駛一人。
有沒有必要是看個人,不需要你或是政府來決定。
同樣的用有沒有必要來看,台北市很多都說大眾運輸很方便了,那自己開車
騎車也不是很必要了,是不是都應該禁止?顯然不是嘛!
舊 2012-05-23, 09:13 AM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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