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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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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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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pjparker
真不曉得該怎麼跟你說,
法官之所以會如此判決的原因無非是程序正義問題,
這一點只是說明法官不採信檢方羈押被告的理由,
一般來說,
即使有相關罪證,
但無串供獲逃亡之虞者可獲交保候傳(如:苗栗地院審理薛球一案),
在此例中,
因檢方提出的犯罪事證不足為法官採信,
因為"無罪推定論"所以,法官裁定當庭釋放...........................
這是程序正義問題罷了,
當然檢方若認為自己起訴的理由充分,
依然可以上訴或抗告,
這是檢方依職權之必要所為,
至於保險公司的保險金是所有保戶的共同資產,
保險公司基於保險法規範,有義務去防範道德危險.........
這樣說明應該很清楚了吧...................
你可能忙到沒時間讀書.....................
還有什麼不懂的,你問吧!
相信大家都樂於告知!!


這樣專業??看來真是檢調和保險公司派來的,7600萬阿---要是羅織罪名給李家
7600萬就可以拿來大家分了
     
      
舊 2006-05-27, 09:30 PM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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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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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看看黑心烏龍檢察官---

--------------------------------
南迴怪客案/聲押李泰安遭駁回 檢方栽了個大筋斗 \【東森新聞報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檢方聲押李泰安遭到駁回,大表遺憾,其實雖然檢察官掌握證據,證明陳氏紅琛遭到他殺,但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李泰安參與,加上所謂的「第三共犯」並沒有到案,因此屏東地院將聲押案駁回,讓檢方跌了個大筋斗。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碧霞指出,「這個案子,我只能說,李雙全我認定他(李泰安)就是共犯,陳氏紅琛確定死於他殺。」

檢方首度鬆口,證實陳氏紅琛是被加工殺害,並認定李泰安、李雙全兄弟涉嫌重大,要求押人,只是法官並不認同。

也就是說,檢方雖然證實陳氏紅琛死於非命,但沒有直接證據就是李泰安策劃或是下手的;另一方面,檢方所提出,除了李泰安李雙全以外的第三共犯還沒有到案,檢方要的就是收押李泰安,接著循線抓人。

高碧霞表示,「被告李泰安的確涉嫌非常重大,而且有積極的事證,可以認為他勾串證人,甚至必須我們擬定跟監計劃,監控這個人有逃亡之虞。」

但是這樣的說法,還是沒有獲得院方認同。

院方認為,共犯在哪都不知道,沒有直接證據,所以裁定駁回。

檢方自認聲押證據充分,和院方出入相當大,檢方如何再辦下去,再補強證據,抗告結果會是重大關鍵。
 
舊 2006-05-27, 10:18 PM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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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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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7600萬保險金真是強烈的動機--
舊 2006-05-27, 10:20 PM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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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jpa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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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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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OLTES
這樣專業??看來真是檢調和保險公司派來的,7600萬阿---要是羅織罪名給李家
7600萬就可以拿來大家分了





不是我專業,
是你太外行了...............
保險的意義在於集合眾人的力量降低危險事故發生所產生的損失...........
保險法所稱各種責任準備金,
包括責任準備金、未滿期保費準備金、特別準備金及賠款準備金。
所以保險金不是保險公司從自己口袋裡掏錢出來賠償的,
這些都是受保險法以及主管機關所規範的....................
這一點觀念一定要有....................
就好像銀行內部的存戶存款般,
這不是可以隨意支配或私相授受的............
以上所說的都是常識,
管見以為,
醫藥界更需要懂保險............就因為醫藥界不重視,
所以全民健保才會搞到如此田地....................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6-05-27, 10:50 PM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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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s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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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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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4
喂喂
跟V頭那麼認真幹麻?
在政治版被人電好玩的
奈不住寂寞來這開個版亂

大家不用這麼認真鳥牠啦!
舊 2006-05-28, 12:05 AM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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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s6278離線中  
cpjpa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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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6
引用:
作者elvis6278
喂喂
跟V頭那麼認真幹麻?
在政治版被人電好玩的
奈不住寂寞來這開個版亂

大家不用這麼認真鳥牠啦!




對喔!!
我怎麼認真起來了.......................
差一點掉進圈套裡.......................
多謝大俠相救!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06-05-28 01:58 AM 被 cpjparker 編輯.
舊 2006-05-28, 01:56 AM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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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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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引用:
作者cpjparker
不是我專業,
是你太外行了...............
保險的意義在於集合眾人的力量降低危險事故發生所產生的損失...........
保險法所稱各種責任準備金,
包括責任準備金、未滿期保費準備金、特別準備金及賠款準備金。
所以保險金不是保險公司從自己口袋裡掏錢出來賠償的,
這些都是受保險法以及主管機關所規範的....................
這一點觀念一定要有....................
就好像銀行內部的存戶存款般,
這不是可以隨意支配或私相授受的............
以上所說的都是常識,
管見以為,
醫藥界更需要懂保險............就因為醫藥界不重視,
所以全民健保才會搞到如此田地....................


原來保險公司老闆辦保險公司不是為了賺錢是為了服務人群??

大哥,你當我們好騙??

你要保險時,保險公司為了賺你的保費都說的天花亂墬
等出險時保險公司就拼命找你的問題不理賠
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賠的越少他分的越多,不理賠,就被保險公司賺了

這樣簡單的道理大家都曉得--

像這次只要勾結檢調媒體羅織罪名栽給李家,保險公司7600萬就賺到了---

為了100萬都可以殺人,何況是7600萬----
舊 2006-05-28, 08:34 AM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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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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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檢調應該都是想著保險公司的7600萬---

-------------------------
專案人員:被老頭兒打敗 李聚寶老謀深算 借箭計成
【中時電子報 】
李翰/高雄報導「被一個老頭打敗了!」偵辦南迴鐵路怪客案的專案小組人員說。專案小組始終懷疑李泰安之父李聚寶應該知情,而且老謀深算。

李聚寶在李泰安赴高雄地檢署前,對李泰安獻了一計三國演義孔明的「草船借箭」。專案小組對「草船借箭」的看法認為,專案小組從未發箭,箭全是媒體四處亂射。

媒體廿四小時守著報導李泰安,每天挖專案小組的偵辦進度及內幕,並再去問李聚寶、李泰安父子相關問題,甚至還請李泰安上節目,一再地發箭,專案小組看著「媒體也在積極辦案」,將一件件正在調查中的案子及證人曝光,給了李氏父子不停「接箭」的機會,真是又氣又急又無奈。

專案小組指出,范氏嬌兒、陳氏紅琛之死,這其中都有蹊蹺,李聚寶父子全都住在一起,家中發生什麼事,以李聚寶的沈穩、理智及觀察力,不相信李聚寶對家中所發生的事情全都不知道或不懷疑,專案小組真的被老謀深算的李聚寶打敗了。

除李聚寶外,專案小組也被法律打敗,以人證的證詞比對李泰安的說法,李泰安說謊程度非常高,但法律卻非要罪證確鑿的「有罪」聲押,而不採「涉嫌重大」來裁定羈押,以突破嫌疑人的心防,讓專案小組深深覺得合議庭根據的法律條文「過於」保護涉嫌人的人權,如此警方以後怎麼辦案?
舊 2006-05-28, 08:37 AM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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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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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0
要不是檢調滿腦筋7600萬不然怎麼會連李雙全股票明明是賺錢卻會算成大賠3200萬??
舊 2006-05-28, 08:46 AM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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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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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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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66
引用:
作者VOLTES
原來保險公司老闆辦保險公司不是為了賺錢是為了服務人群??

大哥,你當我們好騙??

你要保險時,保險公司為了賺你的保費都說的天花亂墬
等出險時保險公司就拼命找你的問題不理賠
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賠的越少他分的越多,不理賠,就被保險公司賺了

這樣簡單的道理大家都曉得--

像這次只要勾結檢調媒體羅織罪名栽給李家,保險公司7600萬就賺到了---

為了100萬都可以殺人,何況是7600萬----


賠的再少,都是公司賺
你不過是個"醫生",又那會知道保險公司內的事,簡單的道理需要實際的證據支持
而你完全沒有證據,難道你去作過保險業務員?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6-05-28, 08:50 AM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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