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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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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還在"肯定"和"100%"是同義詞啊? 還不承認中計了啊?那我就把你如何上鉤給講清楚說明白,讓你知道你是怎麼死的 你不斷在講"肯定"和"100%"是同義詞,但它事實上不是同義詞(這稍後說明), 為了誘使你在你所謂的""肯定"和"100%"是同義詞"這錯誤的邏輯上越陷越深, 所以我使出了"同意復詞"這個釣餌,由於"肯定"和"100%"不是"同義複詞",所以我不能寫"同義複詞",而是寫"同意復詞"來誘使你上當,你上鉤了,且指出其中有兩字錯誤,所以我"更正"了"同意"為"同義",再次讓你確定你是在講"肯定"和"100%"是"同義",而"復詞"本身就是個偽命題,所以我不打算更正它,也沒必要,重點在誘使你上鉤的"同義"兩字上 結果就是你上鉤了,你"再次"闡述你那"肯定"和"100%"是同義詞,所以我連用"肯定"和"100%"兩個"同義詞"是贅詞的論調 接下來,就是說明"肯定"和"100%"不是同義詞: "肯定/否定"是用來表達事物是否存在/真偽與否的詞彙,只有是與否兩種狀態, 百分比/百分率它是純粹用來表達機率/百分率,它不是中文,而是個數學邏輯上的表示法, 其可能狀態為0%~100%,具有無限多種可能,其中,0%不代表"否定",100%也不代表"肯定", 它是純粹的機率表達,不帶有肯定/否定的意義,舉個例子更簡單說明: 問:你今晚要不要來我家吃飯? 答:100% 問:什麼意思? 答:就是100% 問:100%什麼? "100%會來" 還是 "100%不會來" 這樣可以很清楚的知道,百分率就只是個表達百分率的符號,本身不帶有肯定/否定的意義, 要表達出肯定/否定的意義,就必須加上具有肯定/否定意義的詞彙,如:是/否,對/不對,要/不要 所以得證:你所謂的"100%"和"肯定"是同義詞的說法完全錯誤 ,所以你所謂"我連用兩個同義詞是贅詞"的說法就不攻自破了, 因為"100%"和"肯定"根本就不是同義詞 "同意復詞"這個餌,你覺得味道嘗起來如何? 比較像牛肉還是豬肉? 我猜都不是,應該是比較接近羞辱的味道 接下來就是揭露你"隱藏的性格": 你一邊韃伐某網兄貼出連結的肉搜做法,但你一邊卻我進行肉搜,並依你肉搜出的資料明確寫出我姓"劉"和我"清純少年"的過往,並明確指出我在xx歲時放棄原本就讀的校系重考的過往,比起某網兄僅僅是貼個連結就被你當作肉搜來韃伐,你對我做的這個可是道道地地.實實在在的肉搜 你對你韃伐其他人xx,但你自己卻可以xx,有什麼說法? 你為什麼會有這種表裡不一的想法和言行? 為什麼你認為別人不准xx,但只要情況有利於你,你就可以藉由xx來攻擊異議者? 你一邊講著不准xx,你卻也在xx,你這人還有"誠信"可言嗎? 你"指稱"他肉搜別人,結果是你確確實實的肉搜了我, 你"指稱"他暗指別人是分身,結果是你在原本那篇爭議文裡誣指多民不同網友都是分身 別人都不準xx,就你可以xx 你人格/誠信大破產,之後你所說的論點都會被認為是出於你的私利,是別有目的,毫無公正性可言,不足與論,勿再復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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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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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網兄不用再跟他爭"同義複詞"的定義了, 因為我已經說明了,我那個"同意復詞"就是個用來吊他上鉤的餌, 我一直都保持風度,我"清純少年"是不會公然侮辱別人的, 不像他那像 此文章於 2016-07-11 07:54 PM 被 aristocr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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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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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保安∼保安∼ 有人可以這樣說詞反反覆覆的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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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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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實在是愈看愈好笑,就像我前面講的,你的智慧到底有沒有隨著年紀增長呢? 首先,建議你的[設陷阱]之說,就別再扯了,這真的幼稚到我不忍心追打你啊! 幸好一般人看到這種戰文都是跳過不看,否則,你真的會被笑掉大牙. 接著來看看你對於[100%]和[肯定]是不同義的這種滑稽說法. 以下你寫的: 問:你今晚要不要來我家吃飯? 答:100% 問:什麼意思? 答:就是100% 問:100%什麼? "100%會來" 還是 "100%不會來" 請問,如果改成這樣,你認為有什麼不一樣呢? ![]() 問:你今晚要不要來我家吃飯? 答:肯定 問:什麼意思? 答:就是肯定 問:肯定什麼? "肯定會來" 還是 "肯定不會來" 0%~100%裡面,除了100%以外,都不是肯定. 100%就是肯定,這個也不用再嘴硬了. 另外,我為什麼搜你的文章? 你還是不懂?或者又是裝傻? 有看文的其他人應該都會懂,沒關係,我就當你真的不懂,我明講好了. 其實搜你的文章跟故意指稱你是分身一樣,同樣是讓你感受別人的感受,懂了嗎? 最後,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我奉勸你聰明點,你真的沒必要去跟那個L開頭的搞在一起. 老實說,你雖然不服輸愛辯,但是至少你的發文脈絡還算清晰有條理,而那位L開頭的,就根本是完全沒料又愛胡扯. 你真要跟他扯在同一個水平嗎? 沒騙你,這只會降低你自己的格調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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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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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默默走下台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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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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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
Major Member 最後瀏覽: 2016-07-11 07:55 PM 消失這麼久 分身無誤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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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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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麼一提,倒是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 心想這位仁兄沒事為他人強出頭來針對我,到底為哪樁? 以下純邏輯推理及分析研究,不保證推論結果正確. 7/1早上某網友被我洗臉.... (從#149開始看,到10:48AM的#152)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0&page=15&pp=10 7/1下午就來[報老鼠冤]了? (03:39PM的#359)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2&page=36&pp=10 1.參考兩位的舊文,雖然一位的注音符號用全形,另一位用半形,但兩位的發文習慣,都是在句末出現逗號. 2.兩位發文均偏愛談法律. 3.兩位均認為法官不是白痴.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8&postcount=369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2&postcount=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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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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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偵結起訴了,大家可以去旁聽了。
僅BMW劉姓業務員被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轉彎車駕駛未被起訴,應該是這部份有和解,而且對劉姓業務未來訴訟上會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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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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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嚴重超速的車輛,直行路權不能無限上綱,檢察官起訴很合理。
試想在高速公路,有時會遇到時速200公里車輛,前三秒看後照鏡還在很遙遠的地方, 後三秒已經高速刷卡超過,如果剛好變換車道,被撞到豈不是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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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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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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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我無法想像剛從得來速要彎進慢車道 光探個頭要確認是否車道無車 就要接受直行車時速200的絕對路權來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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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 ![]()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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