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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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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真狠.. 這已經超過掌嘴的程度.. 跟本是升龍拳了..... ![]() 行人道就在旁邊..距離和女童旁的網格距離差不多, 而且.. 機車還違規停車!!!! 說的是滿口頭頭是道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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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3-01-22 05:59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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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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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堅持要找碴 , 只會表現出你的個人水準 . 而同意你的那個人 , 我一直以來都相信他的水準很差 ! 引用:
給他看 ? 說謊也不打草搞 , 講的好像全世界都沒有電視 , 只有你有影片 ![]() 至於被你抹黑的警察 , 的確也有些根本不懂交通規則的 . 黃牌大重逕行左轉也會被這種警察拉下來開單 ![]() 此文章於 2013-01-22 05:58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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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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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KIMO New 重機騎士踹童案/女童願意原諒 家長怒氣難消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3年1月22日 上午4:26 〔自由時報記者佟振國/埔里報導〕重機騎士楊凱翔狠踹女童事件,引起社會各界撻伐,受傷的王姓女童二十一日因暈吐症狀再度就醫,儘管身心受創,女童仍願意選擇原諒;楊凱翔晚間七時許則由父親陪同前往王家,楊氏父子頻頻鞠躬道歉,盼能獲得王家人的原諒。 騎士登門致歉 前天遭重機撞傷的王小妹,前晚出現暈吐症狀,昨天一早又到醫院接受頭部斷層掃瞄檢查,確定頭部無礙後返家休息,王小妹則是虛弱躺在躺椅上,回想當時狀況仍心有餘悸,但她表示,學校老師有教導要對人寬恕與尊重,願意原諒楊凱翔。 楊凱翔與父親昨晚七時許低調現身王家,二人帶了一盒水果慰問女童,也頻頻向家屬鞠躬道歉。王爸爸希望楊凱翔記取教訓,控制情緒,以後別再犯同樣錯誤,至於是否撤告,以後再說。 里長:還有一人也出腳 西門里長陳建忠則指出,除了楊凱翔用腳踹女童,監視器畫面顯示其中一位車友也疑似用腳踢了女童一下,希望警方一併調查偵辦。 埔里分局表示,由於監視器畫面影像模糊,將再詢問女童及現場目擊者進一步了解當時狀況,若女童家長要對該名男子提告,則會通知男子到案說明。 這段就之前我說過的免死金牌.... 不會有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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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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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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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對他自high的影片完全沒興趣看,
剛才去看了一下.. 4段影片.. 前三段的有一個共通點是... 紅線臨停 紅線臨停 紅線臨停 我不知道他的路權是哪國家版本的,真的....太扯了點, 他用文字講的路權.大概有3分能聽.. 至於影片中的示範...完全整個崩潰 說的頭頭是道,做的是.................. ![]() ![]() ![]() ![]() 一個人如果發自內心覺的正確的事, 在做的時候,就會朝那個方向去做, 現在看來.....真的是... 作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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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3-01-22 06:19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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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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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未成年是監護人說了算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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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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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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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會告訴你,警察自己都不懂法,那裡會知道有沒有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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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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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 但是等到告的時候 那個傢伙的律師 一定會拿來説 到時候法官又會在那邊當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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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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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物以類聚 跟那群精神分裂症患者一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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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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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普通傷害罪 沒有前科 犯後有悔意 應該不至於被關 MA案都沒有人被關 安啦 告訴乃論罪 能達成和解 告了隨時都可以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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