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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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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誰是老闆誰是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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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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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即使是老闆、你的所做所為在法院上依然要依規章有據、依法有據 而不是用羅織罪名的方式、就自以為可以胡做非為 (通常雇主玩這招都是想規避退休金、資遣費之類的東西) 比方說你已幹到快退休了、老闆用非禮老婆婆的名義抄了你 企圖以此不給你應得的退休金,你會吞下去嗎? 不是說你到私人公司、國家給你的保障就通通不算 你依然受國家律法保障 薪資有爭議、法院裁決,職災有爭議、法院裁決,工作契約有爭議,法院裁決 絕對不是老闆一人就可以說了算 此文章於 2013-09-19 09:17 P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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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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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只有黑社會才是社團說了算,因為黑道中人不會上法院求裁判,也不會求助於官方警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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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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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跟老闆對簿公堂後 就算能待下去 通常處境也會很痛苦 以我過去的經驗來說 快退休的話 裝聾做啞 省事是省 能不管事就不管事 安安心心平平安安領退休 才是王道 此文章於 2013-09-19 09:35 PM 被 yaohoung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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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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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誰快退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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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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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沛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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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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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不是項羽快退休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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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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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對,黨員的行為受到黨的規範,只要你的行為沒有違反黨的決議,今天,王先生怎麼會失去黨員資格呢?我的意思是,法律是最低標準沒有錯。但是,你說到違反了公司的工作守則,請問工作守則有什麼法律效力?你所有的規則是建立在法律上,再來承認在法律之上建立的其他私人的規則。 今天王先生雖然不違法,但是他就如同你說的,他沒有遵守該黨的決議。那你告訴我該做何處置?黨的決議是法律之上的一種規則。王先生自已觸犯了黨的決議是黨務的問題。不是法律的問題。黨主席若不能開除你,那請問一個黨要一個不守黨紀的黨員為何?而王先生自已不遵守自已當初入黨的黨章,所以黨主席按照黨紀處份王先生是該黨的權利的。你失去黨員資格,你怎麼能繼續為該黨服務?如果你還能為黨服務,那請問你沒有黨藉,要服務什麼?前面有人說,要保持狀態,基本上就是如果關說一事是否成成立尚未知曉,那就是現在還有爭議,所以我說,是時候去看看柯先生的問題,而不是在王先生上打轉,國民黨及國民黨黨主席已經浪費了兩個星期的時間了,而全體黨員跟國民卻沒有任何一個人去檢視柯先生的所做所為,這是一個極大的錯誤。並不是我是法官、檢察官或特偵組,而是我個人對本案的質疑。 另外,你這樣就變成,捷運內不得吸菸,是捷運公司的私人規定,並不是法律上有效的規定。 如果在捷運內吸菸,那捷運公司開罰就是違法。那你還能怎麼管理呀? 這個例子如果不好,還可以再舉一個例子,捷運內不得飲食,但是那一條法律規定自由人不可以在公共場所自由飲食? 那一條法律規定自由人在戲院不能接打行動電話? 你跟本說不出為什麼跟所以然。因為跟本沒有這些法律。只有規範而以。 像日本,不受用的員工不能開除,所以只好左遷,外派,放在辦公事裡等死呀。公司沒有違法呀。不然半澤直樹你們看的爽歪歪是看假的嗎?你說有不對嗎?你覺得日本人比台灣人傻?還是台灣人比日本人聰明?還是日本人沒有人懂法? 柯先生有沒有罪,當然不是我說了算,我現在順兩個邏輯走,如果柯先生有罪,那黨主席的決策就是對的。如果柯先生無罪,那應該還是黨務問題呀。 有人提到,為什麼只有黨藉消除,我的看法是,沒有任何理由說,立法院院長不可以是無黨藉立委,而且立法院院長是全體立委投票選出的。所以失去黨藉因不能影響立委的在立法院中的任何職權。 至於其他人的回答,我暫時想找周公。待他日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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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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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前面有貼中國國民黨的黨規 自己去看看! 黨規有規定要犯啥罪才會被開除黨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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